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當局對入境港澳居民發出禁令引發質疑

  台灣地區民進黨當局「移民署」官網刊出禁止入境台灣地區的港澳居民從事的活動的列表這個事態,引發多方關注及質疑,並指出這對自詡為「民主、進步」的民進黨當局而言,是絕大的諷刺。各方的強烈反應讓民進黨當局難以招架,昨日陸委會和「移民署」都連忙說是「誤植」而致,並從「移民署」官網下架了這則公告。但後續事態發展仍然值得關注。
  一月三日,是台灣地區元旦假期後的首個工作日。有人從「移民署」官網發現,在「香港澳門居民來台停留綫上申請入出境許可證送件須知」的公告欄,增加發布了「港澳居民不得從事活動一覽表」,列出九項港澳居民不得從事的活動,包括:不得參加選舉造勢活動或助選活動,如上台發言、隨車遊行;不得參加政治性質公衆活動,如:遊行、抗爭、演說、發放傳單;不得進入軍事「國防」地區;不得進入「國家」實驗室、生物科技、研發或其他重要單位;不得至各軍事基地、要塞堡壘窺視、拍照或攝影;不得從事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或危害社會秩序之行爲,如賣淫、買春、賭博、買賣毒品;不得未經許可從事工作,如:短期契約工、模特兒走秀;不得接受媒體邀請,上電視(廣播)節目發表意見,如:CALLIN節目;不得違反其他法令有明確規範之行爲,如:「刑法」、「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反滲透法」、「社會秩序維護法」、「政治獻金法」等。
  該「公告」沒有列明法律依據、罰則和「港澳居民」定義,不知道是僅限於在台「停留」的入境人士,還是包含在臺灣持有居留身份的港澳人士。但不管如何,該九項禁止規定是相當的嚇人,違反人權。如果說,其中的有關屬於軍事「國防」領域的禁令,還是可以理解的話,其他的一些純粹是屬於個人自由權利的活動,也遭到禁止,就完全顛覆了民進黨自詡的「民主、進步」政治訴求,也玷污了自己當年起家的「反獨裁,反專制,爭民主,爭人權」的政治口號。
  何況,民進黨當局為了千方百計打進聯合國等國際組織,就在兩個國際人權公約上打主意,成立了落實貫徹兩個國際人權公約的機構,及制定了將兩個國際人權公約「本地化」的法律,並自行向聯合國人權機構「匯報」其落實執行兩個國際人權公約的情況。然而,這九項規定中一些屬於兩個國際人權公約中「天賦人權」的個人權利,都被剝掉了,這就暴露了民進黨當局即使是虛偽醜陋真面目。
  而且,該九項禁令不單止是針對短期到台灣地區旅遊的港澳居民,而且也可能殃及已經在台灣地區居留的港澳居民。因此,就連逃到台灣的香港「黑暴」,也對此悻悻然。長期協助在台「港暴」的所謂公民團體工作者江旻諺就指稱,針對入境「停留」人士的限制不是新規定,不感到意外,但如果連「居留」的港澳人士也不能集會和受訪,就確實有點問題了。因為有些在台港人本身是倡議人士,接受記者訪問、去遊行就是他們工作的一部分。如果有港人停留臺灣時接受記者采訪,講了批評台灣當局的聲音,遭到台灣當局刻意刁難的話,那實際上就有問題。
  其實,遊客到了一個旅遊點旅遊,接受當地媒體的訪問,暢談其對當地旅遊文化習俗的看法,是頗為平常的時,甚至在客觀上等於為當地進行了涉外宣傳,但接受訪問卻也屬禁止之列。這豈非滑天下之稽?
  對此,專門研究移民法的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廖元豪就指出,九項禁令中的第一、二、八項都是一般人合法可爲,涉及集會和言論自由,且演說、受訪的解釋範圍很大,一般觀光客來玩也有可能在街頭被記者采訪。雖然原則上港澳人士歸《港澳關係條例》管理,外國人歸《入出國及移民法》管理,後者條文寫得更嚴格和具體,可作補充,但《入出國及移民法》也保證了合法集會遊行這個權利,何况《港澳關係條例》從頭到尾根本沒有這個規定,又怎能不准人家參加集會遊行,這是說不通的。因而他質疑該公告的法律依據,形容是「沒有法律效力但有恐嚇效果」,把遊行、接受媒體邀請,跟賣淫、軍事的東西放在一起,好像發表意見就跟「危害國家安全」一樣可怕,這就可能會引發在台居留港澳人士的寒蟬效應,因害怕「移民署」拒絕續期簽證或居留證而禁聲。
  實際上,這九項禁令就是與台灣當局的「反中保台」有關,將港澳也列為大陸的一部分,因而將原本針對大陸的規定內容,也移植延伸到港澳去。因此,有專門協助港澳居民的移民公司負責人表示,以前見過類似的清單,不過是針對大陸觀光客,這次好像意味著把港澳人當成大陸人,可預期未來這一年在臺灣的香港人不會有好日子過。如果有關限制也適用於「居留」的港澳人士,很多人將失去集會自由和接受媒體訪問的權利。
  這本身就抵觸了蔡英文當年領銜起草《港澳關係條例》的立法原意。實際上,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李登輝授權當時在政治大學任教的蔡英文,領銜起草《港澳關係條例》法律草案。她曾先後三次率團訪問港澳,進行調查研究,及攜帶《港澳關係條例》法案的初稿徵詢意見。在首次訪問港澳時,她曾開宗明義地說,台灣當局將未來政權移交後的港澳地區視為「第三地」,因而不適用《兩岸關係條例》,另行制定《港澳關係條例》。
  但有的民進黨人卻無視《港澳關係條例》的立法原意。劉世芳在任「行政院」副秘書長時,就聲稱要廢除《港澳關係條例》,台灣地區與港澳地區的關係,適用《兩岸關係條例》。前些年香港發生「反修例」暴力事件時,也有民進黨「立委」揚言要廢除《港澳關係條例》,將港澳視為大陸。
  昨日,「移民署」終於「糾偏」了,將「港澳居民不得從事活動一覽表」從其官網上下架了。但就連從香港移居台灣的「銅鑼灣書店」老闆林榮基也認為,「移民署」不會善罷甘休,將會修訂文件後再公佈。是否如此?拭目以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