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由新基金會直接接收霍英東所持澳娛股份 宜由新基金會直接接收霍英東所持澳娛股份

在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所持舊賭約期滿的前夕,在何厚鏵、霍英東的家鄉──番禺市舉行了一個「三國四方會議」〔其中「三國」是指澳門特首何厚鏵,「澳娛」主要股東,番禺市領導人;「四方」是指其中一「國」──「澳娛」的主要股東中,又分為霍英東與何鴻燊兩「方」〕,商討如何妥善處理霍英東手持「澳娛」百分之二十七點七股份的問題。霍英東提出了成立一個在澳門注冊,由澳門人管理,名稱待定的新基金會來接收他所持「澳娛」股份,用於建設澳門和內地經濟發展及公益事業的基金會的新方案。具體接收辦法有兩個,其一是由這個基金會來持有霍英東對「澳娛」的百分之二十七點七股份,每年獲分派的利潤則用於澳門、內地的建設發展;其二是由霍英東賣出所持「澳娛」全部股份,將套現所得款項作新基金會的基金,再以該基金會的投資所得來用於澳門、內地的建設發展。

霍英東提出以成立一個澳門新的基金會來接收其所持「澳娛」股份的方案,看來是解決其「退出澳娛」問題的較佳方案。一方面,兌現了他當年參與「澳娛」是為了推動澳門公益事業的意願,亦以實際行動印証霍老對澳門的一往情深,對澳門及「澳娛」是「心底無私天地寬」;另一方面,亦可使他退出「澳娛」的決定,對澳門社會及澳門幸運博彩業所造成的震動,減至最輕,這同樣是熱愛及愛護澳門的一種具體表現。

而在霍老提出的兩個具體辦法中,似是前一個方法,更為符合霍老熱愛及愛護澳門的崇高情懷。這是因為,如是採用新基金會直接接收霍老所持「澳娛」股份的方式,就不涉及「售賣」及「收購」股權的問題,這就一來可避免霍英東、何鴻燊二人在「計算股價」方面討價還價,既傷情面又拖延時日;二來也可免除何鴻燊「究竟由何人出面收購霍老股份」的困擾。──如果是由「澳娛」出面收購,所涉及到的巨款必然會影響「澳博」對新賭約中所規定的四十七億元投資計劃的履約能力;如果是由何鴻燊「吃下」,就必使何鴻燊在「澳娛」中所佔比例過高,而顯得「吃相難看」,而這正是何鴻燊所不願意的,故他曾有過「不想在澳娛中佔過高股權比例」的表態;如果是由外人出重金收購霍老所持「澳娛」股份,這又不符何鴻燊追求股東結構「單純化」的意願。而由「新基金會」直接接收霍老所持「澳娛」股份,則可完全避免發生前面的種種情況。而且,這個「新基金會」由於是一個「公法人」,其在「澳娛」董事會中的代表在討論「澳娛」的發展方向時,必然是以澳門的整體利益為優先,不會像私人股東那樣會有非公眾利益方面的考量,這就使何鴻燊及其接班人何超瓊日後可減少「內部掣肘」的麻煩〔當然,「新基金會」的代表亦可反過來以「全澳門利益」為由,來反對何鴻燊某些個人利益提議〕。另外,由「新基金會」直接接受霍老所持「澳娛」股份,由於不涉「金錢交易」程序,更為符合霍老「為澳門發展不牟利」的主旨。

即使是因種種原因而非得要採用第二個方案不可的話,由於正如前述將可能會遇到「如何計算股價」的爭議,及可能會引進新股東,打破何鴻燊維持股東結構「單純化」意願的原因,看來趁此契機推動「澳娛」上市,並採取將霍老所持「澳娛」股份作為「澳娛」向証券市場釋出股票,供公眾購買方式來處理此事,較為穩妥。而霍老就將這部份股票在市場上收集到的資金,捐給「新基金會」作為基金。這樣,「澳娛」的股價就由市場來決定,從而避免霍、何二人的「討價還價」;而公眾股票持有人一般上是不參加公司董事會運作的,也可滿足何鴻燊「單純化」的意願。只不過是,「澳娛」上市資格的審議,及從上市准備到正式上市,均需要一定的時間,可能會拖延霍老成立「新基金會」的計劃。另外,以「澳娛」釋出霍老所持股份方式來上市,是否符合証券市場的遊戲規則?筆者因對經濟專業並不熟悉,還須就教於這方面的專家。

霍老表示,「新基金會」成立後,由澳門人參與管理。這一意念甚佳,能夠落實成立一個建設澳門與內地經濟發展及公益事業的「澳門新基金會」的宗旨。不過,由於澳門特區現時已有一個性質相近的「澳門基金會」〔功能則有別〕,為對這兩個基金會進行區隔,避免運作重疊,最好是參與這個「新基金會」運作的人員,盡量是由非澳門基金會的成員出任。以此為契機,引帶出打破「來來去去這班人」陋習的新風。

霍老在談及「澳娛」四十年來的發展時,曾自豪地說,如果沒有霍英東,就沒有何鴻燊。如果僅就「帶契」何鴻燊立足澳門博彩業,而不將後來何鴻燊銳意改革、發展澳門博彩業的歷程包括在內的話,此語並非沒有道理。既然如此,也既然霍老雖然對何鴻燊抱有怨言,但仍將之稱為「老朋友」,更既然「善始善終」是中國人的傳統美德,為了澳門經濟及幸運博彩業的穩健發展,避免因「澳娛」股權結構變動而引發各種可能不安的因素,霍老似是宜再幫多何鴻燊一次,以新成立的基金會來直接接收其在「澳娛」所持股份的方式,來處理其「退出澳娛」的問題,送佛送到西,好事做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