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將於上半年內就修訂分層所有權制度立法諮詢公眾。
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局長朱琳琳回覆議員吳在權有關法制建設滯後時指出,政府會在上半年就修訂分層所有權制度推出諮詢文本,亦是本年重點諮詢項目,局方已經與房屋局完成有關諮詢文本,印妥後便可諮詢公眾。
朱琳琳指出,現時政府提交立法會的法案中,列入年度立法計劃及沒列入計劃各佔一半。她承認安排法案先後的工作有粗疏,未來需要有更好規劃。
吳在權質詢指出,澳門回歸已十三年,雖然經濟快速發展,但法制建設進程仍相當緩慢,困擾社會民生,為人詬病。為此,當局數次推行改善措施,如設立法律改革辦公室,於2007年的《2007—2009年度公共行政改革路圖》安排法改計劃,設立法律改革及國際法事務局,以及於施政報告附錄年度立法提案表,可見當局確實銳意加強法改力度。但可惜效果差強人意,尤其涉及民生方面的立法工作裹足不前,影響民生發展。他稱,2012年提出“由法律改革諮詢委員組成的法律專家小組已展開《民法典》中有關分層所有權制度的相關研究工作,專責部門將在此基礎上展開諮詢和草擬條文的工作”, 2012年10月當局回覆他書面質詢表示“先後與專責部門舉行多次會議,就報告提出的改革方向進行具體的探討,進展理想”。但目前為止仍未見當局出臺諮詢文本或具體立法計劃,可見當局總是用官話來拖延,實質消極不作為,令人遺憾。法制建設緩慢滯後,衍生出的問題絕不限於未能維護房地產健康發展和困擾居民安居,更有可能影響社會和諧及公平正義。
他向行政當局提出如下質詢:1. 為何當局在法制建設上總是如此緩慢滯後?何時正式就檢討修訂分層所有權法律制度公開向社會諮詢以及進行立法工作? 2. 無論“樓花法”或者分層所有權法律制度,均顯現當局在法改問題上存在的消極不作為的問題,怎樣加以檢討改善?是否只有進行問責,才能達到長官提出績效評審官員之責任及執行績效?3. 當局本意是為了加快法改及法制建設等工作而增設多一個法改局,但自成立至今仍未見績效,且在其他國家或地區是罕見的,當局會否重新參考國內“大部制”改革,將其優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