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在澳辦理入台証件還須各方協調配合 落實在澳辦理入台証件還須各方協調配合

台北經濟文化中心前晚舉行春茗宴會。該中心主任蔡之中在致詞時表示,在新的一年中,該中心的工作重點除了繼續「強化交流」外,還會在「擴大服務」方面做好工作,積極規劃辦理澳門居民的入台証件、大陸民眾赴台証件驗發、外國人士經澳門赴台相關証件的業務,期使中心能有效地推動澳台交流,促進兩地互惠互榮。他還在致詞中脫稿表示,有關相關証件業務目前有一定的複雜性,但該中心仍將積極推動及落實,希望能在短期內成事。

這個「目前有一定複雜性」,牽涉的范圍可能是多方面的。在台灣當局的內部行政操作方面,既然台北經濟文化中心獲得台北當局授權及澳門特區政府允許辦理澳門居民赴台証件申辦業務,就意味著現時香港中華旅行社相關業務的三分之一的工作量,將會移交給澳門承辦。一方面,是澳門需要增加人員編制名額及財政預算,這需要台灣「陸委會」、「人事行政局」和「財政部」予以協調解決;另一方面,香港中華旅行社撥出部分業務量後,其富餘的人員也需要安排出路。如按「一個籮卜一個坑」的原理,當然是這部分香港員工調撥澳門,最為合理。但據說香港當地員工興趣缺缺,主要原因是調澳後必須租房住宿,增加生活開支,且造成家庭不便。因此,澳門方面所需人員編制,看來還得另行解決,除主管及業務骨幹人員可能是從台灣派任之外,其餘一般業務人員應是在本地聘僱。至於香港的富餘人員,看來可採用調撥到中華旅行社機場辦事處的方法予以解決。實際上,「陸委會」前日舉行諮詢委員會議時,就議及到機場辦事處人員編制問題,據說作出的安排是台灣派任五人,當地聘僱五人,這個數額與中華旅行社處理澳門居民赴台証件業務所需人員數額基本相若。

然而,人員編制和預算問題只是屬於較為單純的公共行政技朮操作問題,相信不難解決。有一種說法,「立法院」去年十二月間審議「陸委會」的預算時,就已增列了因此而需要的人事經費〔另亦增列了香港中華旅行社機場辦事處租金新台幣六百八十二萬元〕。即使是「陸委會」本年度預算來不及編列,還可在「陸委會」的「預備金」中支撥。看來,所謂「有一定複雜性」、最為困擾的,是涉及到政治性質的申請人士的背景甄審〔包括政治及刑事犯罪紀錄〕問題。過去,相關的「過濾」工作是在香港進行的,由於過去台灣相關部門將澳門視為「淪共區」,再加上曾有一段時間有原籍福建的澳門居民持變偽的澳門身份証申請「入台証」,使相關機構對澳門居民的「背景資格」審核較為嚴緊。在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被允許直接辦理証件業務後,有關「過濾」的程序當然亦須移交給澳門,但相關部門可能會對此不大放心。這實質上仍然是「戡亂動員時期」的「戒嚴」心態在作祟,而且也是歧視澳門居民的心理在作怪。

當然,要全面落實中央政府授權澳門特區政府作出的允許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為「三種人」辦証的政策,內地相關部門也應主動積極地予以配合,這主要是「三種人」中的第二種人──內地居民赴台証件驗發的問題。按照台灣當局的操作程序,內地居民因公因私赴台的入境証件,是委托台灣的邀請單位或親友,向台灣境管當局申請的。獲批准後,內地人士收到的只是領取「入台証」的通知書或影印件,並非是正本。他們必須持憑內地公安機關發出的赴台通行証件,在深圳出境赴香港到中華旅行社,憑通知書或影印本換領「入台証」。而在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獲北京中央政府授權澳門特區政府允許為內地人士驗發「入台証」後,據說內地相關部門尚未能作出配合,其中一些地方的公安機關發出赴台旅行証件時,仍注明是由深圳出境,而拱北邊防站則以此為由,拒絕其在珠海出境。結果,已獲允許開辦相關業務的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就無法順利地開辦該項業務。

這就有一個協調及政策貫徹的問題。一方面,需要中央公安部通告各地公安部門,凡是向獲通知在澳門領取「入台証」正本的赴台人士發出赴台旅行証件時,應當注明是在拱北出境;另一方面,拱北邊防站應對獲通知在澳門領取「入台証」正本的內地人士,提供方便,凡是持有公安部門發出的赴台旅行証件的,不論其注明是由深圳出境,還是從珠海出境的,都應允許其出境通關。

中央的對台政策,是「一國兩制」、「三通四流」,其中「四流」是學術、文化、體育、教育交流。「江八條」也宣示,「要繼續加強兩岸同胞的相互往來和交流,增進了解和互信」。既然中央政府已授權澳門特區政府允許台北經濟文化中心為赴台大陸人士驗發「入台証」,內地各地公安機關和拱北邊防站就應全面落實執行中央的對台政策及具體措施,為促進兩岸人民的交流提供便利條件。

有關允許內地人士在澳門領取「入台証」的政策,固然是完全符合中央的對台政策,有利於促進國家統一大業進程的,即使是在促進澳門旅遊業發展方面,也是大為裨益的。試想,在祖國西南部地區和粵西、海南一帶的居民的「入台証」,改為在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領取的情況下,每年就將會為澳門旅遊業帶來一個新客源,而澳台航線也將會因此而提高上座率。當特區政府正在向中央政府要求開放更多內地居民來澳旅遊之際,我們更不應忽略這一潛在的遊客來源,因為他們在來澳門領取「入台証」及購買機票,等候搭機赴台時,必會在澳門有所逗留、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