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自覺遵守黨紀國法 國家部隊武警官兵擁護中央決定

【新華社北京4月12日電】4月13日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自覺遵守黨紀國法。“我國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法律的尊嚴和權威不容踐踏。不論涉及到誰,只要觸犯法律,都將依法處理,決不姑息。”日前,中共中央對薄熙來同志嚴重違紀問題立案調查、公安機關公佈對尼爾.伍德死亡案進行依法復查結果並將犯罪嫌疑人移送司法機關,得到了廣大黨員群眾的衷心擁護,自覺遵守黨紀國法,成為全黨全國人民的普遍共識,凝聚著改革發展穩定的強大力量。

無論是作出依法依紀予以徹底查清的果斷決策,還是貫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則,無論是採取正確有力的各項措施,還是將相關情況及時向社會公佈,中央的處理決定,既是落實從嚴治黨的根本要求,也是維護社會主義法治的必然之舉。同時也充分說明,代表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中國共產黨,決不允許有淩駕於黨紀國法之上的“特殊黨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沒有特權、制度約束沒有例外,任何人觸犯法律都將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一切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法律,這是現代法治社會的基本要求。依法治國,是我們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作為我們這樣一個發展中大國,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增強全體公民的法律意識,對於穩定社會秩序、維護國家利益、保障公民權利,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當前,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和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時期,面對體制轉軌、社會轉型、思想多樣、利益多元的新形勢,只有所有社會成員都自覺遵守法律、維護法律尊嚴,才能維護正常社會秩序、創造良好社會氛圍,才能更好地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也才能談得上實現公平正義、推進社會和諧。

嚴密的組織紀律性,是我們黨的一個鮮明特徵;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嚴守黨的紀律、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約束,是我們黨的重要優勢,也是黨始終保持先進性的重要保證。對黨員幹部而言,如果說遵守國家法律是基本義務,那麼遵守黨的紀律則是基本要求。遵守國家法律就是時時處處模範踐行國家法律,遵守黨的紀律就是要首先遵守黨的政治紀律,自覺同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一致,堅決貫徹中央的決策部署。王立軍事件、尼爾.伍德死亡案件和薄熙來嚴重違紀問題再次警示我們,只有堅決執行黨的紀律、遵守國家法律,立身不忘做人之本、為政不移公僕之心、用權不謀一己之私,在任何情況下都不逾越法律、紀律和道德的底線,切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才能真正做到清清白白為官、堂堂正正做人、乾乾淨淨幹事。

“奉公如法則上下平,上下平則國強”。面對複雜多變的國內外環境,面對艱巨繁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我們要繼續抓住和用好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有效應對各種風險和挑戰,圓滿完成“十二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必須有一個良好的社會秩序,必須依靠全體人民的團結奮鬥、開拓進取。不斷增強紀律和法治觀念,自覺遵守黨紀國法,我們才能更好地增強黨和國家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為改革發展穩定營造良好環境,為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堅實保障。

中國軍報:部隊和武警官兵擁護中央決定

另外,中新社北京4月12日電:《解放軍報》12日在頭版發表題為“堅決擁護黨中央的正確決定”的文章提到,中共中央決定對薄熙來同志嚴重違紀問題立案調查,公安機關對尼爾.伍德死亡案依法進行了復查並將犯罪嫌疑人移送司法機關的消息發佈後,全軍和武警部隊官兵紛紛表示,堅決擁護黨中央的正確決定,堅守崗位履職盡責,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

國防大學中共黨史党建教研室主任秦利認為,中央的決定定性準確客觀,處理積極穩妥,抓住了關鍵性問題和本質要害,十分必要,完全正確。

北京衛戍區某裝甲團政委劉海明說:“中央在較短時間內查明基本情況、迅速做出嚴肅處理,有力回應了國內外關切。”

軍事科學院軍隊建設研究部一室副主任甘學榮、國防科技大學教授張偉超等專家學者認為,中央始終堅持實事求是,依法依紀嚴肅處理,這種重事實、講法治的精神,完全符合我們黨從嚴治党的根本要求和依法治國的執政理念。

雲南普洱軍分區政委蒲永能說:“這些年我們黨堅決懲治各種腐敗現象,對這次事件和案件的調查處理,再次表明了我們黨敢於正視並及時解決自身問題的巨大勇氣,反映了我們黨對保持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高度自覺和深謀遠慮。”

武警8670部隊政委雷萬軍、濟南軍區某部政委修建慶認為,中央及時發佈消息,統一思想、凝心聚力,堅決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充分體現了對黨和人民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

正在井岡山參加南京軍區旅團政委集訓的某裝甲旅政委陳正峰說:“在我們黨即將召開十八大、意識形態領域鬥爭尖銳複雜的形勢下,中央的決策部署對於做好改革發展的各項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