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建議為物業管理業的清潔及保安工作設定的最低工資為時薪30元、日薪240元及月薪6,240元。法案已經行政會討論,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政府制訂了《物業管理範疇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草案。法案建議訂定最低工資金額分別為每小時澳門幣三十元、每日澳門幣二百四十元或每月澳門幣六千二百四十元,並規定每年作檢討。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政府已詳細分析諮詢期所蒐集的意見,衡量各方面因素,包括僱員的收入能否維持生活所需、企業或僱主的承受能力、特區競爭力、社會的營商環境,以及比較鄰近地區實施最低工資的情況等。
法案建議,最低工資是指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第五十九條所定的基本報酬,但不包括超時工作報酬,亦不包括雙糧或其他同類性質的給付,且基本工資金額不得少於基本報酬金額的六分之五。法案建議,該法律的規定適用於在其生效前已訂立的勞動合同及協議,但就之前的事實效力或狀況已完結的情況除外。法案建議,該法律公佈滿一百八十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