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項目列非遺名錄

【本報訊】特區公報刊登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公布列入 《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的 12個項目,分別為粵劇、南音說唱、道教科儀音樂、土生土語話劇、媽祖信俗、哪吒信俗、魚行醉龍節、苦難善耶穌聖像出遊、花地瑪聖母聖像出遊、涼茶配製、木雕-神像雕刻、土生葡人美食烹飪技藝。

現時列入本澳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的其餘 3個項目,即土地信俗、朱大仙信俗、搭棚工藝,文化局稱,當局仍要深化研究,若具備條件,會建議把這 3個項目一併列入非遺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