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會反對特首主要官員保障法案

【本報訊】澳門公職人員協會(公職會)反對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保障法案。公職會召開會議後,發表聲明,陳述反對的理由。

公職會的聲明如下:

一.《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法案涉及使用大量公帑。公帑全部來自納稅人稅收,每分每毫須向市民清晰交代,避免濫用公帑,此次方案完全可說是黑箱作業,缺乏透明,沒任何公開諮詢,也未向公務員團隊及薪酬評議會諮詢意見,根據現行法律和制度,行政長官及司長均屬公務員體系,否則,前任運輸工務司長也不會以公務員身份被判刑;

二.行政長官及司長的薪酬剛調升了5.71%,加上剛通過的《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薪酬制度》法案,再調升了10%,即短短數月之內便總共調升了16%,行政長官的薪酬調升了30000元,司長薪酬調升20000元,但前線基層的公務員僅調升可憐的440元,行政長官及司長更有額外的14%至30%的離職補償。

三.有關離職補償法案追溯補償年期至2000年,很多意見指出,這種做法嚴重缺乏公平。特區政府往往強調散位合同人員要遵守合約精神,簽合同時,應清楚薪酬及待遇是甚麼,不應爭取額外待遇,導致他們退休後喪失享受房屋津貼等權利。同樣,我們認為偉大的及有使命感的司長應該帶頭遵守合約精神和被委任時的條件,不能在離職幾個月前,使用公權力為自己謀利益,這樣與濫用權力無異,即使要立法保障也要為將來立法,而不是為在任的自己立法。

基於上述種種原因,加上收到大量市民和公務員的反對,我們無辦法違背良心支持這法案,我們將一如既往,反對不合理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