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人大代表選舉會議及其主席團成員組成問題 再談人大代表選舉會議及其主席團成員組成問題

新華社公佈了澳門特區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名單共二百零三人。與澳門特區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二百零三名成員名單相比,除了已逝世的王啟人、馮眾、黃友獅,及已宣佈「退出」的馬若龍之外,有何婉琪一人沒有登記,澳門特區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的成員前往履行登記手續的,實得一百九十八人。

而與澳門特區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名單相比,澳門特區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名單增加了區錦新、張立群、徐偉坤、梁玉華、崔世平等五人,其中前四人不是澳門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但是澳門特區第二屆立法會議員中的中國公民〔昨日本欄誤記鄭志強不是第九屆選舉會議成員,卻漏了梁玉華是符合前述資格者〕,而崔世平則是不是第九屆選舉會議成員的澳門特區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兩造名單相比,「五出五入」,維持了二百零三人的原有數目。

名單中有一位「郭騰機」,如單從這個姓名看,他既不是第九屆選舉會議的成員,也不是澳門特區第二屆立法會中的中國公民,更不是澳門特區第九屆全國人大的代表,按有關規定是不具澳門特區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的資格的。不過,據說「郭騰機」是釋機修大師的俗名。如此傳言屬實,則他完全符合資格,因為釋機修是澳門特區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的成員。實際上,新華社公佈的澳門特區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名單中,就沒有了「釋機修」,顯然是釋機修大師今次是以其俗名進行資格確認登記。另外,今次公佈名單中的「梁雪予」,實際上就是第九屆「選舉會議」成員名單中的「梁披雲」。

在澳門特區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名單中,姍桃絲亦榜上有名。由於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在向有資格人士寄發的公函中,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几個問題的解釋》,而「登記表」中亦特別強調了「中國公民」的問題,設置了「是否中國公民」的欄目,並規定必須夾上証明填寫人具有中國國籍的身份証明文件〔如特區護照〕的影印本。故此相信,曾在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中強調自己是「澳門人」,而迴避自己是否「中國公民」這一關鍵因素的姍桃絲,已經向特區政府身份証明局辦妥了聲明選擇中國國籍的手續,並已領取了澳門特區護照。

昨日本欄談到了白智健未被列入澳門特區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的名單,因而無法被推舉為「選舉會議」的「主席團」成員的問題,引起不少讀者朋友的共鳴。實際上,按照國務院第二十四次常務會議決議規定,澳門中聯辦是中央人民政府授權的工作機構,其職責是:一、聯繫外交部駐澳門特區特派員公署和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二、聯繫並協助內地有關部門管理在澳門的中資機構;三、促進澳門與內地之間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體育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聯繫澳門社會各界人士,增進內地與澳門之間的交往,反映澳門居民對內地的意見;四、處理有關涉台事務;五、承辦中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而在實務操作上,澳門中聯辦亦負責協助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澳門特區全國人大代表進行管理和提供服務。

而澳門特區的全國人大代表,是根據「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直接參加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大的工作,行使國家的最高權力的。雖然說,依規定「選舉會議」的第一次會議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集,但在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提名,並經「選舉會議」通過而產生了「主席團」之後,其後「選舉會議」的各次會議就由「主席團」來主持。而且,「主席團」還具有以下的各項職責:一、確定選舉日期;二、確定代表候選人的提名時間;三、公佈代表候選人名單;四、提出總監票人和監票人的人選,由「選舉會議」通過;五、宣佈選舉結果;六、接受與選舉代表有關的投訴,轉報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處理。既然「主席團」的職責如此重大,也既然「選舉會議」選舉全國人大代表是屬於國家主權範疇的事務,故如「主席團」成員中沒有作為中央人民政府派駐澳門的代表──澳門中聯辦主任參與,而只是由澳門居民成員「玩晒」,就似乎是與「一國」的意涵存在一定的距離。因此,就有必要盡快解決這個問題,使到白智健主任能夠趕及在「選舉會議」召開之前,成為「選舉會議」的成員並被推舉為「主席團」成員。

昨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負責人在回答新華社記者提問時表示,澳門特區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預計於年底選舉產生。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常委委員會會議由委員長召集,一般兩個月舉行一次」,下次〔即第三十次〕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會議可能是在十月底前召開,完全可以趕得及在「選舉會議」召開之前,採取補救措施。具體做法可以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第五條進行修訂,增加一款「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的成員」,與該條文第二款的「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會議的成員」相對應。由於香港中聯辦現任主任高祀仁也不是「香港選舉會議」的成員,也宜採同一辦法進行補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