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冀經屋申請恆常制

【本報訊】澳門論壇昨日探討新一期 3,011個經屋單位接受申請及經屋規劃,有意見認為要儘量滿足市民居住需求,減少興建一房一廳單位,並建議設立經屋恆常申請制度。

出席昨日論壇的北區社諮會委員高岸峰表示,面對2013年部分經屋申請仍未處理,加上陸續有經屋興建及落實,將再開放多個經屋申請,但這種逼居民做選擇的情況不理想,認為經屋規劃要儘量滿足市民居住需求,減少興建一房一廳(T1)單位,並建議經屋恆常申請,以及恢復計分制,包括居澳年期等;經屋除了供應要跟上需求,亦要加強審查,令經屋資源更合理分配。

議員何潤生促請新一屆政府盡快完成 “經屋法” 修訂工作,並加快審批及興建,加快閒置土地規劃,思考與大灣區及橫琴合作研究住屋問題等;希望新一屆政府更積極有為、大有作為,政府要有執行力,解決居民住屋需求,給予居民尤其青年及夾心階層有的上樓希望,以及清晰說明公屋供應量及提供穩定供應。

有發言市民稱,新一期經屋按照現有經屋法抽籤排序上樓不公平,認為要先修訂好經屋法,再推經屋申請;有發言市民認為政府今次推行經屋申請較倉猝,不太清楚申請資格,又關注未能中籤者將何去何從;有發言市民希望經屋申請電子化,以免浪費審查的人力物力,又關注到當有新經屋規劃推出,已申請新城A區經屋的居民是否只能等待A區經屋。

另外,正在立法會小組會討論的新經屋法法案,政府提出循購買能力或成本價為未來經屋定價。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認為,經屋售價應以居民購買力作考慮,否則會違背興建經屋是以協助特定收入及購買力不足的人士解決住屋問題的立法目的。他認為,以常理推敲家庭成員狀況,經屋應以兩、三房廳為主;又建議政府每5年進行公屋需求規劃研究或調查,而不是單從經屋申請交表量去檢視需求,否則容易出現錯配的情況。

高岸峰則表示,社會現時對經屋應如何訂價,仍未有共識,若果貿易決定,又可能令現時的經屋住戶感到不公平;認為政府有需要繼續諮詢公眾意見,尋求共識再作決定,否則法案只會越改越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