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交通部」調查澳台航線旅客特性(三) 台灣「交通部」調查澳台航線旅客特性(三)

該「報告」在「結論」部份中認為,兩岸尚未直航前,香港及澳門仍為台灣赴大陸之主要中繼站。

目前台灣往來大陸的旅客均需經由第三地,如香港、澳門、日本或菲律賓等地,由於香港及澳門與台灣、大陸間之距離較近,且其至大陸各城市之航點與航班數均較多,因此往來兩岸間之旅客大多經由港澳進出,至少佔赴大陸旅客數之九成以上。

雖然香港、澳門分別於一九九七年及一九九九年相繼由中共接收,然港台〔澳〕間之國際空運新航約跨越「九七」及「九九」,且約定新航約不影響舊有航空公司權益等原則,使得港台、澳台航線得以進一步得到保障。另外,「立法院」亦於一九九七年三月三讀通過「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為維持港澳在兩岸關係之中介功能,該法明訂兩岸直接三通前,得視香港或澳門為第三地,且「九七」、「九九」後,台港〔澳〕間海運與空運均將繼續維持兩地直通現狀,經貿採直接往來。因此,兩岸尚未直航前,短期內香港及澳門仍為台灣赴大陸之主要中繼站。

該「報告」又指出,港、澳除為台灣赴大陸之主要中繼站外,兩岸四地間之觀光、經貿往來亦極為密切。港台航線旅客的主要目的地以同時前往大陸與香港兩地居多,佔百分之四十八,且至香港之主要旅次目的以轉機最多,約佔百分之五十三,其次為觀光與商務旅次,分別佔百分之十七與百分之十六;而澳台航線旅客的主要目的地則以同時前往大陸與澳門兩地居多,佔百分之四十九,且至澳門之主要旅次目的,亦以轉機最多,約佔百分之四十八,其次為觀光,佔百分之二十四,商務旅次則僅佔百分之十。而以香港、澳門迄點城市之旅客,分別佔該航線總旅客數之百分之三十一及百分之二十一,且僅赴香港之旅客主要以觀光旅遊〔佔百分之三十二〕與商務洽公〔百分之三十〕居多。顯示搭乘港台〔澳〕航線旅客除以香港及澳門為赴大陸之主要轉機地外,兩岸與香港間之經貿往來亦極為密切,而澳門亦成為近年來國人之新興旅遊去處。

近年來國人旅遊風氣興盛,透過空運服務,台灣與港澳間僅約一點五小時航程即可抵達,在目前台灣境內旅遊品質良莠不齊的情況下,港澳與東南亞鄰近地區之觀光促銷活動立刻吸引國人前往,例如一九九六年五月至一九九七年六月的「前進澳門」促銷活動,據統計約有三萬人次參加。而根據澳門旅遊司之統計,台灣人民赴澳門之人數由一九九五年之二十八萬人次增加至一九九六年之七十六萬人次〔包含部份純轉機旅次〕。另由本調查結果亦顯示,台灣至澳門之觀光旅遊次數較高,因此澳門已成為國人新興旅遊景點。

若以出國天數來看,僅赴香港與澳門的旅客以「二至三天」最多,佔三成以上,尤其例假日與重要節慶此類短期旅次之比例更高。而由觀光局調查報告亦發現一至三天短期出國比例已由一九九五年的百分之二十五提升至一九九六年的百分之三十三。因此,隨著一九九八年所實施之週休二日制,香港及澳門可能將取代部份台灣境內短期旅遊假期。

該「報告」還特地指出,澳台航線之開航已分佔港台航線約百分之三十之市場,具有票價低、轉乘較便利及二十天免簽等策略優勢,對港台航線轉運市場造成莫大威脅。

自澳台航線開航後,港台航線與澳台航線的客運量比,由一九九六年一月的十五比一逐月下降至一九九七年九月的三點九比一。且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六年間港台航線平均年成長率僅百分之零點二三,而澳台航線近八個月之平均月成長率則高達百分之四點二。另由兩航線佔

台灣地區國際航線總出境旅客數之比例變化亦可知,港台航線已由一九九一年的百分之三十一點六下降至一九九七年八月的百分之二十五點七,而澳台航線則由一九九六年一月的百分之零點一逐月提升至一九九七年八月的百分之五點七,顯示澳台航線之市場競爭力不容忽視。台澳航線於初航時,為搶佔市場,即以便宜港台航線市場售價二千至三千元之價差促銷,且於「前進澳門」專案中打響知名度,再加上澳門航空公司於台澳與大陸間採「換班號不換班機」之間接直航模式,旅客可享有不須重新掛行李牌、一票到大陸以及享有二十天免簽注之便利,亦吸引不少原利用港台航線團赴大陸之旅客。而由本調查亦發現,搭乘澳台航線的旅客選擇「旅行社安排」、「機票便宜」以及「轉乘較方便」之比例均較港台航線為高。

不過,因澳門已成為新興熱門旅遊景點,促使澳台航線的機票有向上攀升的趨勢,而受澳台航線競爭衝擊之影響,港台航線之市場售價亦有調降之勢,目前其與澳台航線之市場售價差僅高約五百至一千元。另香港特區政府亦研提評估短期〔約七天〕入港免簽注措施之可行性,並將增加與大陸間之航點與班次,以吸引日漸式微之國際觀光人數。目前由於自澳門機場到大陸之航點與航班數相較於香港機場之差異仍大,故短期內台澳航線仍尚無法完全取代港台航線之大陸轉運市場,不過若港台航線未能尋求較佳之競爭對策,則預計台澳航線在轉運大陸之市場佔有率仍將會持續提高。

該「報告」最後認為,大陸部份機場對台胞實施落地簽注,減化簽注手續,有助於兩岸交流。繼海台與廈門之後,於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三日啟用之福州長樂民用機場也宣佈對台胞實施落地簽注之優惠。以往大陸地區所核發之落地簽注,規定旅客必須從同一機場入、出境,而福州落地簽注只適用於旅遊團體,如自福州入境,只要旅行社出示行程,即可從行程終點離境,不限制僅能由該機場出境。落地簽注的開放,對於預估每年至少約有一百五十萬人次以上之台灣旅客而言,頗具實質效益。〔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