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往來港澳通行証啟用掃除所有「土政策」 新版往來港澳通行証啟用掃除所有「土政策」

自廣東省公安廳於今年五月下旬啟用新的二000年度「往來港澳通行証」之後,內地一些用証人員較多的省份,如福建﹑北京﹑上海﹑山東﹑廣西﹑河南等,也於最近陸續開始啟用二000年版的「往來港澳通行証」。這個新版「往來港澳通行証」,除了是具有內頁頁數增加〔從八或十六頁增加至三十二頁〕,延長了實際使用時間﹔及每本証件有效期為五年,今後無論是旅遊簽注還是探親或商務簽注,都是使用同一証件,而無須像以往那樣,每次赴港澳旅遊都需要重新申請「通行証」﹕以及製作技朮提高,持証人照片以電腦掃描方式直接打印在「通行証」持証人員資料頁上,而且「通行証」上的電腦條紋碼經電腦讀証機解讀後屏幕上可還原持証人照片,而使引渡﹑偷渡者無法以揭換照片方式製造及使用偽証之外,在使用方面,還具有以下几個顯著的特點﹕

一﹑增加了探親簽注種類。以往舊版「往來港澳通行証」的探親簽註只有一個月單次出入境和三個月單次出入境兩種,而新版「通行証」增加了三個月多次出入境簽注。這樣,到港澳探親的內地人士,就不用再像過去那樣,持証出境到了港澳之後,就須「被迫」留在港澳,不但是形同「受困」,而且倘在探親過程中,內地有急事,而必須提前返回內地,卻又不能再次返回港澳享受完整探親時間,而是可在探親時程內多次出入境,亦即隨時可自行或與港澳親屬返回內地,且可多次出入,頗為方便,亦符合人道精神。

二﹑在「逗留港澳日期計算」問題上與國際慣例接軌。過去,凡是持「多次出入」簽注的公幹﹑商務﹑探親人士,或「單次出入」簽注的遊客,其每次在港澳逗留日期的計算,是扣除了出境當日的,亦即「每次出境日期七日」實質只有六日,這與不將出境當日計算在內的國際慣例並不吻合。為此,有不少並不知悉該項「土政策」的人士,按國際慣例計算出境日期,在返回內地時均遭到拱北邊檢站罰款處理。本欄前年六月間曾對此不符合國際慣例﹑但又不將此項「土政策」「安民告示」

讓持証者知悉,導致不少持証者紛紛受罰的情況,進行了評議,但卻遭到拱北邊檢站以「朱宣」筆名,採用「文革」式的語言撰文予以「回擊」。

現在,隨著新版「通行証」的啟用,公安部正式規定,持由公安部頒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証」前往港澳探親﹑旅遊﹑從商﹑公幹的人士,其在港澳逗留日期的計算,遵從國際慣例不扣除出境當日,與持由國務院港澳辦公室頒發的「往來港澳特區通行証」人士享受同一待遇。這一事實已經証明,有關單位當初「扣除出境當日」的計算方式,是一項「土政策」,不利於內地與港澳的交流,而且也不適應中國申請加入「WTO」的形勢。而「朱宣」先生當時「反擊」本欄的種種「論據」,均是站不住腳的。

其實,對於邊境管理及檢查部門對「往來港澳通行証」持有人出入境日期的計算實施「土政策」的情況,不少「受害者」〔據說還包括了中央駐澳機構的家屬〕早就意見很大,尤其是有關單位將因不知悉該項「土政策」而「逾期逗留」了一天的人士,與刻意長期逾期逗留者〔大多是「葡企」﹑「中企」﹑「國企」﹑「私企」者〕混同對待,施以同樣的處罰,混淆兩種不同性質的「違規」情況,更為不滿。更嚴重的是,澳門特區出入境管理部門是以國際慣例來計算旅客的出入境日期的,但拱北邊檢部門在發函通知澳門出入境管理部門須將「逾期逗留」人士押送給其處理時,竟將按澳門法律規定並無逾期﹑但以「土政策」計算卻是「逾期一日」的人員也名列「必須押送」的范圍之內,頗有強迫澳門出入境管理部門「行政違法」之嫌。這種做法,嚴重抵觸了「澳門基本法」有關澳門特區享有高度自治權的規定。

三﹑經澳門赴台灣的內地人士可在拱北出入境。過去,凡內地人士前往台灣探親﹑參訪﹑公幹,都必須從深圳出境。但在台灣「陸委會」決定,內地赴台人士可在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換領「入台証」之後,拱北邊檢單位卻對接獲通知須到澳門領証的內地人士拒絕放行出境,而指令他們必須從深圳出境。這部份內地赴台人士就只得被迫兜一個大圈,從深圳出境到香港後,再來澳門領証,不但費時誤事,而且也未能起到「分流」作用,更不利於落實「江八條」關於「要繼續加強兩岸同胞的相互往來和交流,增進了解和互信」的指示。

而在新版「通行証」啟用之後,這個問題即可獲得徹底解決。凡需從澳門領取「入台証」並過境的內地赴台人士,均可從拱北出入境。與此同時,凡是參加「港澳遊」的內地人士,在從深圳出境﹑旅遊香港再到澳門旅遊之後,也可從拱北入境,而不用再像過去那樣遭受罰款處理。

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便民」合理調適,最起關鍵作用的是澳門區全國人大代表在出席全國人大會議時,當面向錢其琛副總理反映問題,受到中央高度重視,並由國務院港澳辦統籌協調處理。其實正如前述,內地某些出入境管理及檢查部門的「土政策」早已引發因公因私往來港澳的內地人士強烈不滿,據說還曾導致發生「消費者權益官司」〔即持証人參加的是「澳門三日遊」,但按拱北邊檢站的出入境日期計算方法,在澳門逗留的實際時間只有兩日,致使旅行社遭到控告〕,要求按照國際慣例辦事的呼聲甚高,中央相關部門也有意適應中國正進行「入世」談判的形勢進行調適。但有些單位卻對廣大群眾的呼聲聽而不聞,繼續「下有對策」,最後竟要弄到澳門區全國人大代表「告御狀」,驚動中央領導人的地步。這個「代價」也實在是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