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細則性審議《修改第七/二○一五號法律〈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建議將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最低工資金額調升,時薪由每小時30元調升至32澳門元。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細則性審議《修改〈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及秘書黃潔貞會後向一眾傳媒作總結表示,列席會議的勞工界議員認為現時兩工種的僱員超時工作的時薪並不合理,他們舉例稱,根據現行的《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指出超時工作薪酬不得少於基本報酬金額的六分之五,以每月的6,240元計算,時薪為21.66澳門元,即使再根據《勞動關係法》中規定,僱員可收取平常報酬加20%的額外報酬,時薪則為26澳門元,少於最低時薪的30元,變相「冇加過」,建議增加僱員超時工作以同等方式計算的條文。
針對該建議,立法會顧問團則不太同意,認為更改條文,或會與《勞動關係法》有抵觸,牽連甚廣,令政府需要重新提案,或阻礙加2元的進度,需要和政府討論,或日後在討論推行全面最低工資時探討。
陳澤武稱,「一行業兩工種」最低工資法案,政府曾建議法案通過後設定180日的待生效期,會議上眾位委員期望可盡早實施,更好保障僱員權益,下周委員會將會針對問題,再次詢問清楚政府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