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2019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行政法規草案。草案規定,向所有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的居民發放現金分享款項,每名永久性居民獲發放的金額為澳門幣一萬元(670,313人),非永久性居民則為澳門幣六千元(49,321人),涉及的財政開支為澳門幣六十九億九千九百零五萬六千元。現金分享款項將於7月開始發放,時間安排與去年相若。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行政會經評估去年的財政狀況,澳門特區政府決定繼續實施現金分享計劃的措施,為此制定了《2019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行政法規草案。
草案規定,向所有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的居民發放現金分享款項,每名永久性居民獲發放的金額為澳門幣一萬元(670,313人),非永久性居民則為澳門幣六千元(49,321人),涉及的財政開支為澳門幣六十九億九千九百零五萬六千元。
本年度現金分享款項的發放,基本沿用去年現金分享計劃所採取的方式及準則,與此同時,未成年人亦可到銀行登記成為以銀行轉帳方式收取由財政局發放的退稅金或其他給付金的人士,款項將直接轉入帳戶。現金分享款項將於 7月 2日起分批發放,敬老金受益人首先經自動轉帳收取;已登記以自動轉帳方式領取者於 7月3日收取;劃線支票於 7 月 8日起分 10週寄出,最遲寄出日期為 9月 13日。居民如對是次計劃有任何疑問,可到市政署位於中華廣場的綜合服務中心、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或位於氹仔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的現金分享專區櫃位查詢及要求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