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澳門幸運博彩業發展史揭開新的一頁 今日,澳門幸運博彩業發展史揭開新的一頁

今日凌晨零時,澳門特區政府與澳門博彩股份有限公司簽署的博彩經營批給合約正式生效。與此同時,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所享有的長達四十年的幸運博彩獨家專營亦已宣告結束。這不但標並著澳門幸運博彩業從今日起開始一個新的發展時期,而且也折射出在澳門特區政府的穩健操作下,新舊賭約的銜接並沒有出現「真空期」,亦即澳門賭牌開放工作得以穩定、順利地進行。這個事實証明,在「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之下,澳門的中國人一定能夠以主人翁的姿態,充份發揮其聰明才智管好澳門,並能駕馭各種複雜的局面,引導澳門航船駛向成功的彼岸。

「澳門基本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根據本地區整體利益自行制訂旅遊娛樂業的政策」。「旅遊娛樂業」,從廣義上說,包括觀光旅遊業、娛樂業和幸運博彩業;從狹義上說,指的是澳門的博彩業。而「澳門基本法」的這個條文所規定的「旅遊娛樂業」,指的是狹義上的娛樂博彩業,因為如果是普通意義上的旅遊業,就根本不必在「基本法」中列專條規定。由於娛樂博彩業在澳門社會經濟中處於重要地位,「澳門基本法」才專門規定了對其實行的特殊政策。這不單止是基於落實「一國兩制」的方針和「原有生活方式不變」原則的需要,因為同樣是實行「一國兩制」的香港特區,就沒有同類的規定,這就與江澤民主席多次強調的「在全中國的範圍內,只有澳門特區才可以經營博彩業」,正好是互相呼應。正因為如此,按照「澳門基本法」這一條文的規定,澳門回歸後博彩業可以「旅遊娛樂業」的名義保存下去,合法存在,允許其繼續依法經營。同時,澳門特區在維護本地整體利益的前提下,有權自行制定旅遊娛樂業的發展政策,這是保持和維護澳門長期穩定發展的重要條件之一。

澳門特區成立後,特區政府認真執行「澳門基本法」這一條文的規定,針對「澳娛」所持賭約即將期滿的情況,立意對已積弊甚重、難以與時俱進的舊的博彩專營制度進行改革,並對幸運博彩業的經營引進新的思維、新的資金、新的管理方式。為此,成立了專門工作機構,並聘請了顧問公司對賭牌開放進行調查研究,在此基礎上草擬了新的博彩法律制度法案,在經過諮詢社會各界意見之後,將其提交特區立法會審議通過,完成了立法程序。隨後,又成立了賭牌競投委員會,以「公平、公正、公開」的態度進行了公開競投,在經過嚴格的甄審之後,確定「澳博」、「永利」、「銀河」等三家公司中標,並為保險起見,還確定了另外三家公司作候補。這一過程,都是澳門特區自行處理、操盤,完全符合「澳門基本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的規定,亦即中央並沒有插手介入。不過,中央政府在管轄權力範圍之內,還是有從旁協助,如江澤民所強調的「全中國範圍內只有澳門特區可以開賭」,及「中資機構不能參加澳門博彩業經營」等,但這些指示並沒有妨礙澳門特區對高度自治權的行使。

雖然從今日起執行賭約的「澳博」是「澳娛」的子公司,而「澳娛」的員工亦都按勞資雙方臨時協議的規定,全部過檔「澳博」服務,甚至連「澳博」所使用的籌碼也是「澳娛」原來的籌碼,但這並不等於「澳博」與「澳娛」之間存在著「賭約繼承」的關係,否則就並不符合賭權開放的意義。何況,澳門博彩業以「獨家經營」演變為「三家共營」後,今晨「澳博」與「澳娛」的交接,不單止是這兩家子母公司的交接,在理論上也同時是另外兩家已獲臨時批給公司與舊賭約之間的交接。

但即使如此,「澳博」仍須對「澳娛」所未盡的義務負起責任。比如,在接收了「澳娛」的人力資源之後,就須對這一萬多名員工的工薪和福利待遇作出「與時俱進」的調整。除了員工們以往被拖欠的勞工假補償是應由「澳娛」負責之外,員工們轉入「澳博」後的薪金制度及標准,勞資雙方必須在政府監督之下繼續進行協商,找出一個各方都可接受的最大公約數。現在對資方較為有利的情況是,另外兩家新公司因籌備需時,根本不可能在三個月內向「澳博」員工「招手」,故勞工手中「只按原有薪酬標准繼續工作三個月」的籌碼,其「含金量」將會大為失色。但即使如此,「澳博」也不應「落地還錢」,拼命壓低員工的薪酬標准。另外,是否認真執行「勞工法」中關於勞工假期的規定,也是考驗「澳博」是否樹立法治觀念的一個試金石。

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賭王」何鴻燊曾有意將「澳娛」上市,這本來是企業向社會集資尋求擴大發展的有效方法。但後來未能成事,其內情我們不得而知,但坊間則傳說主要阻力是來自大股東霍英東反對,及「澳娛」賬目情況未能完全符合上市公司的嚴格規定。而從今日起,由「澳娛」的子公司「澳博」執行澳門特區其中一個賭牌之後,這兩個因素似是已經得以消除,因為霍英東已表態將退出「澳娛」,而特區政府對「澳博」的賬目審查必然是十分嚴謹。在此情況下,「澳娛」上市的時機似是接近成熟。如能成事,或許可以為「澳娛」收回霍英東、何婉琪所持股份所需龐大資金的問題解困,甚至還可為「澳博」履行其合約進行總值四十七億元的投資計劃解決部份資金來源。而且,也可解決何鴻燊「不想在澳娛中佔太高股權比例」的問題。由於「永利」、「銀河」一時尚未能正式營業,這亦正是「澳娛」上市吸納社會資金的最有利時機。

「澳博」正式開業後,「永利」、「銀河」合約的洽談問題,就上升為主要議題。從坊間種種傳言來看,似乎有其中的新公司在討價還價,甚至不排除欠缺達約誠意,亦即有意以「轉賣」方式來處理手中持有的臨時批給。對此,特區政府應早作兩手准備,不排除與候補公司談好條件,以防屆時出現「真空」。當然,為完滿實現賭權開放計劃,如能遊說補替公司接過屆時可能會退出公司的投資計劃類型〔如渡假村、會議展覽中心等〕,相信就更符合澳門特區和全體「澳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