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兩岸談判可考慮「手中無劍心中有劍」

九年前的今日,在新加坡舉行的「汪辜會談」圓滿結束,汪道涵、辜振甫分別代表大陸海協和台灣海基會簽署了《汪辜會談共同協議》、《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和《兩岸公証書使用查証協議》、《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汪辜會談」是海峽兩岸高層人士在長期隔絕之後的首度正式接觸,是兩岸關係發展進程中的重要里程碑。雙方在會談中相互尊重、平等協商,為今後各領域的互助合作提供了可資借鑒的範例,標並著兩岸的談判時代已經來臨。「汪辜會談」的成功有助於增進兩岸的互信,說明只要雙方本著「求同存異,平等協商」的原則坐下來談,許多問題都可以得到解決。

實際上,在「汪辜會談」之後,海峽兩會即按照「汪辜會談」所達成的各項協議,進行一連串後續性事務性商談,並就「兩岸劫機犯遣返」、「違反有關規定進入對方地區人員遣返及相關事宜」兩項事務性問題達成了共識,並准備簽署協議,但因台灣方面在「協商處理兩岸海上漁事糾紛」問題上堅持「司法管轄權」,並採用「連環套」方式,使本已成熟的前兩項簽署也無法簽署。隨後,更因李登輝訪美發表毒化兩岸關繫的言論,而使海峽兩會的聯繫和談判中斷。一九九八年,辜振甫訪問大陸,與汪道涵達成了「進行政治對話」等共識。但又因李登輝拋出「兩國論」,致使汪道涵未能如期訪問台灣。陳水扁上台後,一直拒不承認「一個中國」原則,致使海峽兩會的恢復會談,更是遙遙無期。

其實,海峽兩會都熱切盼望早日恢復兩會事務性商談。為此,汪道涵與辜振甫在每次公開發表談話時,都呼籲對岸滿足己方要求,以利於恢復兩岸會談,並實現第三次「汪辜會晤」。以汪、辜兩老均已八十多歲,而且亦都身體違和的現實,兩老對能早日會面的迫切心情,應是可以體味得到。其實,撇開兩老可能會「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不提,單從政治效應來說,恢復兩岸會談拖延越久,對國家統一大業就越是不利。從過去的經驗証明,當兩岸會談進行得越是熾熱之時,即使是會談進展並不順利,但台灣民眾認同自己既是台灣人又是中國人,及支持兩岸統一的民調指數就越高;反之,當兩岸會談被冷凍之時,台灣民眾的「去中國化」現象就越嚴重。因此,海峽兩會保持會談狀態,那怕是進展不大,也是維繫台灣民心,及顯示台灣是中國一部份的有效方式。因此,盡管辜振甫對恢復兩岸會談懷有「時不予我」之感,但台灣地區的一些「台獨」原教旨主義者,卻是樂見於兩岸會談久拖不恢複的狀況。

然而,台灣新當局卻可能是另一種想法。他們明知道大陸方面對於恢復兩岸會談,最為在意於「一個中國」原則及「九二共識」,但卻就偏在自己仍然拒絕承認「一中」原則及「九二共識」的情繫下,提出「恢復兩岸會談」的訴求。這樣做,一方面是為了向美國人交代,及應付島內強烈要求兩岸恢復會談的民意,另一方面則是要將「拒絕恢復會談」的責任推往大陸方面。實際上,筆者日前在台北採訪期間,就聽到一些耳語,謂陳水扁將會在今年五月二十日其就職兩周年之日發展談話,公開提出訪問大陸、返回福建昭安縣老家「尋根」,以及恢復兩岸會談等訴求,將這個「燙手山芋」拋向對岸……云云。

台灣新當局的這一「倒打一耙」策略,將具有很大的迷惑性。其原因是相當多的台灣民眾,無法區分「九二共識」與「九二精神」的實質差異。他們可能會認為,既然陳水扁已表示認同「九二精神」,如大陸方面仍不滿意,非要台灣方面承認「九二共識」才愿恢複兩岸會談不可,那就是「苛求」、「鴨霸」,從而產生負面觀感。另外,美國方面也可能會有類似的想法。這樣,就可能會令大陸海協陷於被動局面。

其實,據說台灣新當局以「九二精神」、「九二過程」來表述「香港會談」的成果,也含有承認海峽兩會進行談判的模式的意思──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亦即「模糊化處理」。只不過是,由於台灣新當局主掌大陸事務的人士從陳水扁本人到蔡英文、許惠祐等人,都是修讀法律專業,從法學觀點上說,十分重視白紙黑字的法律契約,因而只能將並未簽署協議的「香港會談」的成果表述為「九二精神」,亦即是仍然承認「香港會談」的成果。這與當時執政的國民黨高層官員大多是只追求原則、不計較具體法源依據的政治家將之稱為「九二共識」,其實是大同小異。

倘若這一說法屬實,如果陳水扁在五月二十日發表就職兩周年談話時提出恢複兩岸會談的訴求,北京方面又何妨順水推舟,像海峽兩會三次秘書長會談及九次副秘書長級事務性商談時的模式那樣,大方接招,假戲真做,以「手中無劍,心中有劍」的手法,進行兩岸事務性商談,在商談的過程中運用技巧,促使台灣方面逐步靠近「九二共識」以至「一中原則」?這樣,一方面可以化解台灣當局將「拒絕談判」的責任扣在己方頭上之「招」,另一方面又可趁勢拉回台灣民心,以談判作為維台大陸與台灣的紐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