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遊行衝突看官民都存在深層次矛盾和問題 從遊行衝突看官民都存在深層次矛盾和問題

在「五一」遊行衝突發生時,應按國事安排必須出席「上海世博」而未能親臨第一線「靠前掌控」的特首崔世安,昨日返抵澳門後即發表談話,強調特區政府高度關注五一遊行事件。他希望居民能以和平形式表達意見和訴求,特區政府會尊重民意,樂意互動地透過各種渠道聽取意見。他還特別向事件中的傷者致以慰問,希望他們盡快康復。

他還指出,特區政府高度重視失業工友所提出的訴求和意見。過去一段時間以來,譚伯源司長及政府相關部門已作出跟進,包括訂定保障本地工人就業的行政法規,經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討論後已交行政會作細則討論,相信法規很快會獲得通過並頒佈實施。除訂定法規外,特區政府還提出三項措施,包括:為失業工友提供培訓;社會工作局經審核後為他們提供經濟援助;以及在建築行業堅定執行本地工人和外僱的比例制度。希望透過這些措施,在本澳經濟恢復時期,一些大型工程開展時優先讓本地工人就業,藉此保障本地工友的就業權益。他重申,特區政府秉持「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使到澳門能夠持續發展和進步。

這是崔世安啟動應急處理的第一步。但似只偏重於「應急」的處置,為了正本清源,似乎還應緊緊抓住「傳承創新」中的「創新」二字大做文章。第一步,是改善管治方法和作風。其一是全面準確落實其「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施政理念,尊重民意,尤其是在這次「五一」遊行中所代表的部份民意。最直接的做法,就是在最短的時間內,邀請組織發動遊行的團體的代表,集中或根據他們所提出的不同訴求分別召開座談會,傾聽他們提出的意見。凡是合法合理的,即設法予以改善;

而未必符合大多數人利益的那一部份意見,也應說清楚,講明白,不要置之不理,予人「高傲」之感。其二是以此為基礎,改善各類諮詢組織,一是改變過去「來來去去這班人」的態勢,讓建制內有更多的人參與工作,以杜絕「有人有位無為,有人有為無位」的畸形現象;二是也應邀請建制外團體或獨立人士,以至是被評析為「遊離團體」尤其是發起組織這次「五一」遊行的團體(當然,必須是有進行社團註冊的合法團體)中的代表人物參與。這樣做,首先是能直接聽到參與遊行的市民的聲音,其次是讓他們感受到政府的誠意和善意,其三也是要讓他們在了解、理解並認同政府的政策和決策後,也來為政府的政策、決策「背書」──不能反對自己曾贊同的政府決策,否則其所進行的反對行為都將喪失正當性和流失市民的同情與支持。第二步,是按照崔世安自己在「競選政綱」及「施政報告」中所承諾的問責政治,對必須直接或間接對這場遊行負責的政府官員,及在遊行中處置失當者,予以程度不同的問責。必要時進行崗位輪換,既是要換崗位,又是要「換腦筋」,讓真正能夠全面、準確地貫徹政府「以人為本」施政理念,及有政治頭腦的人「上位」,而讓那些有心無力或無所作為以至是陽奉陰違的官員離開與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崗位。或許,這可在一程度上消除民怨,更重要的是趁此機會真正落實「以人為本」施政理念,緩和官民關係,構建和諧社會,充分體現「一國兩制」的優越性。當然,也是特首崔世安本人籍以「立威」,建立管治權威,擺脫「弱勢特首」形象的好機會。

政府這樣做,並非是「策弱」,而是作為代表全體「澳人」治理澳門特區的特區政府,首先要嚴於律己責己。實際上,胡錦濤主席五年多前所提出的「深層次的問題和矛盾」,只是針對經濟領域的範疇,現在看來已擴展至社會領域以至是政治領域。這正是民怨日重的關鍵原因所在。實際上,遊行大軍提出的各項訴求,除個別不符《澳門基本法》和澳門特區法律規定(如所謂「家團」及「廢除委任議員」等)之外,大多還是合法合理的,而且這也正是特區政府「以人為本」施政理念所要務實解決的問題。盡管說第三屆特區政府就職尚未夠半年,遊行所針對的問題大多是以前所遺留下來,但以「政府繼承」學說衡量,新政府必須概括承受前任政府所欠下的債務和財產,並償還債務。而「還債」方式不應當簡單化地集中在「派錢」之上,關鍵是解決經濟、社會等範疇的「深層次問題和矛盾」。在目前,緊緊抓住諸多矛盾中的主要矛盾,加大打擊黑工的力度,加快解決住房問題的進度。尤其是「黑工」問題,一定要緊抓幾個「典型」,凡是經審查有據的,嚴格執行「外僱法」中的相關規定,予以嚴懲,讓市民尤其是失業工人看到特區政府的決心,而不再是「溫吞水」。至於對「五一遊行」起到推波助瀾作用的所謂「假招工」問題,已處於漩渦之中的「銀河」應趕快站出來說明。失業工人的揭發如是屬實,就應道歉,並承諾優先招聘本地工人,並立誓不得無理解僱。倘是失實的,就應予以澄清,卸掉這個「黑鍋」。在臨近「五一」時發生的行政失誤,也應予以糾正。

其實,不但是政府施政失誤而引發經濟、社會領域「深層次的問題和矛盾」,就是「五一」遊行的本身,又何嘗不是隱伏著「深層次問題和矛盾」?正如本欄曾預測的「遊行年年尋常搞,唯有今年搞得殊」那樣,其「殊」就殊在這次遊行似乎背離了國際政治規律。因為按照國際社會的規律,在政府換屆的頭一年,往往是政府和反對派或在野黨的「蜜月期」,反對派或在野黨一般向不搞強烈的針對政府或執政黨的活動,「以觀後效」,也為自己未來的反對甚至是抗爭行動爭取正當性和民眾的支持。實際上,即使是藍綠對立十分尖銳嚴重的我國台灣地區,陳水扁僅以百分之三十九的少數上台,國民黨一下子失去執政達半個世紀的政權,嚴重的心理失落,但在頭一年也沒有進行抗爭活動。只是在一年的「蜜月期」過後,才針對民進黨政府的各種失誤,尤其是針對陳水扁的貪腐,發動抗爭活動。

而崔世安才剛就職,「參選政綱」和「施政報告」還未來得及施展,而且也公佈了許多惠民措施,這一點連客觀中立的評論者甚至是老牌「民主派」也承認的。卻是「蜜月期」尚未過,就搞了這麼「一鋪傑」的,甚至還推翻了自二零零七年「五一」遊行後不經新馬路的「默契」。這顯然是其中有著某些不尋常的內在和外在原因,是否要給「弱勢特首」崔世安來個「下馬威」?這本身就有可能是「深層次的問題和矛盾」,頗為值得注意。

(發自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