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修訂新《土地法》的轉機

澳門在明年迎來回歸祖國的第二十個年頭,過去19年,社會一直穩步發展,贏得了各界的讚賞。但無可否認,2013年通過、爭議不斷的新《土地法》,近年來著實對澳門社會平添不少不穩定因素。近日,澳門政府刊憲,將南灣湖16幅土地宣告批給失效,令事件再一次進入公眾眼球,事件不單只反映現行《土地法》的荒謬,也考驗今屆政府是否仍有魄力,將積存的法律問題糾正,還是將問題繼續留給下一任政府。

按照現行的新《土地法》,澳門特區政府將未如期發展的113幅閒置土地,細分為81幅(佔約72%)空置責任不在於發展商而在於政府行政失當的「不可歸責」土地,以及32幅(佔約28%)空置責任在發展商的「可歸責」土地,但另一方面,政府卻將自己釐清的土地延遲開發責任類別置之不理,自相矛盾與不問情由地堅持以「一刀切」方式收回,將「可歸責」和「不可歸責」的土地都一併收回,至現時為止,政府已收回總數逾八成的閒置土地,這明顯不公義不講理的處理手法,不單惹來土地承批人怨聲載道,亦大大破壞了澳門面對世界各地投資者的國際形象。

推行新《土地法》之時,政府政策未經深思熟慮,強行「一刀切」收地,既削弱澳門營商環境競爭力﹑令不少「不可歸責」土地的承批人平白蒙受損失,違反澳門《基本法》保障私有財產的條文,還令「海一居」事件中一眾購買樓花的小業主置業夢碎,造成無謂的社會震蕩。這無疑是無風起浪的人為管治災難, 正如«新華澳報»一篇評論文章指:「最為擔心因特區當局的『堅持』(不對土地法作出修訂),導致社會因新土地法沒能修改的問題,而分裂社會或造成更多的社會矛盾,尤其是『海一居』事件,總不能一拖再拖,對整個施政或社會和諧發展都不利」。

不過,令人稍感慶幸的是,從近期一些跡象看,矛盾似有轉機。在2016年10月,由國務院港澳辦主管的全國港澳研究會選載的評論文章﹤以實事求是態度解決新《土地法》所存問題﹥,便提出很有意思的兩點:第一,新《土地法》在急迫情況下通過,此前澳門政府代表曾承諾,會在新《土地法》法案通過後,針對新《土地法》的不足作種種補救修改調整;第二,有曾參與新《土地法》立法過程的前議員,尋得當時政府代表表態「倘有問題可以修改」的紀錄。

雖然特區政府按照程序繼續宣布批地失效,但只要細心觀察,政府最高層對修訂新《土地法》的立場,亦已悄然軟化。在今年「海一居業主聯合會」發起五一勞動節遊行前,政府突然一改以往作風,主動約見「海一居」小業主,而且一眾小業主事前都不知道,他們能與行政長官崔世安見面。突如期來的高規格接見,過往是從未發生,必定會令一眾小業主們產生預期,以為事件出現曙光,這點崔事前必能預料,亦反映他背後可能已有「拆彈」準備。

事實上,「土地法」事件循「可歸責/不可歸責」的方向處理,是甚為可取的,筆者亦相信,事件在今屆政府解決的機會較高,最佳時機應該是終審法院處理「海一居」的上訴之後,這便能避免影響法院判案的尷尬,可以在法院判案後透過立法將問題糾正。這樣一來,就毋須將無謂的矛盾帶到下屆政府,而下一任特首寶座無論誰屬,應該都不願意接手這個政治炸彈,這一點,無論是澳門政府、幾位下屆特首熱門、以至中央政府都應該清楚。

政治從來是The art of the possible。如果澳門特區政府真誠願意如國家主席習近平數年前在慶祝澳門回歸十五周年大會上所言「倍加珍惜、全力維護澳門和諧穩定大局」的話,那麼這一屆政府做實事的決心,還是值得期待的。

(資深傳媒人  郭金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