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昨日發出通告,何賢公園由高美士街至友誼大馬路之間的南園區,將於五月十五日起開展修繕工程,工期預計約三個月,為保障施工及市民安全,期間整個南園區須暫停開放。而何賢公園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路至高美士街之間的北園區,包括兒童遊樂場、成人健身設施區及羽毛球場等設施,則維持正常開放。
何賢公園南園區的修繕工程,是要將現在坐落於氹仔大潭山郊野公園的中華民族雕塑園展覽館,搬遷到何賢公園南園區去。而於二零零九年設立的中華民族雕塑園,透過五十六座各具風格的雕塑,加上展覽館內的民族服飾、工藝與樂器等展品,生動地反映豐富多彩的中華民族文化。今年是建國七十周年,市政署計劃把雕塑園遷至何賢公園,爭取本年十月前完成,以配合「雙慶」活動,及便利市民及遊客前往欣賞,認識中華民族文化。市政署在進行前期預備工作時,曾經極有誠意地邀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派員來澳交流工作,並提供專業意見,並得到國家民委支持澳門中華民族雕塑園遷址,還建立了溝通渠道。
將中華民族雕塑園搬遷到何賢公園內,有兩大好處。其一,可讓市民和遊客就近瀏覽欣賞。因為現在的園址,路途較遠,而且位置偏僻,交通不便,對一般市民尤其是遊客不便。遷到何賢公園後,交通方便,周邊有多家五星級酒店,可以方便市民和遊客透過瀏覽欣賞五十六個以民族形象為主題創作的雕塑,以及展覽館的民族物品和資料,更深入地認識中華民族文化,並帶出和平、和諧、和睦的中華民族精神及民族特色,表達對祖國各民族大團結的美好祝願。
其二、由於澳門基本法紀念館和金蓮花廣場等政治涵義極高的紀念性旅遊勝地,及澳門中聯辦和解放軍駐澳部隊總部、澳門中華總商會等重要機構,就在附近,就可以讓中華民族雕塑園,結合何賢公園的澳門回歸紀念亭(何賢紀念亭),及周邊的重要機構,聯動性地成為學習憲法和澳門基本法、弘揚中華民族精神及培養愛國愛澳情懷的教育區域,並豐富充實何賢公園的政治涵義,吸引更多的市民和遊客入園,向這位偉人致敬。
但可能會遇到一個棘手的議題,就是如何妥善處置台灣地區的「高山族」的稱謂的問題。一方面,按照中央政府的民族認定劃分,是中華民族包含了五十六個民族,其中包括在台灣地區的「高山族」。但另一方面,台灣地區的十六個少數民族,認為「高山族」的稱謂對他們是人格侮辱,就像日本人將中國人稱為「支那人」一樣,因此台灣當局以「原住民」稱之,近年來北京已經注意到此敏感問題,因而在新華社及《人民日報》的官方報導中,尤其是國家領導人在會見台灣地區的原住民代表團時,以「台灣地區少數民族」來籠統稱謂已被台灣官方認定的十六個原住民族。
實際上,經台灣當局確認為「原住民」亦即少數民族的十六個民族,分別是阿美族、泰雅族、排灣族、布農族、卑南族、魯凱族、鄒族、賽夏族、雅美族、邵族、嘎瑪蘭族、太魯閣族、撒奇萊雅族、賽德克族、拉阿魯哇族、卡那卡那富族。當中並沒有一個叫做「高山族」。著名的「原住民立委」高金素梅,是屬於泰雅族,她的族名為「吉娃斯阿麗」。其實,她的父親金德培是籍貫安徽省的漢族大陸老兵,母親高香妹才是泰雅族,金素梅是她的漢名,並長期以來以「金素梅」的本名從事演藝事業。但為了參選「立委」,「趨易避難」,辦理了原住民身分確認手續並在其金姓本姓前加了個母姓「高」後,在較為容易當選的「山地原住民」界別參選。說起來,她還是北京的中央民族大學的本科學生。
由全國台聯策劃、陳杰主編,國台辦屬下的台海出版社出版的《台灣原住民概論》一書,專門介紹了台灣地區的泰雅、賽夏、布農、鄒、魯凱、排灣、卑南、阿美、達悟、太魯閣、嘎瑪蘭、邵、撒奇萊雅、賽德克等十四個少數民族,就沒有一個叫做「高山族」。主編陳杰在該書的「跋」中說,二十年前,在一個偶然的場合,我們見到從台灣到日本講學順訪北京的阿美教授鴻義章先生,才開始意識到自己對台灣的原住民有著太多的不了解,開始認識到「高山族」這個我們耳熟能詳的民族稱謂,實際上並未被居住在台灣土生土長的少數民族所認同。對他們而言,這個族稱,是一段鮮為人知卻又難以啟齒的歷史。陳杰又指出,正是由於兩岸長期的人為分隔,一直以來,我們對台灣少數民族缺乏研究和宣傳普及,甚至有相當多的人以為在台灣的都是「高山族」。這絕非訛傳,我們一些邊遠省份的戶口登記機構,到今天還出現過這種情況,某個台灣省籍家庭剛出生的孩子登記戶口時,負責登記的人員聽到孩子父親或母親是台灣省籍時,就想當然地在民族一欄上填上「高山族」。這不是一個笑話,在現實中,恐怕仍有許多人說不清台灣省籍與「高山族」的關係。
把台灣地區的少數民族籠統概括為「高山族」,據說是有「一段古」。那是一九四九年九月下旬作為「台盟」代表參第一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並在「開國大典」登上天安門城樓的田富達,無論是在一九四六年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還是在一九四九年出席第一屆全國政協時,所填寫得履歷表格,在「民族」一欄按照當時的習慣填寫了「高山族」,此後就一直積非為是沿續下來,官方將台灣地區的所有少數民族都統稱為「高山族」。而後來曾經當選為中共中央委員的田富達,直到改革開放後才轉填「泰雅族」,以為自己的民族「正名」。亦即他與高金素梅一樣,都是泰雅族人,其族名為「尤明•巴都(Yumi-Badu)」。
中國社科院民族學與人類學研究所前所長郝時遠(蒙古族,傳說是曾任外交部副部長的傅瑩的丈夫)在《台灣少數民族稱謂的變化》一文中指出,一八九五年日本帝國主義侵佔台灣後,將台灣少數民族稱為「蕃族」,實行「蕃政」。一九二三年日本裕仁親王(後來的昭和天皇)抵台巡視,將「蕃人」之稱改為「高砂族」。日本帝國主義殖民勢力的「蕃政」是典型的民族壓迫政策,為台灣少數民族群體留下了刻骨銘心的傷痛。一九四五年國民黨政府接管台灣後,一度稱台灣少數民族為「高山族」。
中國民族大學民族研究所中東南民族研究室前主任施聯朱教授,九十年代在題為《關於台灣少數民族識別問題的研究》論文中指出,歷史上各個時期對台灣少數民族的稱呼,史書中有著許多不同的記載。台灣當局在台灣光復初期,曾使用過「高山族」這一族稱。新中國成立後,經國務院正式公佈確認的「高山族」名稱,也是泛指台灣的少數民族。一九八零年學術界討論這一族稱時有兩種不同的看法,其中一種認為「高山族」族稱不能反映他們居住的特點,它又與日本侵佔台灣時所用的「高山國」、「高砂國」、「高砂蕃」等有關,帶有侮辱性,不應該繼續使用。
由此可見,「高山族」是一個帶有侮辱性質的族稱,就像當年日本人辱稱中國人為「支那人」一樣。而「原住民」則是李登輝趁著「修憲」,利用西方「族群」概念劃分「族群」、撕裂民眾並引起的「國家認同」問題的名稱。不過,內地的一些台灣問題專家曾對筆者表示,「中華民族由五十六個民族組成」及「高山族」的概念,是國家憲法規定了的,如要改變,並不容易。但其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並無「五十六個民族」的具體數字,而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締造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作表述。因此,棄用「高山族」的概念,並不觸及到「修憲」的問題。當然,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有必要就此作出指引,而有關的國情資料及中小學的教科書也宜對「高山族」一詞予以「正名」。這是涉及到尊重台灣少數民族同胞的尊嚴的大問題,不可輕忽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