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改諮委會應制訂內部規范使之運作有序 醫改諮委會應制訂內部規范使之運作有序

特區政府衛生局昨日發出新聞稿,稱澳門醫療改革諮詢委員會於昨日假旅遊活動中心舉行第二次會議。會議通過成立三個專責工作小組,就顧問公司提出的改革建議,對本澳非政府醫療機構、公營醫療財務制度以及法律范疇進行討論。會議還決定,將在本月中組織委員參觀本澳的公營和私營醫療機構,以及香港特區、廣東省的醫療機構,以便日後提出更多的建議。另外,主持會議的社會文化司司長崔世安還透露,政府醫院和鏡湖醫院將於今日下午在鏡湖醫院召開兩院工作會議,就彼此關心的問題交換意見。

澳門醫療改革諮詢委員會,是根據行政長官何厚鏵的批示而成立的。何厚鏵在這個行政批示中指出,為向市民提供優質的醫療衛生護理制度,有必要廣泛聽取社會各階層人士的意見和建議,檢討現有的醫療衛生體制,進行有序和高效的醫療體制改革,有必要設立一個輔助社會文化司司長的諮詢委員會,就醫療體制改革的各項問題提出評估,提出方案及提供協助。該委員會的宗旨是﹕在全面評估和檢討現行醫療衛生體制的基礎上,分析和研究醫療衛生體制改善與改革的各項具體方案,並就相關問題提供協助。

從何厚鏵行政批示中所載的內容來看,澳門醫療改革諮詢委員會的責任重大。它肩負著全澳四十三萬人的期望,就與澳門居民息息相關、涉及到澳門居民的健康福祉的醫療衛生體制的改革,提供專業性的和全民性的意見。因此,澳門醫療衛生護理體制改革的成敗,不單止是決定於顧問公司所提交的《新千年──新澳門,澳門衛生體制的研究與評估》報告的質量,而且更是決定於澳門醫療改革諮詢委員會的工作的成效。尤其是曾經發生過顧問公司提交的初步報告受到社會普遍質疑的背景之下,這個委員會的「把關」功能,及依據委員會成員的專業經驗及對澳門醫療衛生體制的長處和弊端都有深刻了解,理論結合實際地提出更切合實際的改革的建議,就顯得更為重要。

從崔世安司長根據何厚鏵行政批示授予權力所委出的二十五人澳門醫療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名單來看,其成員結構基本上能夠承擔起「就醫療體制改革的各種問題作出評估,提出方案及提供協助」的重任。而且,委員們分別來自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澳門公私醫療機構和民間醫護團體,還有擔任「廣泛聽取社會各階層人士的意見和建議」角色、以民生問題為主訴求的主要民間社團的代表,以及來自醫療專業界的社會人士代表,因此,這個委員會的專業能力及民意代表性,是無可置疑的。

然而,有了高素質的成員,但如缺乏一個「有序和高效」的議事機制,仍是不足夠的。尤其是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觸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也有可能會引發種種的矛盾衝擊。尤其是其中的澳門居民現有的免費醫療利益與建議實行的共同付費機制之間的矛盾,政府醫院與鏡湖醫院資源配置的矛盾,還有目前存在的政府醫生開設私人診所等方面的弊端,都牽涉到「利益」問題。相信,諮詢委員會在進入實質性工作階段並討論到這些問題時,可能會碰出「火花」,爆發激烈的爭論。實際上,在諮詢委員會尚未進入實質工作階段之前,便發生了「兩院之爭」,及政府醫院代表不尊重立法會議員的質詢權,擅自召開記者會反駁議員書面質詢的事件。

何況,顧問公司可能是吸取去年被質疑「物不抵值」的教訓,提交的「研究與質詢」報告,洋洋洒洒一厚本,並就澳門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提出了二百一十五項建議。雖然據衛生局表示,政府主管當局對這二百一十五項改革建議,已經開始實行了四十八項,另有一百零七項處於正在研究,可望短期內改善的狀況。還有五十七項是列為「有待研究」的長期目標。此外,還有一項建議是屬於「確實不可行」的。可說是進度並不慢,但留交諮詢委員會討論的建議,包括衛生主管當局「正研究」及「有待研究」的項目,仍有一百六十六項之多,佔建議總數的百分之七十七,需要委員會進行討論研究。另外,衛生主管部門所指的「確實不可行」的那一項建議,是否真的「確實不可行」,也有待委員們去評估。即使是衛生主管部門認為「已開始實行」的四十八項建議,其「實行」的成效亦有待委員們去「驗收」。因此,這就決定了這個委員會的工作量是十分龐大的。如果所設定的存續及工作時間較短,委員會的討論研究就可能會流於形式、水過鴨背,交不出亮麗的「成績單」。但如果為了顧及工作成效而採取不分緩急輕重,每項建議都要討論爭議一番的方式,可能又會拖延日久,使澳門醫療改革諮詢委員會這個臨時任務編組,在客觀上變成「常設機構」。

因此,為了提高效率,也更是為了保証工作質量,諮詢委員會除了成立專責小組之外,還應制訂工作時間進度時間表,並制訂一個「工作守則」或「議事規則」,使其工作及討論有章可循,不致發生失秩無序情況,在遇到爭議性問題時,也能貫徹「少數服從多數」原則。這樣,該委員會的工作就能夠有秩序、佳效率、高質量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