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向法改局提交防治性犯罪意見及建議

【本報訊】婦聯日前與法改局會晤,局方提交“對防治性犯罪行為”的意見及建議。

澳門婦女聯合總會副會長陳虹、胡婉萍,副理事長鄺玉球、黃潔貞、楊淑賢等負責人日前與法律改革及國際法律事務局局長朱琳琳、副局長陳軒志、立法計劃統籌處處長張涵等會晤,雙方就防治性犯罪行為問題交換意見,婦聯總向局方提交“對防治性犯罪行為”的意見及建議。

為向特區政府反映對防治性犯罪行為的意見,婦聯總會整理了本澳過去及現正生效的相關法律,並結合鄰近的香港、台灣及內地的法律進行比較分析;以及參考了上述地區對性犯罪行為在司法程序、保障婦女兒童避免受到性侵犯傷害的規定、宣傳教育工作的相關做法,整理成“對防治性犯罪行為”的意見及建議。在“建議”的分析及總結中,婦聯明確指出有必要對《刑法典》第五章進行全面審視;在“非禮”及“性騷擾”行為方面,應當以“非私罪”的立法方向,單獨定為犯罪行為;以及本澳在對性犯罪案件受害人和未成年人的保障、對淫褻物品的規管、反對性別歧視等有關情況。

針對總結分析,婦聯向法改局作出了多點建議,包括:一. 全面檢討關於侵犯性自由及性自決犯罪行為的定義、刑幅和規範的對象等;二.“非禮”及“性騷擾”犯罪必須以非私罪為立法方向;三. 將涉及性侵犯未成年人的法律條文,全面提升為公罪;四.建議政府設立公共職權部門,專門處理涉及性別歧視和性騷擾;五. 對於把性犯罪過程拍攝下來,或以私隱錄像為要脅工具用於性侵犯行為,應視作加重情節論罪;六. 完善現時處理性犯罪案件的流程,研究引入電子科技,減少司法程序至出庭作證時,對受害人的精神傷害;七. 做好防治及事後輔導工作;八. 建立性犯罪官方數據資料庫,強化居民防範有關犯案的意識;九. 為不同行業和場所制定工作及場地指引,加強對婦女兒童的保障;十. 促請加大資源投放,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護意識,提升校園性教育工作的覆蓋率;十一. 儘快修訂規管淫褻物品的第10/78/M法律等。

婦聯總會期望有關建議能得到特區政府相關部門的重視和接納,切實履行對《兒童權利公約》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義務;回應居民重視保護婦女兒童的道德價值取態;防範現世代不良資訊帶來的衝擊;鼓勵廣大婦女勇於舉報性侵的不法行為;更有效保障兒童免受不必要的傷害。朱琳琳及法改局負責人對“建議”持正面和開放的態度,並希望今後雙方能夠加強溝通交流,為保障婦女兒童免受侵害而共同作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