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專家稱挖掘完成前不宜決定保育挖掘點方式

【本報訊】文化局於昨日舉行路環船鋪街考古傳媒介紹會,由考古專家介紹。考古領隊吳偉鴻指出,考古工作還未完成,預計到七月初完成掘挖,將於今年底或明年初提交最終考古報告。專家小組多次強調,挖掘工作完成前,不適宜定斷保育的方式。

路環船鋪街最終考古報告預計今年底或明年初出臺,屆時才可評估文物價值和保育方案。負責這項考古項目領隊,香港註冊考古學家吳偉鴻表示,路環船鋪街考古項目已開挖至距離地面1.7米的第4、5文化層,考古團隊將向下挖掘至距離地面2.5米的第8文化層,預計7月初完成挖掘。吳偉鴻稱,團隊會將部分古環境資料送往中山大學實驗室分析,之後編寫考古報告,整項工作需時約半年。至於考古團隊會採用什麼方式開挖火塘遺跡下的文化層,吳偉鴻稱,現階段未能作最後決定。

對於該處是「遺跡」,還是「遺址」,吳偉鴻回應:「凡是有人類居住過的痕跡都叫「遺址」,幾乎全世界每個地點都是遺址…… 在學術上很難定義,在行政上亦很難講……因此我們會叫做「考古地點」早前有傳媒拍攝到使用挖泥機進行挖掘,被公眾質疑其專業程度。專家小組解釋,該處有水泥地面及厚達1至1.5 公尺之現代填土,在考古學家監控下,利用機械清理水泥地面及現代填土,並毋不妥。

考古小組重申,有必要讓該區居民認識和瞭解他們的工作進度,在有人指導及已確認文物的前提下,不會破壞考古地點。文化局代表趙小姐強調,《文遺法》生效後,政府有責任保護所有出土文物,免受破壞,希望公眾不要疑慮。

專家小組一再強調,考古及發掘工作完成前,不適宜太早定斷以何種方法去保育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