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主席劉焯華總結自己過去30多年的立法會工作,稱”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於心”,工作表現應由市民評鑑。他形容自己”無悔無憾”,有得有失。
30年立會工作無悔無憾
劉焯華昨日應傳媒要求,總結自己過去30多年的立法會工作。他說有得有失。得是能親身參與簽署中葡聯合聲明、中葡兩國的政權的交接儀式及澳門特區的成立等;失是長時間工作,待慢家人,由於工作壓力造成內分泌失調。
劉焯華形容自己”無悔無憾”,”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於心”,他的工作表現應由市民評鑑。他稱退休後,將來有空閑時間希望能多做自己喜歡的事,如讀書、寫字、拉二胡。
劉焯華稱,他作為立法會主席,在”2+2+100″政改方案中沒有投票,他向記者明確表示支持這個方案。劉焯華稱,澳門的政制設計,是為確保國家安全及澳門穩定發展。澳門快速發展中帶來很多問題,穩定發展相當重要。
三法通過可防批地濫權
劉焯華形容第4屆立法會完善了一系列民生法律法規,尤其是城規法、土地法和文遺法,對社會長期繁榮穩定、對防止官員在批地出現濫權和利益輸送有積極意義,同時對城市布局和資源長遠發展具深遠意義。
他主動提及前運輸工務司長歐文龍貪污案令居民深惡痛絕。劉焯華表示,過往土地批給、樓宇高度等,確實存在合法不合理的情況,原有的批給制度種種漏弊必須制訂法律才能有效遏止。
第4屆立法會4年會期內,共審議通過57項法案,行政當局撤回稅務法典和舊區重整法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