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堅持從嚴治軍鐵律

【中新社北京10月28日電】《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28日公佈。決定指出,堅持在法治軌道上積極穩妥推進國防和軍隊改革,深化軍隊領導指揮體制、力量結構、政策制度等方面改革,加快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軍事制度。

決定指出,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健全適應現代軍隊建設和作戰要求的軍事法規制度體系,嚴格規範軍事法規制度的制定許可權和程式,將所有軍事規範性檔納入審查範圍,完善審查制度,增強軍事法規制度科學性、針對性、適用性。

決定指出,堅持從嚴治軍鐵律,加大軍事法規執行力度,明確執法責任,完善執法制度,健全執法監督機制,嚴格責任追究,推動依法治軍落到實處。

決定指出,健全軍事法制工作體制,建立完善領導機關法制工作機構。改革軍事司法體制機制,完善統一領導的軍事審判、檢察制度,維護國防利益,保障軍人合法權益,防範打擊違法犯罪。

決定指出,建立軍事法律顧問制度,在各級領導機關設立軍事法律顧問,完善重大決策和軍事行動法律諮詢保障制度。改革軍隊紀檢監察體制。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確立法治經濟 將編纂民法典

10月28日正式公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必須以保護產權、維護契約、統一市場、平等交換、公平競爭、有效監管為基本導向,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

中共中央黨校黨史教研部副主任謝春濤向中新社記者指出,以中共中央決定的形式明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具有重要意義,“市場經濟的競爭要有規則,而規則就是體現為法律”。

決定同時提出,加強市場法律制度建設,編纂民法典,制定和完善發展規劃、投資管理、土地管理、能源和礦產資源、農業、財政稅收、金融等方面法律法規,促進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公平交易、平等使用。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表示,通過編纂民法典,有助於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財產和人身權利、降低交易成本、促進科技創新,“更重要的是將有力推動中國市場經濟法治化、國際化、透明化和誠信化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