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倘亦在澳門設處有利兩岸人民交流 海基會倘亦在澳門設處有利兩岸人民交流

大陸海協在澳門特區設置辦事處,就近加強與台灣人民的聯係,並進一步完善向台灣同胞提供服務,相信將會受到台灣民眾的歡迎。當然,也不排除台灣機構亦會從中受到啟迪,依據《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捐助暨組織章程》第四條所授予權限,也准備在澳門地區設置海基會的澳門分事務所,為有需要的大陸居民及港澳居民服務。比如,有一些大陸赴台老兵,逝世後遺留一些財產,按台灣法律規定他的大陸親屬擁有繼承權。但是,目前階段大陸居民申請赴台處理其遺產並不方便,尤其是連唯一的在台親人〔老兵〕都逝世後,更無人為他們在台灣擔當「擔保人」並代辦入台証件申請手續。如果海基會在澳門開設分事務所,大陸當事人就可藉著目前出境到澳門旅遊甚為方便之便,到該分事務所申辦繼承遺產手續,並委托海基會全權處理。如此類推,還有其他的一些屬於海基會職能的授權事務,大陸居民又不方便親自到台灣地區辦理的,也都可以到澳門向海基會的澳門分事務所申請辦理。

誠然,按「錢七條」規定,台灣地區以各種名義在澳門特區設立機構,須由澳門特區政府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或經中央人民政府具體授權,由特區行政長官批准。本來,在兩岸關係健康發展之時,作為雖是台灣當局的「白手套」,但卻是以民間機構形態出現的海基會,要在澳門特區設置分事務所,並不會是困難的事。相反,北京中央政府和澳門特區政府出於推動國家和平統一大業,發展兩岸關係,促進兩岸人民交流,及彰顯「一國兩制」等的考量,還會樂意於接受海基會的這一申請。但目前的政治形勢卻是,陳水扁政權至今仍未接受「一個中國」原則,也不承認「九二共識」,而「一中」原則和「九二共識」卻又正是海峽兩會接觸交往及進行談判的前提條件,這就使海基會在澳門特區設置分事務所,遇到了政治障礙。

不過,如果在政治原則之下予以彈性處理,似又不是不可能的事。因為以「一國兩制」方針衡量,兩岸關係與澳台關係畢竟在政策上並非完全劃一等同,後者可以擁有某些寬闊空間。否則,作為「陸委會」的派出機構,並以非官方機構形態存在的「台北經濟文化中心」,就不可能在澳門特區繼續留存並開展業務,更不可在「九九」後獲得特區政府允許,為「三種人」〔澳門居民、大陸人民和旅澳外國人〕提供辦理入台証件服務。既然由官方機構派出並含有若干公權力的「台北經濟文化中心」,都能在「一國兩制」方針和「錢七條」的規范之下,得以在澳門繼續留存並依法開展活動,那麼,作為民間機構及本身並不含有公權力〔只有在台灣當局因應兩岸談判需要,向其授權時才擁有談判方面的公權力〕的海基會,要在澳門特區設置分事務所,看來其「政治難度」不會比前者更高。何況,允許海基會在澳門開設分事務所,對於加強兩岸人民交往,維護兩岸人民正當權益等方面,也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只要在此問題上擁有事權的單位,包括中央相關部門和澳門特區政府,能夠從積極方面著想,並以有所作為的態度採取主動,並以政治智慧來解決其中涉及的一些政治問題,相信並不是一件難事,也不會犯所擔心的「政策錯誤」。

其實,在近一年來,港澳地區的相關部門,在相關問題上已悄悄地實現了某些突破。除了前面所提及的特區政府奉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允許「台北經濟文化中心」為「三種人」辦理入台証件之外,還有香港特區政府亦允許香港「中華旅行社」在香港國際機場開設辦事處,並向台灣旅客開通了「電子簽注」業務,簡化了申辦入境証件手續。另外,香港中聯辦台灣事務部部長邢魁山和澳門中聯辦宣傳文化部部長張健,亦曾先後以「適當名義」訪問台灣。還有,據說香港「中華旅行社」總經理張良任,亦接到了「以適當名義」訪問大陸的邀請。

這些事實均在在顯示,既然港澳特區實行「一國兩制」,在對台政策方面就可在不違背「一個中國」原則的前提下,擁有較為寬闊彈性發揮的空間。而且,兩岸關係越是處於僵持狀態,港澳特區在執行中央政府對台政策方面就應越是保持靈活彈性。這樣做,一方面是可以藉著「兩岸不通澳〔港〕台通」、「堤外損失堤內補」,繼續維繫兩岸人民的關係,以免墜入台灣當局企圖切斷台灣地區與大陸聯繫的臍帶的「陷阱」,另一方面則是藉以彰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好處和可行性,使廣大台灣民眾感受到,「一國兩制」不但是解決台灣問題的最佳方式,而且也能繼續保留台灣地區現行的制度,不會剝奪他們現在所擁有的各種權益,相反還可能會比現在擁有更多的權益。──澳門只有回歸之後,台灣駐澳機構才獲得為「三種人」辦理入台証件的許可,及海基會才能在澳門開設分事務所,這是澳門回歸前所未能做到的。如此有利於兩岸人民交流,宣介「一國兩制」對台灣人民的好處,而且也符合中央「更寄希望於台灣人民」、「多做台灣人民的工作」號召的事情,又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