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河北省的最新疫情發展,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自2021年1月5日中午12時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河北省石家莊市藁城區增村鎮和邢台市之南宮市鳳崗街道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黑龍江省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疫情變化,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自2021年1月4日下午6時起,取消在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的東寧市、綏芬河市,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市高昌區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的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內地以下地方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
1.河北省:石家莊市藁城區增村鎮,邢台市之南宮市鳳崗街道。
2.北京市:朝陽區酒仙橋街道大山子社區,順義區南法信鎮、高麗營鎮、勝利街道、南彩鎮或仁和鎮;
3.遼寧省:大連全市,瀋陽全市;
4.黑龍江省:黑河市愛輝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