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共同維護中華民族領土主權

兩岸中國軍人應以中華民族根本利益的大局為重,凝聚共識、攜手同心、戮力相助、共赴挑戰,堅決維護中華民族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為地區乃至世界和平穩定作出貢獻

維護中華民族的領土主權完整,是兩岸中國人的核心訴求,更是所有中國人共同的責任。當前,共同維護中華民族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是兩岸中國軍人面臨的嚴峻挑戰。

釣魚島以及附屬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日本長期對我釣魚島及周邊海域實施所謂“實效支配”,經常以武力強行驅趕、撞擊、登臨、抓捕、扣留我和平維權人士,甚至聲稱要動用自衛隊,最近又導演了一出所謂“購島”鬧劇。

中華民族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長期受到其他國家侵害。不僅釣魚島所在的東海,在南海方向,越南和菲律賓等國占我島礁、掠我資源、抓我漁民,近期菲律賓更是表現出蠻橫的進攻性,與我形成艦船對峙,而越南則通過了所謂的“海洋法”,將南海大片海域納入其管轄,並加緊進行軍事準備,軍事對抗的企圖十分明顯。它們與一些國家相互勾聯,不斷煽動國內情緒和國際輿論,企圖使爭端國際化和複雜化。

上述事態嚴重侵犯和損害了中華民族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同時也對地區和平與穩定造成了嚴重威脅。為此,我們鄭重地呼籲:利不必由我獨得,但土不能自我失之。兩岸中國軍人應以中華民族根本利益的大局為重,凝聚共識、攜手同心、戮力相助、共赴挑戰,堅決維護中華民族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為地區乃至世界和平穩定作出貢獻。

具備良好的合作基礎

當前,釣魚島和南海緊張局勢的凸顯,已為兩岸進一步深化合作提出了新需求,提供了新平臺。在維護中華民族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方面,兩岸之間主張相同、政策相似、利益相連,有共同的主權訴求和良好的合作基礎。

首先,兩岸主張相同。在東海方向,兩岸都主張釣魚島是中國固有領土。臺灣以及包括釣魚島在內的臺灣附屬島嶼系日本乘甲午戰爭而竊占的中國領土。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理應根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以及日本投降文書等文件歸還中國。在南海方向,兩岸都認為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和東沙群島屬於中國固有領土,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被日本侵佔,根據國際公約,戰後中國恢復對其行使主權。

關於南海的法律地位,臺灣方面曾於1993年11月公佈文件,參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將南海水域定位為中國的歷史性水域;大陸1992年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明確規定: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以及其他島嶼為中國領土。兩岸民調顯示,大多數的大陸民眾和臺灣民眾認為,兩岸可在維護釣魚島、南海等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方面攜手合作。這是牢固的民意基礎。

其次,兩岸政策相似。在處理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爭端方面,兩岸政策的實質內容基本相同,只是在表述上略有差異。大陸主張通過談判以和平方式解決領土及海洋權益爭端,並提出“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共處、共同開發”的原則。臺灣也主張以“和平方式處理爭端”,並曾經提出了“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的基本原則。近年來,儘管隨著島內政黨輪替,臺灣方面在維護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方面的姿態和措施有所起伏,但並未改變處理這些爭端的基本立場。

在實踐中,兩岸都曾經針對其他國家侵佔我領土、瓜分我海域、掠奪我資源的行為明確表示反對,存在一定程度的默契。可見,在政策層面,兩岸特別是國共兩黨在處理領土及海洋權益爭議時有著相當程度的相似性。

第三,兩岸利益相聯。東海和南海相關島嶼及相關海域是中華民族的共同祖產。釣魚島是中國的固有領土。馬英九先生當年積極參與的、得到兩岸三地民眾響應的“保釣運動”,既是在保衛臺灣行政區劃的完整,也是在保衛中國領土主權的完整。臺灣把東沙和南沙群島劃為其行政管轄範圍,大陸將其劃歸海南省三沙市,但兩岸都認為這些領土是中國的固有領土,是中華民族的共同祖產,在這一點上是沒有分歧的。

當前,兩岸都面臨收復被占島礁、維護戰略通道安全、保護海洋資源開發和漁業生產安全等問題。兩岸都有責任共同維護這些權益,也有權共同享有這些權益。

兩岸共同維護中華民族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維護領土主權完整,是大陸和臺灣人民共同的核心利益,是兩岸人民份內之事,更是兩岸中國軍人的神聖職責所在,任何人、任何政黨、任何國家、任何國際組織,都無權說三道四、妄加置評。

牢牢抓住當前機遇

在當前形勢下,面對他國得寸進尺、變本加厲地侵吞我祖產祖業,兩岸中國軍隊若再不抓緊聯手,將仰愧於為此流血的先烈,俯怍於殷切期許的國人。但是,兩岸要真正實現聯手,不能沒有必要的軍事安全互信。

以往,兩岸探討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問題,大多聚焦於如何防誤判、防衝突、維護兩岸和平方面。現在,兩岸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可先從共同維護中華民族領土主權做起。在這一領域開展有效合作,有助於兩岸克服重重內部阻礙以及外界干擾,積累共識,深化互信,逐步取得突破。兩岸應抓住這一契機,在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建立方面,作出順天應人的正確戰略抉擇。

首先,兩岸對南海及東海問題要儘快建立共同的話語體系。在領土和海洋權益,尤其是釣魚島問題上,同一個民族不說兩套話,要相互補台搭台借台,不要拆臺。雙方在維護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上可以各有宣示,但需要在政治原則方面有所默契,應以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為重,不應做有悖於維護共同主權和利益原則的事;在政策主張方面應有所協調,對外表態即使有所區別,也不要完全相左;在輿論宣傳方面相互呼應,加強彼此措施的正面反饋效應。

對於“釣魚島”和“釣魚臺列嶼”的稱謂,可繼續沿用兩岸歷史習慣稱謂;但對於南中國海,對外不宜簡稱“南海”,以免掉入別國的話語陷阱。過去國際上一直稱南中國海,現在美國改稱“南海”、越南稱為“東海”、菲律賓改為“西菲律賓海”,其用意就在於篡改歷史,混淆視聽,淡化中國主權色彩。

第二,雙方在維權行動方面要有心照不宣的配合。鑒於臺灣佔據有利戰略地理位置,距離釣魚島較近,太平島位於南海中心,建議臺灣方面應加強對釣魚島和南海諸島的行政管轄力度,主動派艦船定期或不定期巡邏執法。如果臺灣方面認為不方便或力量不夠的話,大陸方面完全可以協助臺灣方面遂行上述任務;大陸方面也完全可以單獨進行相關海域的巡邏執法,如果可能的話,屆時希望得到臺灣方面的協助、配合和保障。

當然,如果臺灣方面需要大陸支援的話,大陸方面一定責無旁貸,全力支持與配合。當年西沙海戰和南海海戰時,臺灣軍方曾為我軍作戰行動提供了諸多方便;近年來也有在對越南等國“外大陸架劃界案”中兩岸共同抵制,以及在黃岩島事件中相互聲援等舉措。對此,我們記憶猶新。

第三,兩岸在軍事安全互信與合作方面要採取一些實質性措施。鑒於兩岸處於事實上的分離狀態,可考慮共同採取某些維權措施:一是建立非正式的軍事溝通渠道,定期或不定期商談相關海域合作機制、合作事項、合作方式和方法等;二是相互提供與交換有關爭議海域的情報信息;三是相互提供必要的物資補給,如大陸可為太平島提供食品和淡水等,臺灣可為大陸和港澳人士保釣行動和漁民作業提供護航和補給;四是可考慮明確和劃定雙方防務和維權責任區,逐步建立分區值班或輪流值班制度,以體現我在相關爭端海域的力量存在;五是適時調整相關海域軍事部署,強化各自控制島嶼的軍事能力建設,擠壓爭端國的支配空間,必要時可以某種形式舉行帶有准軍事或軍事意義的聯合演練,等等。

第四,兩岸在共同維護國家主權和海洋權益方面不要有任何顧慮。兩岸應以民族大義為重,大膽邁開步子,光明正大地表明立場,坦坦蕩蕩地向世人宣示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完整的決心。維護中華民族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是天經地義之事,既符合臺灣人民的根本利益,也符合中華民族大家庭的根本利益,能夠得到國際社會的理解和認同,並佔據國際道義制高點。

兩岸之間沒有民族矛盾,只有民族國家的認同。真誠希望兩岸防務部門加強溝通,摒棄猜疑,防止他國挑撥離間。歷史的轉折點始於足下。在兩岸合作、攜手維權的道路上,哪怕能邁出一小步,也將是中華民族歷史上的一大步。

(王衛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