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監察廳介入苯胺泄漏事件調查

【中新社太原1月9日電】山西省紀委、省監察廳9日傳來消息稱,山西省監察廳已介入山西苯胺泄漏事件調查,並將根據調查結論對有關責任人作出處理。

據官方通報稱,2012年12月31日7時40分,山西天脊煤化工廠巡檢人員發現該廠苯胺罐因輸送軟管破裂發生苯胺泄漏,有8.68噸苯胺泄漏到濁漳河,山西境內河道長約80公里受到影響,平順縣和潞城市28個村、2萬多人受到波及,威脅到下游河北邯鄲、河南安陽飲用水水源地,並造成河北邯鄲市大面積停水。

山西天脊煤化工廠“12.31”苯胺泄漏事件發生後,已有4名直接責任人被撤職。6日,山西省對天脊“12.31”苯胺泄漏事故直接責任人做出初步處理決定,天脊方元公司總經理陳建溫、安全生產副總經理任勇傑、儲運車間主任程新生、副主任宋濤已被撤職。

發生事故之後,中共山西省委副書記、代省長李小鵬多次在公開場合表示,“要嚴格事故問責,加緊事故調查,無論涉及到哪一層、涉及到什麼人,只要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都要依法依紀依規嚴肅追究責任,堅決遏制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山西省紀委、省監察廳9日向中新社記者證實,山西省監察廳已介入山西天脊煤化工廠苯胺泄漏事件調查,並將根據調查結論對有關責任人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