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昨日緊急通過修改傳染病防治法附件的傳染病表,將寨卡病毒列入傳染病表的第二類,即可在人與人之間傳播的疾病,法律自公佈翌日起生效,法律生效後,寨卡病毒屬需強制申報的疾病。
引介法案的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表示,由2015年開始,美洲的巴西、哥倫比亞發生嚴重的寨卡病毒病流行,並迅速向美洲其他國家蔓延。最近巴西當局發現新生兒小頭畸形的病例上升,並和寨卡病毒感染的流行在時間和地域上存在關聯。由於小頭畸形是一種嚴重的疾病,每個病例都會為社會和家庭帶來沉重的負擔,故引起了國際社會的高度重視。
世界衛生組織國際衛生條例緊急委員會在2016年2月1日舉行了會議,專家和顧問特別審視了寨卡病毒感染和先天性畸形及神經系統併發症增加之間存在的時間、地點上的關係,專家們一致認為,雖未得到科學證實,但懷孕期間感染寨卡病毒和小頭畸形之間存在高度可疑的因果關係。同時,考慮到最近的傳播型態,可傳播病毒的蚊種的廣泛分佈,缺乏疫苗和快速診斷測試,新近受影響地區缺乏人群免疫力等因素,世界衛生組織宣佈最近在巴西發生的小頭畸形和其他神經系統疾病的群集事件,構成國際關注的公共衛生緊急事件。
他強調,澳門作為國際旅遊城市,每年接待超過3000萬來自世界各地的遊客,且外遊居民的人數亦不少,同時傳播寨卡病毒的白紋伊蚊和埃及伊蚊在本澳亦廣泛存在,本澳確實存在病例的輸入和傳播風險。由於寨卡病毒感染後引致的嚴重後果,特別是對孕婦,特區政府有必要採取各種措施,預防居民的健康和生命受到傳染病的影響,衛生局已採取多項措施加強對寨卡病毒的監測。
列席立法會的衛生局長李展潤介紹監察防控寨卡病毒的措施。他說,衛生局已購入足夠檢驗試劑,對被懷疑的人士作檢測,並加強粵港澳三地疫情通報。
李展潤稱,衛生局會向醫護人員發出指引,培訓醫護人員,並舉行講解會;目前未有治療寨卡病的有效藥物和疫苗,只能對症治療。他稱會加強宣傳,計劃向前往疫區的居民發放防蚊電話短訊,並暫停來自疫區人士捐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