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世芳新官上任一把火:廢除港澳關係條例 劉世芳新官上任一把火:廢除港澳關係條例

民進黨「新潮流系」骨幹劉世芳,在今年七月一日「走馬上任」後才幾天,就「語出驚人」地向台灣媒體聲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九月份將提出全面修法,「港澳關係條例」亦考慮朝廢除方向思考,將併入「兩岸關係條例」規範。她胡扯說,由於港澳地區有很多事務已經大陸化,因此「港澳關係條例」可能考慮廢除,但仍會特殊處理,因香港仍用特別法,對港澳地區人民來台觀光等民政業務,可能維持現狀不處理。但港澳地區很多業務逐步由中方政府部門接管,軍隊是由大陸進駐,如海防,空防等涉及國家安全部份,將視同大陸地區處理。對我有利部份維持,對我不利部份則併入「兩岸關係條例」處理。

劉世芳此語一出,當即震驚四方。不但是熱心於港澳台民間交往交流人士百思不解,以為台灣當局的港澳政策將會出現大逆退,並擔心日後在推動港澳台關係健康發展方面將會遇到極大困難,而港澳居民的既有權益亦將會受到極大損害,而且連主責管理大陸和港澳事務的「陸委會」,也擔心劉世芳此言將會引起思想混亂,給其主持的港澳事務工作造成干擾,據說曾通過相關渠道予以關切、了解,並婉轉地向媒體間接澄清劉世芳的言論。據說,劉世芳在得知自己「失言」之後,曾致電「陸委會」主委蔡英文致歉,但仍堅持不肯公開對媒體收回自己的「將考慮廢除港澳關係條例」的胡言。

劉世芳雖然知道自己「失言」,但卻不願公開收回的做法,証明所謂「考慮廢除港澳關係條例」之說,並非是什麼「失言」,而是她心中的深謀遠慮,只不過因為一時疏忽而泄漏了「天機」,引致同是女性「關員」的蔡英文及大陸事務體系官員的關切和不滿,才私底下表達「歉」意。實際上,以劉世芳「新潮流系」骨幹的背景,及反對「一個中國」以至「一國兩制」的既有政治立場,她的「廢除港澳關係條例」的計劃,正是反映出民進黨內「台獨基本教義派」擔心國際社會會以港澳地區成功實施「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經驗和事實,敦促台灣當局放棄「台獨」立場,效法港澳地區亦以「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實現兩岸統一,也就乾脆扼殺作為「一國兩制」重要內容之一的維持和發展港澳台關係,以圖堵塞兩岸統一談判之路的本意。

眾所周知,「港澳關係條例」是台灣當局為規範「九七」,「九九」後的台港、台澳關係而制定的基本法律依據,是台灣當局對港澳政策的集中體現。台灣當局之所以要制訂「港澳關係條例」,是因為:一方面,港澳回歸後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與大陸其他地區實行的社會、經濟制度不同;另一方面,台灣歷來與港澳有直接且密切的關係,繼續維護和發展與港澳地區原有的各種關係,是台灣當局的利益所在。但是,港澳回歸中國,成為祖國大陸的一個組成部分之後,台灣當局若不另行立法,其「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也將自然適用於港澳兩地。而且根據台灣「國統綱領」的規定,兩岸交流在進入中程階段之前,台灣不能與大陸進行直接的經貿往來。倘若如此,台灣與港澳間長期以來的直接關係便不能維持。故此,台灣當局制訂「港澳關係條例」的最主要目的,是將港澳區別於大陸其他地區,為規範與港澳地區的直接關係提供法律依據。正因為如此,「港澳關係條例」的第一條就明文規定,「為規範及促進與香港及澳門之經貿、文化及其他關係,特制定本條例」,並強調「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但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除本條例有明文規定者外,不適用之」。

因此,「港澳關係條例」就在實際上承認港澳成為祖國大陸的一部份,及中共在港澳實行「一國兩制」的現實的同時,將港澳地區定位為既不同於一般大陸地區,也不同於外國的「特別區域」和「第三地」,並在此基礎上維持港台、澳台的直接關係,對許多涉港澳事務的管理,都「准用」或「類推適用」台灣有關涉外管理辦法。「港澳關係條例」中的許多規定,如台灣的船舶、民用航空器得依法令航行至港澳,港澳的船舶、民用航空器也得依法令航行至台灣;台灣與港澳貿易得以直接方式為之;港澳居民經許可得進入台灣地區;在香港或澳門的公司組織,如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持有其資本在百分之二十以下者,得在台灣營業;……等,都反映了港澳不適用「兩岸關係條例」的事實。更重要的是,「港澳關係條例」第六條規定,「行政院得於香港或澳門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托民間團體,處理台灣地區與香港或澳門往來有關事務」,為「陸委會」香港事務局〔中華旅行社〕和澳門事務處〔台北經濟文化中心〕分別駐留香港,澳門,賦予了法源依據。如果廢除「港澳關係條例」,並將其內容併入「兩岸關係條例」,就不但是港澳居民前往台灣必須像大陸人民那樣受到嚴苛的限制,港澳地區與台灣地區之間也不能直接通航,給台港和台澳民間交往交流帶來極大的不便,而且連香港中華旅行社和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也須摘下招牌撤回台灣,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之間的聯繫橋樑也將被拆毀,而「陸委會」在陳水扁上台後於去年六月一日公佈的《宏觀與務實──現階段港澳政策》「白皮書」中所表達的種種善意主張,也就都將會變成一堆空話,謊話,廢話,大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