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統獨公投法案獲過半「立委」連署

台灣地區一群「台獨」分子受到第五屆「立委」選舉,民進黨一躍成為第一大黨,加上台聯黨的「立委」議席,「泛綠軍」所佔議席已經逼近「立法院」過半議席,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立法院議事規則》又規定表決法案、預算案採「相對多數決」,有不少「泛藍軍」及無黨籍「立委」又因負有刑案在身或是財務緊張向銀行超貸等原因,執政黨可以運用行政資源向其施加壓力,逼使其在表決「泛綠軍」提出的議案時被迫投棄權票甚至是贊成票,使「泛綠軍」所提議案有可能輕易獲得通過的有利條件的「鼓舞」,近日來紛紛醞釀研擬及提出一些要為「台灣獨立建國」創造法律條件的法案。其中最主要的,其一是台聯黨「立院」黨團研擬的《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規定只有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即台澎金馬地區」出生的人民才具參選正、副「總統」的資格,不但是要剝奪在大陸地區出生的連戰、宋楚瑜、馬英九等人參選台灣地區領導人的政治權利,而且也是要偷換「國土疆域」的概念,為將「中華民國」偷渡為「台灣共和國」提供法源基礎。其二是有「蔡公投」之稱的民進黨籍「立委」蔡同榮草擬並提交的「公民投票法」草案,要為台灣是否就「獨立建國」問題進行「全民公決」提供法源依據,亦即是要將「台獨」活動推進到法律准備的階段。

據了解,蔡同榮草擬的「公民投票法案」,共有十六個條文。其要害是在第六條,規范「公投」適用事項包括「國旗」、「國歌」、「國號」、「領土」變更、「國家主權」等「國家定位」問題及其他「全國性」重大政治議題。而預算案、租稅法案、薪俸法案及人事案等,則不得作為「公民投票」的適用內容。該「公投法」草案第七條則規定,提出「全民投票案」應有全台灣地區選舉人〔即具有投票權的公民〕百分之四以上連署,但「全國性」重大政治議題則只要經選舉人數百分之二同意即可要求「政府」舉行「公投」,或者「立委」總額三分之二出席及出席委員三分之二決議,或「總統」提案、經「行政院」會議決議後提出。「公投法」草案同時明定「公民投票案」以總投票數過半贊成為通過。但總投票數未達全體選舉人總人數半數時,該次投票為無效。「公民投票案」通過後,「政府」機關應於該年度內,完成相關法律制定修正及預算變更執行。

蔡同榮在所提「公投法」草案的「案由說明」中聲稱,為貫徹「憲法」第二條「主權在民」原則,保障國民直接民權行使,落實人民直接參與政治權利,並為因應島內外政治、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充分反映民意,謀求重大公共政策及國家政治爭議解決,以符合民主政治「憲政體制」,補足代議政治不足,故而提出該「公投法」草案。

如果蔡同榮所提「公投法」草案獲「立法院」通過,台灣當局或「台獨」分子要訴諸「民意」,通過「全民公決」來更改「國號」,宣佈「台灣獨立」,並不是一件難事。這是因為,在提出「公民投票提案」的「門檻」方面,「總統」享有提案的專權〔須經「行政院」院會決議〕;而「立委」提案權的「門檻」也較低,只須有三分之二「立委」出席,並有出席三分之二的「立委」決議,亦可提案。如是由「公民連署」提案,只須有百分之四選民連署即可,「全國性重大政治議題」更是只需百分之二選民連署。而據去年「立委」選舉時的資料,全台灣地區的合資格選民為一千五百八十二萬二千六百八十四人,百分之四則是六十三萬二千九百零七人,百分之二則更是僅只須三十一萬六千四百五十四人。相比之下,在「總統」選舉中,宋楚瑜、張昭雄就徵求到一百零六萬八千八百八十八名選民的連署〔經審核,符合規定的有九十四萬九千二百二十三人〕,許信良、朱惠良也徵集到三十四萬八千一百名選民連署〔經審核後,符合規定的有二十八萬四千八百九十九人〕。由此可見,如有「台獨」分子要透過「公民連署」方式提出旨在改變「國號」甚至是宣佈「台灣獨立」的「公民投票案」,並不困難。只是該案是否能在「公投」中獲得過總投票人數過半票通過,在目前情況看並不樂觀而已。

更值得憂慮的是,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立法院議事規則》規定,法案通過的「門檻」是以「相對多數決」為原則;而該兩法案又規定,「立委」所提法案應有三十人以上連署,連署人不得發表反對原提案之意見。而蔡同榮在徵求「立委」連署時,並不滿足於三十人的「最低要求」,而是要湊足超過全體「立委」議席半數的一百一十三席。這樣,在該法案付諸表決時,就能保証「一擊即中」,憑藉有過半「立委」不能投反對票的「優勢」,使該法案獲得「相對多數」票通過,除此是有相當部分的參與連署「立委」不出席投票,使投反對票「立委」的人數多於投贊同票的「立委」。而在經過一輪運作之下,昨日該法案已徵集到跨過「立委」議席半數的一百一十三名「立委」連署,而且還有國民黨、親民黨籍「立委」參與。在此情況下,這個「公投法」草案只要提交「立院」,獲得通過的機會就很大。因此,蔡同榮已迫不及待,要將「公投法」草案排入下周一的「內政暨民族委員會」審議,還要求民進黨團祭出「動員令」,務必讓「公投法」草案在下周獲得通過。

由於這個「公投法」草案十分敏感,必然會引爆朝野對決,並將會惡化台海局勢,再加上陳水扁在「五•二0講話」中作出過「不會推動改變現狀的統獨公投」的政治承諾,故蔡同榮此舉造成「行政院」高度困擾。昨日,「行政院秘書長」李應元及「內政部長」余政憲等高層出面疏通勸說,才使蔡同榮同意不立即將「公投法」草案排入下周議程,但仍表示仍應在三個星期後排入「內委會」審查。這個政治動向,值得高度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