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世安:澳門成功實踐「一國兩制」的最寶貴經驗就是全面準確實施憲法和基本法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崔世安在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20週年座談會上說,澳門成功實踐「一國兩制」的最寶貴經驗就是全面準確實施憲法和基本法,其核心是澳門對國家政治體系、國家核心價值的準確理解和真心擁護,並始終保持和國家的緊密互動與融合,充分發揮「一國兩制」的獨特優勢以及中央政府的政策支持,從而實現了澳門的穩定和繁榮。

崔世安表示,全面準確貫徹實施基本法,必須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原則,維護國家主權利益,保障澳門繁榮穩定。

他說,從憲制層面看,基本法是中央政府明確澳門特別行政區地位的綱領性法律文件,為澳門平穩過渡、順利回歸和特別行政區持續發展,提供了堅強的法律保障。正是在基本法的保障下,澳門保持原有的社會制度、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法律基本不變。在享受基本法保障的同時,澳門特別行政區也一直在積極履行憲制義務,切實將維護中央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不斷完善基本法的配套立法和規定,完成了國家安全法的本地立法,設立了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崔世安表示,全面準確貫徹實施基本法,必須充分發揮基本法賦予澳門的制度優勢,與時俱進推動「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

他說,「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既能保證澳門特別行政區有「一國之本」,有強大的國家做後盾和支撐;又能保證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兩制之利」,保持高度自治和地域優勢,從而實現長期繁榮穩定。當前國家發展進入了新時代。澳門的「一國兩制」實踐,在新時代也應該有更高的時代定位和時代貢獻。我們必須進一步堅守「一國」之本、善用「兩制」之利,確保澳門的「一國兩制」實踐始終沿著基本法軌道行進,充分發揮「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堅持「國家所需、澳門所長」的戰略定位,以經濟適度多元為基礎,以維護穩定為前提,以內強素質、外抓機遇為路徑,以長治久安為目標,配合中央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推進重大戰略部署,為「兩個一百年」的奮鬥目標貢獻澳門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