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電子消費卡的紓困作用有所期待

金融管理局昨日宣佈,截至昨日下午五時止,共六十三萬三千名澳門居民完成電子消費卡的登記,並呼籲尚未登記的澳門居民,請於登記期屆滿前辦理網上登記,方可在選定時間及地點領卡。雖然登記期限到本月八日才截止,但相信符合資格條件者已經差不多了。實際上,一方面,在三月十八及十九日登記期開始的頭兩天,就有五十三萬零九百二十五人登記,可見電子消費卡計劃受到澳門居民的歡迎和期待,因而都急不及待地進行登記,而且也有相關社團機構協助登記,相信難有「漏網之魚」,餘下尚未登記的,可能只有極少數人因不在澳門等各種特殊原因而致。另一方面,已登記者的六十三萬三千多人這個數字,與相關人口統計的數目已經相差無幾。

該項登記工作,讓人們看到了當代電腦科技的發達,及在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的運用的廣闊前景。實際上,在登記期的頭兩天就有五十三萬零九百二十五人登記,此數目在過去是不可想象。這既折射了電腦科技的發達,及在電子政務等領域的適用性,也反映了金融管理局的相關工程技術人員,在登記表格設計及程式編寫等方面,不但是設計科學縝密,而且也充分發揮「以民為本」精神,登記表格設計簡單明瞭,讓平時很少接觸電腦科技的老年人,也可輕易地完成登記。而容量強大的電腦終端設備,也為這項涉及到六十多萬筆資料的登記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工作條件。據說,在同一時間,可以容納數十萬人登記,而不會造成「網路塞車」。

在澳門遭受百年未見的「黑天鵝」新冠肺炎襲擊後,整體社會曾經幾乎一度「停擺」,不但是社會經濟尤其是中小微企遭受重創,而且居民生活也大受影響。對此,特區政府及時地推出中小企業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現金分享計劃、

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計劃、醫療補貼計劃、電子消費券等五項紓困政策方向,以協助中小微企和居民度過難關,加快民生經濟復甦。另外,特區政府也決定提前推出多項大型基建計劃,讓建築企業有及其員工有工開;一些政府部門也採用「以工代賑」等方式,賑濟失業工人。

由此可見,行政長官賀一誠曾經在參與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工作中,與在國務院部委首長及各省委書記位子上退下來的委員的交往交流中,吸收到不少內地應對危機方振興經濟等方面的經驗。實際上,在國家先後兩次遭受國際金融危機後,都推出大型基金項目,一次是集中在高速公路,另一次是推動高速鐵路建設。結果這兩項驚動全球的大型基金計劃,不但拉動了GDP,達到「保八」的目的,而且也為隨後的經濟發展,尤其是「世界工廠」的產業鏈物流,及人員的流動,提供了極為便利的條件。因此,特區政府落實推動已經「紙上談兵」多年的多項大型基建項目,就將不但可以在博彩業歉收的情況下,適當地保住部分GDP,實現「堤內損失堤外補」,而且也讓相關企業及其員工避免「手停口停」。而且,這項大型基建項目尤其是第四、第五過海通道工程完成後,將為澳門未來的進一步發展,提供更佳的基礎條件。

「以工代賑」就是「以務工代替賑濟」。這是國家或地方政府以實物折款或現金形式投入受賑濟地區實施基礎設施建設,讓受賑濟地區的困難群眾參加勞動並獲得報酬,從而取代直接賑濟的一種扶持方式。在我國宋朝,發生災荒後以興修水利的方式,對災民實施以工代賑,讓他們能夠有尊嚴地活下去,國家得到了水利工程,又避免了災民四處流竄。上世紀三十年代,美國經濟大蕭條,羅斯福總統實施「羅斯福新政」,其中就有「以工代賑」這一招,胡佛水庫就是其中一個項目。抗日戰爭期間,時任陝甘寧邊區政府主席的習仲勛,推行「以工代賑」,以賑濟當地的災民,穩定了邊區社會,消除對延安的安全威脅,而且更重要的是,邊區人民更為擁護中國共產黨,因而毛澤東曾予以贊揚。二零零九年六月,國家發改委印發《關於進一步發揮以工代賑政策作用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指導意見》,推動各地加大工作力度、創新工作機制,進一步發揮好以工代賑「賑」的作用。《指導意見》指出,讓更多貧困群眾參與農村中小型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通過勞動獲取報酬,激發其脫貧致富的內生動力,是以工代賑政策的初衷。要全面認識、深刻把握以工代賑的本質特徵,堅持加強扶貧同扶志扶智相結合,把組織群眾務工、發放勞務報酬、激發內生動力作為以工代賑工作的根本要求。而澳門特區的以工代賑,則是根據澳門特區本身的特點,運用於小型的市政工程或文化領域的工作,公共機構得到工程或工作服務,因為疫情而處於「冇工開」的人員也得到報酬,解決生活問題,形成雙贏局面。

而電子消費卡則是「直接賑濟」的形式,宗旨是在補貼居民的同時,幫助中小微企「有生意做」。尤其是在澳門周邊地區都對澳門實施「封關」,澳門已經成為一個「孤島」,依附於博彩業的周邊行業,尤其是依靠外來遊客光顧的飲食、零售等行業的中小微企,沒有外來旅客光顧,可能會倒閉的情況下,這項措施就顯得頗為及時,對拉動消費內需會產生一定的作用。雖然是「塘水滾塘魚」,但起碼也可以讓中小微企「有工開」,居民也得到總額三千元的消費補貼。

這項措施產不是發放現金,而且電子消費卡只能在澳門使用,就是要讓澳門的中小微企受益,而不是像「現金分享」那樣,持幣者可能會到其他地方消費。因而特區政府的這個設計,符合幫助澳門中小微企的初衷,並進而而令澳門居民受惠。而且,其每天消費上限是三百元,但不受次數限制。一方面,平時習慣小額消者者可能會「彩蝶採蜜」那樣,小額光顧多家店鋪,讓多家店鋪受惠。另一方面,有些手頭「疏爽」者,其消費額可能超出三百元,超額部分當然是自負,等於是促進消費。因為倘若是沒有「每天最高額三百元」這個誘因,未必會出來「幫襯」中小微企。

電子消費卡的另一個效應,可能會推動澳門的電子消費發展。目前在內地,幾乎所有消費都是使用微信、支付寶等工具支付,「一支手機走天下」,不用拿錢包。者引發不少國家和地區的注意,準備引進。多數港澳居民因為未有使用這種工具,因而在內地消費時,往往會遭遇尷尬。希望由此之後,帶動及普及電子消費。實際上,在推動電子消費卡之後,已經有八成多的零售場所安裝了刷卡機。今後如果將此消費卡與持卡人的銀行戶口捆綁起來,就像銀聯卡那樣,可以刷卡消費,就將形成具有「澳門特色」的電子支付服務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