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已顧全大局,當政者應否予以積極配合? 投資者已顧全大局,當政者應否予以積極配合?

在澳門漁人碼頭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何鴻燊一聲「顧全大局,立即無條件復工」的命令之下,漁人碼頭工程的工程船隻已駛回施工海面,董事局亦已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一俟政府批覆後,打樁工程即可全面復工。

這是漁人碼頭工程「顧全大局」的誠意表現。該公司董事行政總裁周錦輝將「顧全大局」具體闡釋為:一,為了澳門的經濟繁榮;二,為澳門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三,配合政府發展旅遊的政策。作為講求經濟效益,追求投資回報的民間投資者有此高度認識,寧願忍受各種不公正待遇也要貫徹執行投資計劃,確是難能可貴。這比那些終日將各種漂亮口號掛在口邊,卻沒有多少實際行動的「言論巨人」,來得更有誠意。當然,這比那些代表全體「澳人」進行「治澳」,但心中並無半點「以民為本」觀念,相反還要為民間投資者的投資活動處處設障的「官本位者」們,更是樹立了表率。

誠然,如果說特區政府不扶持漁人碼頭工程,這並非是事實。實際上,正如周錦輝所言,特區政府和特首何厚鏵十分支持漁人碼頭工程,並一路開放「綠燈」。但問題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某些具體職能部門或是無所作為,未有積極配合;或是墨守陳規,未有「與時俱進」地因應新事物的發展,以過時的規例來阻壓前所未有的新技術;或是部門之間互相扯皮,糾纏不清,以致拖延工程進度。結果,特區政府的支持就未能落實到實處,被相關職能部門大大地打了折扣。

何鴻燊曾解勸「谷住滿肚氣」的周錦輝說:「貧不與富敵,富不與官爭」,並以自己與西洋政府五十年交易的經驗,要「百忍成金」,「咕一聲吞落肚」。「賭王」要工程具體指揮者「忍一時風平浪靜」,在普遍意義上或許有其道理,但要看用在什麼樣的時空背景。──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之前,何鴻燊所打交道的是對澳門進行殖民統治的「西洋政府」,澳門投資者並沒有什麼政治地位,當然只能夠「忍氣吞聲」,也當然是不能與「官」爭。但在中國政府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之後,包括投資者在內的全澳居民,已經當家作主,吐氣揚眉,為什麼還要像回歸前那樣委屈,那樣窩囊,那樣唯唯諾諾!須知道,政府各職能部門的官員,只不過是代表全體「澳人」進行治理澳門的「公僕」,按照「民主治澳」的原理,他們還要接受全體「澳人」的監督,為什麼對他們的一些有違「澳人」利益的行為,就要「忍」,就要「咕一聲吞落肚」?!

當然,這並非是鼓勵民間與政府搞對立,更不是鼓動投資者與政府部門作抗爭。只是希望政府各職能部門,一要擺正「主人」與「公僕」的位置,樹立「以民為本」精神,真心實意地為全體「澳人」服務,為特區利益服務;二要認真,全面地領會和執行特首的施政理念和政策,絕對不應發生如特首何厚鏵在《二零零二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中指出的「部分政府部門的官員對社會情況的掌握,對轄下部門運作的調度,依然未盡人意。對急需改善的問題缺乏主動性,或者解釋問題的誠意有餘,但解決問題的意欲不足。一些官員只埋首於日常的事務性工作,未有充分進入指揮角色和負起應有的領導責任」,及「有些部門的工作,未必充分反映社會真確需要和幫助市民解決實質問題。一些服務的安排,很少站在服務對象的角度來考慮,對造成不便,降低效率的細節,尤其忽略」的情況。

現在,漁人碼頭工程在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尚未有作出「站在服務對象的角度來考慮」,「充分反映社會真確需要和幫助市民解決實質問題」的調適之前,就主動地「顧全大局」,「無條件」地復工了,相關政府職能部門是否也應「投桃報李」,主動地站出來協助投資者解決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各種行政障礙困難呢?比如,對於新技術受到舊法規限制的問題,是否應在清理法規工作中對這些法規進行修改之前,執行行政酌情權,予以靈活處理?又如,各職能部門之間互相扯皮的問題,是否亦宜像投資居留手續改革那樣,提供「一條龍」式的服務,並在此基礎上設立一個臨時編組,由各相關部門抽調人手或指定專人兼任其成員,遇到問題時就集中處理,使之得以迅速解決?

從漁人碼頭這項極為有利於澳門經濟發展及提高澳門特區國際知名度的大型建設工程,也深受相關政府職能人員的舊思維束縛鉗制之苦之中,我們可以想像得到,一些小型工程,而其投資者並非是社會知名人士,所遭受到的種種不公正待遇可能就更為嚴重。實際上也有不少讀者朋友向筆者反映及提供了這方面的懂況,尤其是對消防局機械地解讀防火條例,將適用於新區及高層大廈的內容,生搬硬套在舊市區及低層樓宇上去,而且也未能與土地工務運輸局及民政總署,自來水公司等相應機構很好地配合,使到本已十分困難的建築地產業,再雪上加霜,大受打擊。由此,特區政府各部門確是需要加快執行特首何厚鏵在《二00二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中所提出的「於現有法律容許的範圍內,盡快推出更多改善服務效率的過渡性安排」,及「針對目前存在行政程序繁冗的情況,相關部門應積極研究並作出協調,在維護法制和不影響質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盡量刪減非必要的程序」的施政安排,真正做到「由澳門中國人自行治理澳門,比葡國人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