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李耀祺被中央紀委監察部「雙開」談其以往 從李耀祺被中央紀委監察部「雙開」談其以往

新華社昨日報導,港澳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李耀祺利用職務之便,貪污、挪用公款共一千八百七十多萬元,伙用他人貪污公款四千九百零四萬元,及在任職期間工作嚴重失職,對公司的巨額虧損負有領導責任;違反規定從下屬公司領取獎金、補貼;道德敗壞,包養情婦;嚴重違紀違法,已於日前被中央紀委、監察部開除黨籍及公職,並已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這則報導,澄清了兩年多前關於李耀祺在「東窗事發」後已跳樓自殺的傳言。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五項規定,凡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經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因此,如果李耀祺如傳言那樣已經自殺身亡,新華社播發的消息中就沒有「此案已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這麼一句。或許,在他被「雙規」〔在指定的地點、規定的時間交代問題〕後,確曾有實施自殺;但在被監管當局發現後搶救了過來,不讓他逃避法律的懲罰,而且也是為了要搞清楚案情,追究其他共犯,以及為國家挽回損失。

「港澳國際」一案,是於一九九八年底被揭發的。該公司於一九九八年初開始出現財政困難,多筆到期債務無法全部償還,甚至已停止支付多筆到期的銀行貸款的本金和利息,負債高達一百三十多億元。在「港澳國際」集團的龐大債務中,香港多家中資銀行和外資銀行,以及內地和香港的中資機構和外派香港的中資機構人員,均是主要的債權人。另外,該集團旗下的「港澳國際財務有限公司」,也涉嫌非法高息接受存款,涉及金額數億元。

據《許家屯香港回憶錄》一書披露,「港澳國際」的緣起,是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海南設省並成立經濟特區,當時的香港新華社社長許家屯致函鄧小平,提議「運用香港經驗,開發海南特區」。獲批覆後,許家屯組織了一批香港富豪成立了日本「經團連」式的經濟實體──「港澳國際」集團,支持和配合海南開發。其中香港新華社出資七千萬美金〔以財政部下撥給香港新華社搞貿易的一億美元中撥出〕,包玉剛、安子介、霍英東、李嘉誠、郭鶴年、曹光彪、王寬誠、胡漢輝、莊世平、唐翔千、黃克立、馮景禧、馮秉芬等富豪各出資一千萬元港幣,香港中國銀行、華潤集團等中資機構也有參股。最初是由曹光彪出任董事長,後來香港富豪因互相間鬧矛盾,都陸續退出。「港澳國際」經改組後,香港新華社佔股百分之五十四,中銀集團佔股百分之二十二,其他股東還包括華潤集團和招商局等。「港澳國際」實質上成了中資機構〔國有企業〕,改由向外經貿部商請已經退休的華潤集團前董事長張建華接任董事長。後來,北京要張建華返京,許家屯就商請廣東省「放人」,調用已離開澳門中聯辦的前身──澳門南光公司、返回廣州出任廣東省旅遊局長的李耀祺出任「港澳國際」董事長。「港澳國際」的主要業務,是在海南投資興建馬村電廠。後來雖然也曾與時在上海、江蘇、浙江任職的江澤民、汪道涵、沈祖倫等人商談「港澳國際」參與投資上海──南京及上海──寧波高速公路,及當時在廣東、福建任職的林若、葉選平、陳光毅、王兆國等人商談投資建設廣東省內及福州──廈門──泉州的高速公路,但卻沒有成事。一九九八年底,因為中央要求政企分開,香港新華社手中股分由中銀集團悉數收購,中銀集團的持股量升達百分之六十七點六。

李耀祺接任「港澳國際」董事長後,曲解「改革開放」精神,不再進行實業投資,而是大搞炒賣投機活動,並以高息非法接受存款。就在一九九八年的資本重組中,中銀集團透過清產核資,發現「港澳國際」債務累累,從而揭發出已經退休返粵的李耀祺的經濟犯罪問題,但國家資產已經遭受重大損失。

李耀祺擔任政治公職之始,是人民公社黨委書記。「改革開放」之初,他擔任中山縣委書記,與時任南海縣委書記的梁廣大、順德縣委書記的黎子流,因為成績昭著,被稱為「廣東三傑」。在八十年代中,三人都獲得升遷,黎子流先是江門市委書記,後為廣州市長;梁廣大為珠海市委書記及中共廣東省委常委;李耀祺則升任中共港澳工委常委兼澳門分委書記〔對外公開職務是南光公司第一副總經理,總經理柯正平也是中共港澳工委常委〕,接替已調任香港新華社第一副社長的鄭華。而李耀祺於一九九七年五月內調後,即由前深圳市委副書記周鼎填補其空缺。當年九月,澳門南光公司正名為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周鼎出任第一任社長,柯正平退居「二線」,改任顧問。一九九零年五月,時任中國貿促會副會長的郭東坡接替離休返深圳的周鼎,出任澳門新華社社長及中共港澳工委委員兼澳門分工委書記。一九九二年二月,港澳工委分家,郭東坡任澳門新華社社長兼中共澳門工委書記。一九九五年五月郭東坡返京出任中國貿促會會長〔一九九七年四月改任國務院僑辦主任至今〕,時任中國銀行董事長兼黨組書記的王啟人接替其職。二零零零年一月,澳門新華社更名為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區聯絡辦公室主任。王啟人逝世後,去年十月,時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的白志健,接任澳門中聯辦主任兼中共澳門工委書記。

李耀祺有一句名言,叫「船到橋頭自然直」。當時中葡談判正進行中,許多澳門居民對澳門公務員及法律現狀難以適應「澳人治澳」要求而十分焦慮,但李耀祺竟以一句「船到橋頭自然直」來自欺欺人。當即引起一片嘩然,筆者也曾撰文評論,認為此語不符唯物辯証法精神,未有充份發揮廣大澳門同胞的主觀能動性,在「等待條件」之下可能會影響澳門政權順利交接。

李耀祺的前任鄭華〔一九九二年在廣東省農委副主任兼秘書長任上來澳接替返穗後出任廣東省僑務辦主任的李聯平〕,在一九八四年十月調任香港新華社第一副社長之後,據說也涉嫌被捲入「港澳國際」醜聞〔據說李耀祺先後出任澳門南光公司副總經理和「港澳國際」董事長,就都是由「中山同鄉」鄭華向許家屯推荐〕。一九九九年八、九月間,就在傳言「李耀祺自殺」之際,已退休返穗的鄭華即逃到美國。據說,他是挾帶二億元巨款出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