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協召開本年度第二次全體大會,討論修改《勞動關係法》中有關調升用於計算解僱賠償的月基本報酬最高金額法案。勞資雙方意見仍然存在分歧。
勞工局長黃志雄表示,會上,聽取了勞資雙方對修法的建議,政府考慮到2015-2017年本澳經濟狀況、僱員受惠人數、中小微企僱主的承受能力等,政府決定建議將解僱賠償上限的月基本報酬最高金額由現時2萬元,提升至2萬1千元,提升幅度為5%。
勞方代表梁偉峰、蔡錦富表示,對僱員受到僱主不以合理理由解除合同而獲得的解僱賠償金額設定限制,對收入超過有關限制和工齡長的僱員非常不公平。但政府現時以過時的數據作參考,且可獲全額賠償的覆蓋率降低,勞方表明不接受。建議政府應認真研究取消解僱賠償的月基本報酬上限和12個月的限制。
資方代表崔煜林表示,現時本澳經濟大氣候處於不明朗,並受外圍經濟波動影響,現階段最重要是保持目前經濟平穩,對政府提出提升解僱賠償上限提升至2萬1千元,最高賠償12個月不變,資方認為可以接受。
黃志雄稱,加幅是以 2015-2017年間所收集的數據訂定,今年 4月將就金額再作檢討。調升解僱賠償後,覆蓋率逾 6成3,受惠僱員 17.6萬名,較 2015年多 5,000人。他指出,雖然覆蓋率較 2015年低,但人數增加,強調法定解僱賠償是最低標準,僱主可與僱員協調訂立更高的解僱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