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昨日細則性審議城市規劃法案。議員關注“城市規劃委員會”的組成及運作。政府重申,委員會將體現民意與專業相結合,努力提高其運作透明度和認受性。
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在法案審議前強調,《城市規劃法》的立法目的是透過建立制度化的城市規劃體系,將規劃活動規範化及透明化,推動公眾參與,保障公共利益和維護私人權益。他重申,為保障市民知情權,鼓勵公眾參與城市規劃出謀獻策,法案規定了多層次的公眾參與機制,突顯社會意見在規劃過程中的關鍵作用。為體現民意與專業兩結合,法案規定設立“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會中政府代表人數不會超過一半,以推動專業及社會人士更廣泛參與,並引入「利益迴避制度」,保障委員會的公正性及公信力,回應社會訴求。
“城市規劃委員會”的組成及運作是議員最關注的問題之一。議員吳國昌認為,城規委員會具有對涉及公眾利益事務做出規劃的功能,其運作的透明度甚為重要,法案未對此做出規範。他建議以行政法規明確規範委員會會議公開,以及預先公佈會議內容。
議員何潤生、區錦新、麥瑞權議員關注委員會的成員。他們認為,城規會成員需要有專業性,及廣泛代表性,方可平衡利益,運作透明,促進公眾參與。在城規會成員專業性問題上,有議員指出,由於本澳多年來未落實專業認證,城規會成員的專業性認受性將受質疑。
劉仕堯強調,城規強調“民意和專業雙結合”,城市規劃作為公共政策,最主要是是尋求公共利益的平衡,最重要是做到廣泛參與。城規委員會作為諮詢機構,在城規訂定前須提出不同層次、不同方面的意見。城規強調的並非單是專業。運輸工務司長辦公室主任黃振東澄清,從鄰近地區看,未有嚴格要求城規委員會必須具備專業資格。相信政府未來考慮人選時,尤其是專業人士方面,會充分考慮他們的專業背景。兩人亦先後就完善專業認證工作作回應,稱專業認證制度在制定中,爭取儘快完成這方面工作。
黃振東亦就城市規劃的出臺日期作出回應,強調為城規肯定存在利益博弈,所以無法定出確切時間表,但希望能爭取在兩三年內完成總體規劃,隨後會開展新城、世遺區的規劃,以及其他具有發展潛力的區域規劃,逐步實現城市規劃覆蓋全澳。
立法會全體會議於下週一繼續細則性審議和表決這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