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博」獲批給賭牌期限十八年有何微妙之處? 「澳博」獲批給賭牌期限十八年有何微妙之處?

澳門特區政府昨日與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簽署「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經營批給合同」,批給期限為十八年,自今年四月一日起生效。由於這一協議是在「澳娛」已經獲得延長三個月的現持賭約期滿之前最後一個工作日〔本月底是連續三日假期〕簽署,故已妥善地解決了澳門博彩業經營將有可能會出現「真空期」的問題,有利於澳門賭牌開放的順利進行及新舊賭約的平穩交接,當然因此亦有利於澳門特區政府公共庫房能確保收入安全。

「澳博」所獲批給賭牌的有效期為十八年,相信是特區政府深思熟慮之下的安排。這是因為:其一、第十六/二零零一號法律《訂定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第十三條規定,新賭牌的批給期不得多於二十年,而「不得多於二十年」的表述,則意味著即使是作出大為少於二十年〔譬如十年、八年〕的安排,也是屬於法律規範之內。如今作出十八年的年期安排,已經較為接近「二十年」的極限規定〔當然日後還可「例外地」續期至多不得超過五年〕,這就等於是一次過批出較長的批給年期,而避免了日後多次批給延長所帶來的麻煩,不但是節省行政資源,而且也可使「澳博」經營得安心、順心。

其二、另外兩家亦獲得臨時批給的公司在沒有現成賭場、設施、人員的情況下,必須要待一段時間才可完成籌備工作正式開業,故曾提出「賭約延期」訴求。本來,這一訴求並非沒有理由,但卻違背公平原則,而且日後在三家公司的賭約分別屆滿時,還會給屆時的特區政府帶來必須分次開投賭牌的困擾。因此,三家公司的賭約同時到期,應是符合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約數安排。在此情況下,倘以「永利」和「銀河」的籌備工作需時兩年左右計算,這兩家公司獲批給賭牌的年限如是二十年,但其生效期卻也是在今年四月一日起計算,這就不但可以達到三個賭牌同時約滿的要求,而且也可體現特區政府對與「澳博」並不處於同一起步點的「永利」、「銀河」稍為作政策性傾斜的優惠對待,卻又因這兩家公司的實質正式經營期只有十八年而不會使人產生「不公平」的感覺。

另外,特區政府如不是等到這兩家公司正式開業時才分別與其簽署「為期十八年」的賭約,而是在其尚未正式開業就與其簽署為期二十年,並將從今年四月一日起生效的合約,這除了是可以避免給未來特區政府帶來「不同期開投」的困擾,凸顯特首何厚鏵不給繼任者「遺留麻煩」的高貴品格之外,還具有以下幾個特點:一、由於賭約生效期是從今年四月一日開始,這就使三家公司的新賭約,都能與「澳娛」的舊賭約在交接上消彌「真空期」。這是因為,從理論上來說,由於賭權開放是由「獨家專營」變為「三家共營」,故就要求三個新賭牌都必須與舊賭牌相承接,而不單單是「澳博」與「澳娛」的交接,否則就會形成「澳博繼承澳娛」的假像,這並非是真正意義上的賭權開放。二、盡管兩家新公司目前尚未具備正式開業的條件,但其所獲賭約的生效期如亦是從今年四月一日開始,這就將會迫使這兩家新公司必須爭分奪秒抓緊籌建工作而不敢藉故拖拖拉拉,更會令其失去要求「延長年期」的藉口。三、由於按「新博彩法律」第二十條規定,承批公司須按批給合同之規定繳納每年之溢價金,而兩家新公司的賭約如又是從今年四月一日起生效的話,兩家新公司即使是以種種理由拖延開業日期,特區政府也不會損失其正式開業之前應當收到的溢價金,這是對澳門特區及全體澳門居民負責任的做法。

如果上述分析是符合特區政府的真實意圖的話,那麼,即使是外傳的某家新公司可能會「劈炮唔玩」傳言屬實,必須由候補名單上的公司替補之,其所獲批給的年期也應是從今年四月一日起生效,而不應以種種藉口提出不同的年期要求。

在「澳博」所獲賭約中,有特區政府將葡京賭場暫時租給「澳博」一年,以便讓「澳博」能正常營業,並有一年時間與政府協商葡京賭場購售的問題。這一處理方式,顯示特區政府已經排除了由三家公司公平競投葡京賭場使用權的可能,亦即是已經決定讓「澳博」購回葡京賭場的業權,從而使其確保擁有葡京賭場的經營權,這是有利於澳門博彩業的穩定發展及「澳博」的順利經營的。而且,當二十年後「澳博」所獲賭約期滿時,特區政府又可依據「新博彩法」第四條的規定,再次將葡京賭場收歸政府所有,而不是如以租賃方式供給「澳博」使用,屆時就將失去一個「再次收回」的機會。另外,政府在將葡京賭場業權售賣給「澳博」之後,亦有助於「澳博」心甘情願地耗費巨資對葡京賭場進行改裝工程。

商場上「兵不厭詐」,澳門旅遊娛樂公司計劃收購仔聖母灣土地的傳聞獲証實後,使人直覺地感到,這是「賭王」何鴻燊「釜底抽薪」,斷掉其他承批公司後路的奇招。這是因為,兩家新公司如要興建賭約內所標定的設施,就必須首先購置土地。倘若是自己手頭沒有土地資源,就須向政府申請。這就注定了無論是公開競投、有條件不公開競投或是免開投批給,都將會耗費不少時間,而且也並非必得,只能購入私人土地。目前,只有「永利」購入「海洋公園」的可能性較高,「銀河」如嫌向政府承批土地費時失事而打算購入私人土地的話,較適合的土地就只有聖母灣一處。而「澳娛」的提前「截糊」,必使「銀河」盡早正式開業的計劃受挫,「澳博」也將在短期內減少一個競爭對手。

不過,在路填海區中,政府曾批出一幅土地予私人發展商作興建「會展中心」之用,而「銀河」的投資計劃又是「會議展覽旅遊」,正好是與之相吻合,「銀河」似乎是宜與之進行合作。但如這個「會展中心」計劃是何鴻燊也有份的話,「銀河」就將會是「老鼠拉龜──無從下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