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細審人才引進法擬公開審批標準流程

黃顯輝(左)

  【本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2日上午與政府代表細則性審議《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法案,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長周昶行列席會議。委員會主席黃顯輝、秘書梁孫旭會後向傳媒總結,是次會議完成與政府代表就法案第一輪審議工作,接下來雙方顧問團將展開技術分析及優化工作,委員會希望政府盡快提交新工作文本。
  委員會關注人才引進計劃審批透明度,以減少行政上疏漏或不符規則的情況。黃顯輝引述政府回應稱,將來會公開人才引進法律法規、審批流程、評審標準、澳門欠缺的人才種類等相關資料;至於申請人數量、年齡分佈、學歷資格、涉及的產業範疇等相關統計資料,只要符合個資法,會適時公開。
  委員會又關注人才引進計劃的監督機制,尤其主動式的監察制度,黃顯輝引述政府回應時強調首要嚴格監察,在節省政府資源同時要有效率及科學,將來人才發展委員會及治安警察局與相關部門特別是財政局、社保等數據互通,主動監察有關人員狀況。
  他又引述政府稱考慮通過法案或配套行政法規,賦予有關人員尤其人才發展委員會有監察人員的職能,可到場稽查,以及要求利害關係人提供文件、資料核實人才引進計劃所規定的情況,若相關人員不合作、不提供相關資料、不允許人員進場,會構成普通違令罪。
  委員會關注列新舊制度的銜接問題,黃顯輝引述政府代表稱會研究允許按新制度提交申請,不會因處於舊制度續期狀況而禁止按新制度申請;但若按新制度被批准,有關人士在澳門居留的年期按新制度需要從頭計算。
  委員會亦非常關注政府如何吸引在海外生活的澳門居民回流並作出貢獻,有委員更認為特區政府應優先考慮吸引這類人才回流,再引進外地人才作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