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區政協:港區國安法 體現中央維護國安決心

【本報訊】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澳區全國政協委員賀定一表示,該決定獲高票通過,充分顯示其重要性、緊迫性、合法性,體現中央對維護國家安全的信心和決心,和對香港整體利益和香港市民福祉的維護和關心。

決定的通過,是堵塞香港國家安全法律漏洞、讓香港重回發展正軌的必要之舉,也是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行穩致遠的根本之策,此決定對香港的安定繁榮有著非常重大和深遠的意義。她本人對決定深表贊成,認為只有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才能保障“一國兩制”不變形、不走樣,繼續譜寫香港繁榮穩定、長治久安的新篇章。

澳區全國政協委員何潤生認為決定的通過,為香港落實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提供了良好的條件和基礎決定,這既是大勢所趨,亦是人心所向,期望能夠盡快通過實施,為香港的長遠穩定發展發揮到正面作用。

何潤生指出,“一國兩制”是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一項重要制度,更是香港和澳門的長期繁榮穩定的切實保障。得益於“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澳門回歸二十年來,成為中國經濟發展最快的地區之一,開創了良好的發展局面,這亦是建基於國家安全的切實維護上。因此,他堅決擁護、完全贊成相關決定的制定和出台。

澳區全國政協委員孫恩光表示,從來立國家安全法是中央政府的權利,地方政府只有執行的義務,但因為香港的特殊性,中央政府將維護國家安全法交由香港政府立法,但回歸多年香港政府仍未能履行其憲政責任。更甚者,去年因修訂《逃犯條例》引致社會動亂,加上一些外國勢力公開干預暴亂,妄想利用香港作為基地,以進行危害國家的行為。他認為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充分體現中央政府對維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責任和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