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粵省中行辦理澳門元存匯業務說開去 從粵省中行辦理澳門元存匯業務說開去

澳門特區金融管理局主席丁連星與中國銀行行長劉明康昨日在北京簽署了一項「合作備忘錄」。按照該項「合作備忘錄」的規定,中國銀行將於九月二日在廣東省內主要城市開辦澳門元存款及匯款業務。這項措施,不但是如丁連星所言,將進一步推進澳門與內地特別是珠江三角洲地區的經貿往來及其他各項聯繫,並促使澳門元的認受性得到進一步的提高,及為居民提供多一項存款選擇,方便企業的存匯及資金正常流動,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在一定程度上落實了「澳門基本法」有關「澳門元」的定位規定,使「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政策在澳門金融領域得到更好的貫徹及宏揚。

實際上,「澳門基本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澳門元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貨幣,繼續流通。澳門貨幣發行權屬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澳門貨幣的發行須有百分之百的准備金。澳門貨幣的發行制度和准備金制度,由法律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可授權指定的銀行行使或繼續行使發行貨幣的代理職能」。另外,「澳門基本法」第一百零九條亦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不實行外匯管制政策。澳門元自由兌換」。按照上述規定,澳門元是澳門特區的法定貨幣,這就確立了澳門元在澳門特區貨幣金融體系中的法定地位。非法定貨幣盡管可以在澳門流通,但不是官方的貨幣,故不能作為法定的結算貨幣。在澳門,任何人都不能拒絕接受以澳門元作為澳門的流通貨幣。澳門市場上商品的定價,原則上應以作為法定貨幣的澳門元為准。而澳門特區實行不同於內地的貨幣制度,這是「一國兩制」方針在澳門特區貨幣金融制度中的體現,表明澳門特區在貨幣金融制度方面享有高度的自治權。而澳門特區不實行外匯管制,則一方面應允許澳門元與其他外幣可以通過在澳門開業的銀行自由買賣;另一方面,澳門特區政府也應保障資金的流動和進出自由,允許將澳門貨幣及其他外幣匯出澳門,不受金融和時間的限制。允許外匯的自由買賣和流通,不實行貨幣管制政策,就成為澳門金融制度的一個重要特色,也是澳門社會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

澳門元目前採用與港元掛鉤的辦法來衡量其幣值,並因此而使其幣值一直都保持穩定。澳門元雖然在長期內只是一種使用範圍很小的地區性貨幣,但從一九八九年二月一日起,澳門幣正式在中國內地和葡國掛牌兌換,中國銀行澳門分行接受澳門幣向中國內地的匯款。從一九九一年二月十五日起,澳門幣可以在香港匯豐銀行掛牌兌換。這是澳門幣走向國際化的開端,並具有一定的國際地位。

然而,正因為澳門元仍是一種使用範圍很小的地區性貨幣,而國家實行外匯管制,集中使用外匯,以防止外匯投機及非法流出,穩定貨幣匯率,改善和平衡國際收支,對外幣存款、放款、匯款、國際結算等其他外匯業務進行嚴格管理,故內地銀行開辦的外幣存款服務,起存的貨幣只有美元、英磅、德國馬克、日元、港幣、法國法郎等六種,其他可自由兌換的外幣,必須按存入當日的外匯牌價折算成上述六種貨幣中的一種存入。因此,澳門元就被排除在內地銀行的外幣存款服務貨幣種類名單之外,這與中國政府已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澳門元是「一個中國」架構下的貨幣種類的政治和經濟現實,並不相稱,在國家金融及外匯政策領域上難以反映出澳門已經回歸的事實。

在此情況下,就發生了丁連星所指出的種種情況:澳門回歸以來,澳門與內地的經貿關係日趨緊密,兩地人員的交往更加頻繁。在人民幣不斷流入澳門的同時,澳門元也相繼流入內地,內地對澳門元存款業務的需求越來越大。然而,由於內地銀行沒有澳門元存匯服務,內地居民尤其是與澳門緊密相連的廣東省及主要城市的居民,或在內地工作或生活的澳門居民,暫時無法把自己擁有的澳門元儲存到銀行。而在接近澳門特區的廣東省主要城鎮,不少企業在接收貨款時也收到一些澳門元,因無法及時存款而影響企業資金正常流動。這就給內地與澳門的經貿交流及居民的生活,造成某方面的困難,並助長了非法兌換澳門元的套匯逃匯活動。尤其應當指出的是,作為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澳門特區政府授權澳門的銀行發行的澳門元,竟然不能在內地銀行享受存匯服務,這也就難以在金融政策領域彰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優越性,尤其是在連尚未統一的台灣當局發行的新台幣,在福建省的一些銀行也有辦理存匯服務業務的情況下,這個問題的政治因素就更形突出。

現在,中國銀行已同意廣東省內主要城市開辦澳門元存款及匯款服務。這只是第一步,今後還應將這項服務擴展到全國各地去,以體現「一碗水端平」,避免在香港元和澳門元之間仍繼續發生「大香港小澳門」的不平等狀況。實際上,隨著國家進一步開放,西部大開發政策的進一步落實,也隨著內地各省區市越來越多的遊客來澳門旅遊,越來越多的澳門居民到內地各地投資,澳門元流入內地的數量和範圍也就越來越多越廣。在廣東省主要城市取得經驗之後,就應將之推廣到全國各地去。另外,現行流通的澳門元有由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和大西洋銀行發行的兩種,都是由澳門特區政府授權發行的,因而其地位、幣值是一樣的。因此,不能因為「合作備忘錄」是由中國銀行簽署,就對由大西洋銀行發行的澳門元持抱輕視甚至是排斥的態度,此事關係到尊重澳門特區政府的貨幣發行自主權力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