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將吳淑珍身體利用價值榨取乾淨之後……

從種種跡象看,陳水扁家庭「洗錢疑案」的偵查工作,偵辦檢察官已掌握了若干重大證據,已進入「收網」階段。這一點,連陳水扁本人也已驚覺,因而才有在每逢偵查工作有所突破時(如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向檢方坦認曾將國際洗錢反制組織要求協查文件交給陳水扁,前「總統府」會計陳鎮慧供認向「中選會」申報陳水扁競選「總統」經費收支是真實的……等),他就大搞跑到南部向深綠民眾「取暖」,號召泛綠支持者上街遊行等的小動作,來掩飾他的慌亂不安。陳水扁的這種政治小動作,被議評為他要將支持者的利用價值榨取乾淨。

其實,陳水扁要把別人的利用價值榨取乾淨的對象,又何止是泛綠支持者?竟然連他自己的那位癱妻吳淑珍也不放過!八月十四日,他在《壹週刊》和國民黨籍「立委」洪秀柱「爆料」揭露其涉嫌海外洗錢之後,被迫舉行記者會承認在海外有秘密存款,就利用了吳淑珍來為自己構築「擋火牆」,聲稱匯款行為都是吳淑珍背著他幹的。其目的很明顯,一來是意圖推卸自己在海外密帳案並有可能發展為「洗錢案」中的責任;二來是意圖製造吳淑珍「有病」不能出庭的假象,來推延海外密帳案的偵查進度,甚至是因為偵訊吳淑珍,她就會「昏倒」,而使檢察官偵辦不下去,而致該案不了了之。

這不,當檢方偵辦「海外洗錢疑案」步步進迫,要趁台北地方法院後(十九)日再度開庭審理「國務機要費案」,第十七傳喚吳淑珍出庭之機,希望能從吳淑珍的供詞中,找出「國務機要費」的去向是否有與海外密帳相掛聯的突破口時,陳水扁即聲稱,吳淑珍日前曾在家中昏倒了兩次,以圖再次阻撓吳淑珍出庭。

但是,檢院兩方今次再也不會輕信、容忍這齣「扁珍雙簧戲」了,以吳淑珍既然能夠在多次選舉時外出投票,還在八月十四日陳水扁召開記者會前,趕到陳水扁辦公室「關切」,而陳水扁辦公室的所在位置與台北地方法院距離很近等情況,認為吳淑珍的身體還不致於真的差到不能出庭,再加上吳淑珍的十六次請假,所交來的患有姿態性低血壓,不宜出庭的醫生證明,都是由台大醫院腸胃科主治醫生翁昭玟開具,並非是由患診對口的心血管專科主治醫生開具,其診斷正確的可信度值得質疑。為了慎重起見,法院合議庭還專門詢問台大醫院,得到了吳淑珍出庭並無生命危險的答覆。因而決定,對這次可能會使「國務機要費案」和「洗錢疑案」有突破性進展的庭審,倘若吳淑珍再不出庭,就一定會依法處理,採取「強制措施」。

陳水扁眼看利用吳淑珍以拒絕出庭方式來作「攔火牆」的圖謀,就要破產,當下急了,昨日親自跑到台大醫院活動。有人揣測他此舉是要搬救兵,要求台大醫院能向台北地方法院和檢方說明,以吳淑珍目前的低血壓和低血糖病症,倘出庭受不起法官和檢察官詢問的刺激,將會危及生命,而非普通的「有病」因而請假那麼簡單。總之,陳水扁就是把吳淑珍的身體當作是要使「國務機要費案」審理不下去和「洗錢疑案」偵辦不下去的「攔火牆」。

倘若法院和檢方不再聽信他的那一套,真的是要對吳淑珍採取「強制措施」,到寶徠花園廣場拘捕她到庭,其實那才是正合陳水扁的心意。--名咀邱毅昨日就預言,屆時吳淑珍將會在庭上有石破天驚的「演出」。——甚麼樣的「演出」才可算是「石破天驚」?由於吳淑珍在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五日首次出庭時,已經表演過「庭上昏倒」的一幕,故「昏倒」的老戲碼已無新鮮感,可將之排除了。因此,這「石破天驚」的「演出」,不排除是「以死抗爭」!

倘陳水扁果真是要「導演」這齣「石破天驚」的「大戲」,當然是可在一定程度上收到自救的效果。其一、按「刑法」和「刑訴法」規定,不再追究死亡者的刑事責任,而陳水扁早已將「國務機要費案」和「洗錢疑案」的責任推給了吳淑珍,既然如此,自己就可脫身了。其二、即使是司法機關還要追查下去,由於關鍵的涉案者已經「死無對證」,檢方也就難以挖掘到對陳水扁不利的證供。其三、按照台灣有關法律規定,倘吳淑珍萬一真的在法庭上有生命危險,法官要負全責。這樣,阿扁就可反過來對承審的法官倒打一耙。其四、經電視直播此鏡頭後,陳水扁必然會得到不少同情分,他又將會重新成為泛支持者的共主,不但有利於他奪回已失去的戰場,而且也有助於他撂倒要阻礙他以圖「捲土重來」的蔡英文、蘇貞昌、謝長廷等。

陳水扁是否真的會喪盡人性「導演」這場「石破天驚」的「演出」?從他用盡一切辦法來自救,但只能是獲得「夜過墳場吹口哨」式的「自我壯膽」效果,根本無法影響司法機關的審訊和偵辦工作,亦即自己仍未能從案中脫身,因而需要利用一切機會,動用一切手段、使自己能「頭過身就過」的現實狀況看,陳水扁認為反正曾為他的選戰獲得不少同情分的吳淑珍的「身體」,利用價值已經榨取貽盡,在家庭生活尤其是性生活方面對他又是一個累贅,或許再加上對「成也阿珍,敗也阿珍」的怨恨心理,以陳水扁的寡情狠毒心理,那就不如乾脆將之一腳踢開,將她的最後一個利用價值--「生命」,也提前榨取了。

倘果如此,也就宣佈了陳水扁的人格已經死亡,有如行屍走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