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當局經援貸款「外交」的來龍去脈

據報導,台灣「立法院外交委員會」成員昨日上午前往「外交部」了解機密預算相關事項。「外交部」指出,歷年來台灣當局提供「友邦」的貸款中,無法收回已成為呆賬的金額累計高達新台幣九十億元,貸款國因故不再繳息的逾放金額也已達新台幣四億二千萬元。「外交部」每年機密預算編列十多億元的貸款利息補貼,其實有很大一部分是用來打消呆賬。目前「外交機密預算」有百分之十三是不必將憑証送交「審計部」,只有極少部分是完全沒有憑証的。

「外交部」昨日所指的「外交機密預算」,是屬於台灣當局「金錢外交」常態運作中的一種;而這種常態運作與日前揭露的「奉天」、「當陽」等專案,以金錢收買外國政要的非常態方式,是有所區別的。實際上,台灣當局的常態「金錢外交」方式,大致上有以下幾種:一、國際技術合作;二、國際災難人道救濟;三、經援貸款;四、技術援助。而「外交部」昨日所指的已造成高額呆賬的外援貸款,就是其中第四種的「經援貸款」方式。

按台灣「外交部」編印的《外交年鑑》顯示,台灣當局的「經援貸款」政策,從一九八四年開始,到一九九七年的十三年間,其對外承諾的政策性貸款總額為十八億四千七百九十萬美元,實撥金額為十三億三千一百六十八萬美元。在區域的分佈上,就承諾金額而論,以約十三億美元的中南美洲和約四億五千萬美元的非洲地區為最多。在貸款利率方面,主要參考「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所屬「開發援助委員會」會員國政府提供經援的情況,並參酌申請國的經濟發展程度而制訂。貸款的償還期限,原則上視每一計劃的資金回收情況,以及條件本身的性質而定,但貸款期限最長為二十五年,寬限期最長為七年。

台灣當局的「經援貸款」,最初是以「海外經濟合作發展基金」的名義進行,並成立了「海外經濟合作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簡稱「海合會」〕來具體操作。在一九九六年七月之後,就改由「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簡稱「國合會」來統籌管理。其中的「海合會」,是台灣當局針對上世紀八十年代後期的國際技術合作對象,大多為中南美洲及非洲的開發中國家,它們常因戰亂、政局不穩、財政困難,以及一般公共基礎建設嚴重缺乏,無法與台灣當局所提供的技術援助密切配合,以致技術援助工作推展不易的情況,由「外交部」研擬如何將「技術合作」與「經援貸款」相結合,以發展受援國的農漁業、農漁加工業、輕工業,以及所需配合的基礎建設,如水力、交通運輸與產品運銷體系、人力資源的培訓以及醫療保健的援助等。「海合會」成立後,台灣就從一個「受援國」的角色,搖身一變成為了「援助國」。

「海合會」是由「經濟部長」、「外交部長」、「財政部長」、「交通部長」、「中央銀行總裁」、「經建會主委」、「行政院秘書長」合共七名部會首長擔任管理委員,負責基金的保管及運用,並由「經濟部長」擔任主任委員。管理委員會會議為對外提供經援的最高決策機構,每三至六個月舉行委員會議一次,對基金報告案及經援承作案件進行審查和決議。基金管理委員會經常性業務的處理,則設置執行秘書一名,副執行秘書兩名〔分由經濟、外交兩部派員兼任〕,下設業務組、稽核組和會計組,分別處理對外經援貸款和技術援助事宜。「海外經濟合作發展基金」由台灣當局編列預算逐年劃撥,初期目標是在成立五年後,達到基金新台幣三百億元,約合十二億美元,具循環基金的本質。一九九二年,「海合會」的基金已達新台幣一百零五億元,主要來自台灣當局預算撥入。但到了一九九五年六月底,「海合會」的基金只略增到新台幣一百一十五億元,未達到初期所預計的新台幣三百億元。到一九九五年,「海合會」已對外承諾了三億三千萬美元的經濟援助,其中一億一千四百萬美元已實際撥付受援國。

由於「海合會」的承辦業務人員均由其他行政機關調兼,專業人員嚴重不足,不但對各項援助計劃案的處理經驗不夠,且受限於預算員額編制,僅能進用約十餘名約聘及約僱人員,協助處理各項行政及專案業務,工作繁重、已不敷實際需求,而且「海合會」屬臨時行政編組,在與其他組織機構的協調方面經常遭遇困難,對「海合會」業務的推展十分不利,故此,台灣當局於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根據「立法院」通過的「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成立了「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簡稱「國合會」〕,取代了「海合會」。其主管機關為「外交部」,亦即把對外「經援貸款」的操作主導權,由「經濟部」移交給「外交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海合會」正式兼併了台灣當局對外執行農漁技術援助業務近四十年的「海外技術合作委員會」〔「海外會」〕,使得「國合會」成為台灣當局唯一專責技術援助、融資貸款、訓練和援贈等多項功能的援外執行機構,並使台灣當局的援外業務首度邁向「法制化」、「透明化」和「專業化」。

「國合會」最高決策單位為董監事聯席會,董事長及各董監事均由「行政院長」任命。董事會置董事十一至十五人,由「行政院長」就「外交部長」、「經濟部長」、「行政院」不管部會政務委員一人、「中央銀行總裁」、「農委會主委」、其他有關部會首長,以及專家學者及工商團體代表〔不能少於三分之一〕等人員中遴選,並以其中一人為董事長,董事長皆由「外交部長」兼任。「國合會」的辦事機構,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三名,助理秘書長一名,分別掌理業務規劃管理處、技術合作處、技術合作處、投融資處、教育訓練處和行政管理處等五處,以及稽核室、法務室和會計室等三室。「國合會」預定資金為新台幣三百億元,其中有一百一十六億元是接收「海合會」的資金。目前,「國合會」已簽約的貸款案件有二十五件,承諾總額為三億三千萬美元,已撥出約一億八千八百萬美元,但只收回本金約六百七十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