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為本有必要積極響應國務院六項決定 以民為本有必要積極響應國務院六項決定

  昨日仍是「中秋」公眾假期,澳門特區政府衛生局於中午十二時許透過政府新聞局發出「新聞稿」,宣稱衛生局已跟進嬰兒患腎結石事件。總算是對已經沸沸揚揚的「三鹿牌」毒奶粉事件,有了正式的呼應。但與衛生局當年在抗擊「SARS」疫情時的敏捷、果斷表現相比,仍是有可改善空間。

實際上,從衛生局的「新聞稿」來看,衛生局顯然是將有關處理「三鹿牌」毒奶粉事件的反應,收縮限制在澳門地區也發生了一宗「嬰兒患腎結石事件」之上,而未有積極響應國務院所作出的六項決定,及國家衛生部向澳門特區所作的通報,進行全面的普查「三鹿牌」毒奶粉事件的工作。

確實,盡管如衛生局「新聞稿」所言,根據衛生局藥物事物廳的查核,澳門並無「三鹿牌」奶粉入口的紀錄;也盡管根據國家衛生部的通報,沒有受污染奶粉出口到澳門的紀錄。但並不能排除,會有本澳商人從非正式渠道進口「三鹿牌」奶粉,及以其為原料製造的食品;更不能排除,有本澳居民為了節省育嬰開支,到內地購買「三鹿牌」奶粉返澳自用。

實際上,澳門百貨辦商會副會長葉紹文昨日就證實,使用「三鹿牌」奶粉作原料的台灣「尚效牌」飲料,有部份流入本澳,分別為木瓜奶及藍山咖啡兩種產品。盡管這兩種產品在本澳並不普及,較少商戶出售,入口量也較少;而且最近一批入口的產品,生產日期在今年三月,距離「毒奶粉」事件較長,相信受「毒奶粉」污染的可能性不大,但不排除有水貨流入。為此,葉紹文呼籲商號停售及回收有關產品。

因此,盡管澳門特區實行「一國兩制」, 但由於公共衛生事件是不分國界、區境的,何況澳門特區的衛生領域也經常派出人員參加中國代表團出席世界衛生大會,故澳門特區的衛生部門以至整個特區政府,都應當積極響應國務院關於嚴肅處理「三鹿牌」毒奶粉事件的六項決定。其一是跳出只是縮限於「嬰兒患腎結石事件」的框框,由有權責部門正式向全澳市民「安民告示」,不要購買、食用「三鹿牌」奶粉及以其作原料製造的食品,不管是由何渠道購買的。所有商店也不得售賣「三鹿牌」奶粉及其製品,不管是由何渠道進貨的。如家中或店中仍存藏有「三鹿牌」奶粉或已知是由「三鹿牌」奶粉作原料製作的食品,應送交政府衛生檢驗部門進行檢驗。

其二是政府衛生檢驗部門應會同消費者委員會、經濟局等相關部門,對市場上所有嬰兒奶粉進行全面檢驗檢查。如是不合格的奶粉立即實施下架。尤其是北區的一些以「螞蟻搬家」方式從內地進貨的士多店和超市,更應仔細查驗。

其三是通告所有公私醫療機構診所,凡發現有疑似患有腎結石的嬰幼兒病例的,應立即報告政府衛生部門,不得拖延、隱瞞。而政府衛生部門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組織技術力量進行檢驗診斷。如證實是因食用「三鹿牌」毒奶粉而引致的,應追查其所食用「三鹿牌」毒奶粉的來源,並在此基礎上堵塞「毒源」。與此同時,還應將此案例上報國家衛生部。

其四是衛生局應在已採取各種途徑了解本澳已發現的嬰兒患腎結石個案,以及有關奶粉和奶糊資料的基礎上,加大追查力度,與香港特區政府衛生部門聯絡,要求其協助追查該嬰兒的下落,並委托香港衛生部門查驗其致病原因是否與「三聚氰胺」中毒有關。倘是屬實,除了是請求香港特區衛生部門協助全力救治之外,也比照國務院的六項決定宣佈,對該病嬰實行免費救治,所需費用由澳門特區政府財政承擔。當然,即使查明該病嬰並非是因食用「三鹿牌」毒奶粉發病,也宜宣佈,凡是因食用「三鹿牌」毒奶粉及其製品而患病的嬰幼兒,全由政府財政負擔救治費用,以安定民心。

其五是澳門特區政府應吸取教訓,建立節假日值班制度,以做到能對在節假日發生的公共危機事件,可作及時的反應。並在此基礎上,製訂特區衛生、食品、旅遊、交通、環境、社會衝突等安全事故響應機制,設置相關的機構,並制訂相關的處理預案。

總之,是否嚴肅認真對待涉及到市民生命健康安全的「三鹿牌」毒奶粉事件,具體到澳門,是否認真跟進「嬰兒患腎結石事件」,並做好後各項後續工作,是衡量特區政府及相關官員能否「以民為本」的試金石。這是一次重大的考驗,不要在平時是「口頭的巨人」,在重大關頭卻成了「行動的侏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