【本報訊】澳區全國政協委員廖澤雲及崔世昌向第十三屆全國政協聯合提案,全文如下:
2016年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支持港澳在泛珠三角區域合作中發揮重要作用,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和跨省區重大合作平臺建設”。2017年3月國家政府工作報告中進一步提出,“要推動內地與港澳深化合作,研究制定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發展規劃,發揮港澳獨特優勢,提升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地位與功能”。至此,粵港澳大灣區已成為國家戰略。同年7月,國家發改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香港特區政府和澳門特區政府簽署了《深化粵港澳合作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在去年12月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科學規劃粵港澳大灣區”被寫入2018年經濟工作,標誌著粵港澳大灣區戰略規劃進入正式實施、全面啟動的新階段。
對於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澳門社會各界普遍認為,必須主動把握大灣區帶來的發展機遇。目前,澳門特區在多方面積極參與粵港大灣區建設工作的同時,亦積極思考澳門特區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如何發揮優勢以配合國家需要,如何通過參與大灣區建設開創澳門經濟多元發展的問題。
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兩種社會制度”、“三個關稅區”、“三個法律體系”共存,這個既是粵港澳大灣區的區域優勢,也是需要在制度上大膽突破的難點所在,這不僅需要經濟的交流合作、產業的互補分工、基建的連接相通,也需要更深層次的政府間和社會間的密切合作,最終讓三地居民的日常生活直接受惠。
去年8月,中央政府有關部門梳理出港澳同胞在內地學習、就業、生活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近50項,取得了階段性進展。同年12月,國務院港澳辦再次公佈了新一輪便利港澳同胞在內地學習、就業、生活的政策措施,這些政策和措施拓寬了澳門與內地共同發展的路徑和管道,也為澳門同胞到內地發展提供了更多機會,讓澳門同胞在服務國家的同時實現自身更好的發展。
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必須建立一個整體的觀念,不同區域和城市有需要根據各自的優勢和弱項進行有針對性的社會資源整合。以澳門的發展狀況為例,澳門產業化結構較為單一,土地、勞動力等資源不足,不少澳門居民希望通過粵港澳大灣區的合作能促進專業資格的互相認證,提供更多發展平台;也希望加快區內社會福利的互通互惠,為人員流動和居民生活、養老等創造更多便利條件。
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的社會融合,不僅涉及不同區域的不同社會制度、法律規範等,也涉及各地的社會資源的供給程度,例如不同區域的教育、醫療資源是否足以承擔外來流動人員的需求。因此,在推動大灣區社會融合時,應適當考慮所在城市的資源條件,即發揮城市間的優勢互補。在澳門的角度,更多的可能是適宜促進和鼓勵澳門居民在內地工作、生活的融合。
推動粵港澳的社會融合,也應包括文化方面融合。越來越多港澳居民在內地生活、工作,文化的融合有助於港澳居民加強國民認同,有助於愛國愛澳的薪火相傳,以及落實十九大報告提出的讓港澳居民“同祖國人民共擔民族復興的歷史責任,共用祖國繁榮富強的偉大榮光”。
經濟一體化和社會融合是加速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兩個重要路徑。在推動經濟一體化的同時,也必須同時推進區內的社會融合問題。經濟的緊密合作有賴於社會的融合,社會融合度越高,經濟合作則越順暢。因此,建議國家及廣東省的相關部門積極開展粵港澳三地之間的社會融合機制的探討,尤其是專業資格互認和社會福利可攜性問題,在編制規劃中抓准與三地居民生活、工作、就業、個人發展息息相關的突破點,大膽嘗試,逐步推進區內各城市在社會、教育、文化、衛生、公共服務等方面相互融合,讓大灣區居民都能分享區域合作的成果。
廖澤雲 崔世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