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應下決心毅然解決「澳廣視」問題的時候了 是應下決心毅然解決「澳廣視」問題的時候了

澳門廣播電視公司將於明〔二十〕日再次舉行股東特別大會,議決上周二該公司股東特別大會「議而未決」的各項問題。而目前「澳廣視」遇到的最大問題,是多個私人股東單位尚未按公司章程規定繳付該公司前、去兩年的虧損分擔。據「澳廣視」行政總裁江濠生透露,因為上述的原因,「澳廣視」的財政已經瀕臨崩潰,如私人股東在明日的會議上沒有找出一個明確解決問題的辦法,將會影響公司的發展,不排除政府將會收回「澳廣視」的專營權。

據說,明日的「澳廣視」特別股東大會是針對私人股東繳付應繳虧損額分擔問題作出最後決定的會議。而鑑於在「澳廣視」的三大股東中,除了「信達誠」的支付能力較強之外,南光集團剛從債務重組中擺脫了高達四十億元的債務,財政實力尚未完全恢復,而新韻公司的母公司目前更是財政吃緊,不但本身資金被房地產「套牢」,而且還遭遇出讓「澳廣視」股權的訂金「索賠」問題。看來兩者均一時難以落實「繳付虧損額分擔」的問題。因此,即使是「信達誠」能帶頭付清前、去兩年的應付虧損額分擔,也只能是讓「澳廣視」再苟延殘喘多一、兩個月而已。

長此下去,如果「澳廣視」只是依靠作為大股東的澳門特區政府繳付的款項來支持大半年的運作,其他私人股東以「在商言商」的角度不願再填塞這個「無底洞」,「澳廣視」就必將會有因為無法運作而被迫停播,從而被政府「收回專營權」的一日。

其實,為期十五年的「澳廣視」專營權,是從一九八九年五月開始的,至今已有十三年多,只剩下不到兩年的時間。故政府被迫收回其專營權,也不會產生「震撼性」的效應,尤其是大家都知道「澳廣視」每年虧損嚴重,政府股東和私人股東都感到負擔沉重,尤其是私人股東簡直是吃不消,早就感到「澳廣視」終須難逃「財政崩潰」的命運,甚至還有人納悶:為何這樣的「虧本生意」,私人股東還繼續堅持下去?因此,如果「澳廣視」被政府提早收回專營權,對私人股東來說,也不啻是讓他們乘機得到「解脫」。

如果政府果真提早收回「澳廣視」的專營權,是否就意味著政府將關閉澳門電視台〔在「澳廣視」的經營中,澳門電台的收支基本達致平衡,只有澳門電視台才是「無底洞」〕?無論是從政府資訊運作、城市形像、市民需要等各方面的因素看,澳門都必須要有自己的電視台。因此相信,即使是特區政府收回「澳廣視」的專營權,或是「澳廣視」遭遇到「生存」問題,政府都不可能袖手旁觀,讓澳門電視台「關係」。

然而,「澳廣視」〔主要是澳門電視台〕的財政負擔又是那麼沉重,私人股東更是泥足深陷,無法繼續支持下去,有何辦法來解救這一困境?有人認為,可由政府增持「澳廣視」股份,亦即是以主要由政府支持「澳廣視」運作經營的辦法,來解決「澳廣視」的經費來源問題。也有人提出,是否可透過進行節目收視率及取捨的民意調查,刪除一些收視率極低的節目,以減少人員乃至節目投資支出?這些建議,都有其合理及可行之處,但可能也會產生某種負面作用。比如,政府加持股份後,「澳廣視」就成了「官方喉舌」,不利於媒體履行其「監督政府」的職責;再如,刪去一些節目,又可能會使「澳廣視」變成「新聞專線電視台」;再如,刪去葡語節目,更可能會引致葡裔居民的不滿和反對,並使葡國政府產生某種疑慮。

走筆到此,我們不禁想起了在澳門回歸前夕的一九九九年七月間,葡文《今日澳門》刊登的一則消息。這則消息的大意是,澳門政府可能會鑑於「澳廣視」虧蝕過重,而將之關閉,並另行組建一個私營的電視廣播企業。這個新的「澳門電視」,將開設中文電視廣播及中文電台廣播各一個的頻道,並繼續留用「澳廣視」的中文電視台和中文電台的工作人員。至於財政負擔沉重的葡文電視台和葡文電台,則不再保留。其可能將分別由設有轉播葡國電視新聞台的澳門有線電視,及設有葡語及葡國音樂的綠電台來承擔。

既然連前澳葡政府都有此認識及計劃,由澳門本地中國居民當家作主的澳門特區政府,就更不用對此計劃瞻前顧後、前怕狼後怕虎的了。這是因為:其一、「澳廣視」的廣播模式,並不合理。眾所周知,澳門地區的居民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是華籍,葡裔人士只佔百分之三左右。但「澳廣視」卻將其主要資源,投放在葡文電視台方面,這是典型的「為少數人服務」的廣播模式。據說,有時為了滿足人數不多的葡裔「足球迷」的口味,竟不惜花費巨款租用昂貴的衛星線路來轉播葡國的足球比賽。在中國政府已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中文亦已成為澳門特區的第一官方語文之後。這個「為少數葡國人服務」的廣播模式,就顯然地不合時宜了。澳門特區政府並沒有責任花費以中國公民為主的納稅人的血汗錢,來為少數葡國人服務;「澳廣視」的私人股本更沒有道義自掏腰包,去滿足少數葡國人的興趣。退一步來說,即使是為了彰顯澳門的「國際城市」特色,及體現「照顧葡裔人士利益,歡迎葡裔人士繼續留在澳門特區服務」的精神,而讓他們能繼續收聽〔看〕到葡文的電台廣播或電視廣播節目,「有線電視」所轉播的葡國電視新聞台及綠電台所廣播的葡語和葡國音樂節目,已基本上能夠滿足到他們的要求。

其二、民主社會崇尚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政府一般不會經營及插手新聞傳媒事業,而避免引起國際間的誤會猜疑,以為當地政府有意加強對新聞言論的控制。台灣的中央通訊社改制,就是其「民主改革」系統工程中的一環。香港電台也在醞釀「公司化」。而「澳廣視」的大股東是澳門政府,這勢必會給特區政府的新聞政策和在言論自由方面的人權政策蒙上陰影,不利於「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及「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在國際社會中的應有形像。因此,特區政府實在是不宜繼續插足於「澳廣視」,而必須妥善地處理好自己與「「澳廣視」」的關係。最佳的做法,就是鑑於「澳廣視」虧損嚴重,更重要的是股東們對「澳廣視」的投入,並未能收到應有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而應當將之結束,另行招標籌組完全「私有化」的澳門電視台和澳門電台。即使是有必要保留「澳廣視」,特區政府也不宜再做其大股東,更不宜主導、管理「澳廣視」。至於其財政問題,或許可情商「霍英東基金會」予以適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