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龍魏明谷辭「立委」職將有何效應?

「九合一」地方選舉只剩下三天時間,各縣市的選情已經大致底定。但民進黨寄望甚高因而作出「決戰中台灣」戰略的台中市長的選情,經過國民黨在最後階段拼盡全力的努力,原本選情落後的胡志強正在緊追直趕,與民進黨候選人林佳龍的差距已經大幅縮小。而在也是屬於民進黨「決戰中台灣」戰略重地之一的彰化縣,本來其基本盤是「藍大於綠」,但由於馬政府政績低迷及受「毒油」事件影響,民進黨候選人魏明谷的選情緊咬國民黨候選人林滄敏,而不表態選民的比率也已增高,選情本來對魏明谷較為有利,倘是二人廝殺,魏明谷也有機會讓彰化縣「藍天變綠地」。但奈何台聯黨的黃文玲不顧黨紀堅持參選,而台聯黨精神領袖李登輝也曾為她站台輔選,硬生生地從泛綠支持者中「挖走」約七個百分點的支持度,使得泛綠陣營出現「鷸蚌相爭」之態,眼看可令林滄敏可以得享「漁翁」之利,對民進黨實現「跨過濁水溪,綠化中台灣」的戰略目標頗為不利。

就在這骨節關頭,昨日林佳龍與魏明谷在台中市林佳龍競選總部聯合舉行記者會,宣布兩人從即日起,辭去「立委」職務,展現破釜沉舟、背水一戰的決心,並將與民進黨南投縣長候選人李文忠並肩作戰,爭取中、彰、投全面執政。林佳龍與魏明谷還表示,雖然本屆「立委」的任期還有一年多,但無論他倆是否當選縣市長,都將不會參加三個月後的「立委」補選。林佳龍指出,這個決定是對中、彰、投四百五十萬人民的許諾,中、彰、投要共同創造崛起的中臺灣。魏明穀則表示,過去幾個月聽到不同鄉親的交代,相信彰化鄉親準備好了,為了彰化未來,他要破釜沉舟。

林佳龍、魏明谷昨日的宣布辭去「立委」職務,對中台灣的縣市長選情投下了一顆震撼彈,可能會對台中市和彰化縣的選舉結果產生較大的作用。其中在台中市,將會對進一步凝聚泛綠選民產生重大的激化及催化作用。實際上,由於林佳龍的民意支持度一直領先,可能會令部分泛綠支持者選民有所鬆懈,認為「差我這一票不緊要」,因而可能會在投票日不出來投票。而當林佳龍辭「立委」職後,這就將會令到他們一方面感受到「選情緊繃」的壓力,擔心會因「差自己一票」而令胡志強的選情「翻盤」;另一方面則擔心因「差自己一票」而致林佳龍落選,使得他市長與「立委」「兩頭落空」,而立定決心出來投票。這就將不但會為林佳龍起到固票的作用,而且也將會催出本來左右觀望,最終決定投給林佳龍的中間選票。

對於魏明谷的選情,除了是將會收到與林佳龍一樣的催票效果之外,可能還將會比林佳龍多一重作用,那就是將會催生「棄保」效應,從黃文玲手中搶回被她「挖走」的泛綠選票,並激活尚未表態的選民的選票,從而杜絕林滄敏「漁翁得利」之路。不過,由於他宣布辭「立委」職的記者會不是在彰化縣的地頭召開,其對彰化縣選情所能產生的震撼力,可能會被遞減。何況,國民黨彰化縣長林滄敏也是當屆「立委」,雖然他的民意支持度與同是「立委」的魏明谷相差不大,但卻沒有宣布辭去「立委」職務,折射了他對參選彰化縣長的誠意,反而會在尚未表態的四成選民中,爭取到不少的「同情分」並轉化為選票。因此,魏明谷的辭「立委」職,對其選情究竟是「加分」還是「減分」,尚待觀察。

另外,此外,還有三位民進黨縣市長候選人具有「立委」身份,即是屏東縣的潘孟安,苗栗縣的吳宜臻,台東縣的劉櫂豪,卻沒有跟隨林佳龍、魏明谷的行動,是否將會在他們所在的縣份產生反作用?也是尚未得知。不過,由於此三縣的選情大致底定,其中潘孟安大幅民意支持度和當選看好度都領先於國民黨的簡太郎,而吳宜臻和劉櫂豪的民意支持度和當選看好度,則反過來都分別大幅落後於國民黨的徐耀昌和黃健庭,故而相信就算是否辭「立委」職,都不會對其選情變化產生較大的作用——不管是正面的還是反面的。因而,此三人都並沒有跟進林佳龍、魏明谷。

不過,林佳龍、魏明谷兩人的辭職,卻在制度上反映了幾個「缺陷性」的問題。其一,「立法院」為了配合「九合一」選舉,已決定在本周內停會。因而林佳龍、魏明谷二人的辭職信在呈送「立法院」後,將未能按照相關法例進行處理,更無法送去「中選會」批准,因此,兩人的辭職,在理論上仍是處於「未能生效」的狀態,甚至還可以「反悔」收回。在此角度上,胡志強等人的「騙取選票」批評,是可以成立的。

其二、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立委」於就職後辭職時,應自辭職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補選投票,但其所遺任期不足一年時,不予補選。而本屆(第八屆)「立委」的任期到二零一六年一月三十一日止,亦即仍有一年多,需要補選。這又得花上一筆選舉經費,勞民傷財。而且由於中途「落跑」,不尊重當初投自己的票的選民,缺乏誠意。更重要的是,林佳龍、魏明谷倘若落選縣市長,還可以參加「立委」補選,等於是欺騙選民。不過,兩人都已聲稱,倘落選縣市長將不會參加「立委」補選,尚算是有所承諾。

本來,林佳龍、魏明谷兩人如果是有誠意的話,誰應該在贏得民進黨縣市長黨內初選,最遲也應是在進行縣市長選舉領表登記手續時就宣佈辭職。這樣就可以讓「中選會」有充裕的時間,安排「立委」補選與縣長選舉合併舉行,節省公帑。當年擔任「陸委會」主委的蕭萬長,在回郷(嘉義縣)參選「立委」時,就是如此辦理,這才是的誠實的表現。何況,國民黨意彰化縣長候選人林滄敏同樣也是「立委」,卻是堅持帶職參選,並沒有辭去「立委」,而且還是國民黨唯一的「立委」帶職參選,因而形成不公平、不對稱的情況。

《人民團體化》的規範就比較公平。在同一屆期內,團體的領導機構成員宣佈辭職,不得參加同一屆期領導機構因任何原因而進行的補選,這是對當初投票選他的會員負責任的態度,而且也可避防有人籍辭職玩弄手段。比如,香港就發有過「反對派」立法會議員以「五區起義,民間公投」之名辭職。對此,本欄曾指出,澳門特區應吸取此教訓,修改立法會選舉法例,規定議員在本屆期內辭職期,不得參加本屆期內任何原因而進行的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