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議員何潤生要求政府推出限價樓措施,協助夾心階層置業。
何潤生說,本澳人口不斷增加,居民「宜居宜業」的呼聲越來越高,政府公屋供應差強人意,私樓格價卻一直高企,未能置業的年青人大嘆「唔去睇樓都唔知自己有幾窮」,事實上並非這些年青人「窮」,而是政府失敗的房屋政策逼使他們「唔上唔落」,淪為夾心階層。
他說,早前他就要求政府推出「限樓價」提出書面質詢,當局回應:「若要對自由市場的住宅單位進行限價,涉及的實際性限制操作是極為困難複雜的,當中涉及監管樓房價格、購買對象銷售程序、交易金額、轉售規限等各種問題,因此,需要科學周詳地作出思量…」字裡行間足見政府借「困難」官腔,對於是否推出「限價樓」以解決夾心階層的住屋需求不願正面回答。何潤生說,他於2010年曾在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上質問政府何時啟動限價樓的研究工作,當時政府表明:「由於限價樓會涉及房價、購買對象、銷售程序、交易金額、轉售規限等各種問題,以及考慮到限價樓與房屋發展合同興建經濟房屋所存在的差異,因此政府將研究有關問題及適時公佈結果。」事隔三年,政府竟然用一樣的措辭推搪,顯然有關方面的工作毫無進展,實在令人質疑政府有否用心解決夾心階層的置業問題。
何潤生說,「民生無小事」,政府應嘗試一切辦法,滿足民生需求,非以「難」為理由推諉。事實上,推出「限價樓」絕非當局所稱「極為困難複雜」,以1980年以及1993年實施的「舊經屋法」為例,過去經屋與現時「新經屋法」下的經屋相較,申請人一樣為成年澳門居民,經屋的所有權可以屬於企業並由其直接出售予居民,售價是按建築的成本價再加上一定的利潤(按有關法律當時最高利潤為整體項目成本的25%),但相對而言其限制較少(如無收入及資產限制、轉售年限較短等),事實上已經做到一定程度的「三限」(即「限價」、「限購」、「限對象」),政府推出「限價樓」絕非「不能做」,而是「不去做」。
他說,過去澳葡政府有法律對發展商售賣的房屋進行「三限」,大可以此作為參考,推出「限價樓」,再提高其最低面積,並放寬購買的資格和適合的售價等限制,令「限價樓」與「經屋」有區分,從多方面協助本地夾心階層置業。
何潤生質詢當局:
一、自社會提出「限價樓」的概念後,政府一直表示「限價樓」涉及種種問題以致需時研究,2010年政府曾表示「將研究有關問題及適時公佈結果」,然而,始終未見公佈任何一份相關的研究報告。事隔三年後政府竟然仍以相同理由回覆居民的訴求,並表示「需要科學周詳地作出思量」,究竟政府有否就「限價樓」立項研究?
二、政府將於何時推出「限價樓」措施,並會否以試點形式推出?
三、除「限價樓」外,政府有何實際措施協助本地夾心階層置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