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員公署宜錦上添花將外交事務做得更好 特派員公署宜錦上添花將外交事務做得更好

外交部駐澳門特區特派員公署昨日為其新任特派員萬永祥、副特派員吳紅波舉行到任酒會。在酒會上,萬永祥與吳洪波向全體澳人承諾,將在已有的良好工作基礎上,帶領全署同事,繼續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一國兩制,澳門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遵守「澳門基本法」,為維護國家主權和利益,保護澳門同胞的合法權益,增進澳門特區的對外交往而努力工作。公署將繼續與澳門各界攜手合作,為進一步落實「一國兩制」,為維護澳門特區的繁榮與穩定作出積極貢獻。而特首何厚鏵則代表特區政府和全體澳人,對萬永祥、吳紅波的正式到任表示歡迎和祝賀。並表態,特區政府今後必定繼續為特派員公署工作的開展提供各種必要的配合。特區政府和特派員公署一直以來所形成的緊密、友好的工作關係,必定會不斷向前推進。

「澳門基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在澳門設立機構處理外交事務。中央人民政府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自行處理有關的對外事務」。澳門特區儘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管轄下的地方政府,但澳門作為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因應其所處的特殊地位,於是就有了與澳門特區有關的外交事務需要處理。由於「外交」是主權國家為實現其對外政策而獲得授權的機關與人員進行的活動,「外交事務」是國家為了促進國與國,或國際間的交往與合作,解決國家間或國際間的糾紛和衝突,需要從事或處理的事務。這就決定了與澳門特區有關的外交事務,應當由中國外交部全權處理。為了方便外交部處理與澳門特區有關的外交事務,外交部在澳門特區設立機構,也就是特派員公署。這個機構是外交部的代表機構,主要職責是負責處理與澳門特區有關的外交事務,如協助澳門特區加入某一國際組織,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簽証等。

實際上,國務院去年四月批准的《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職能配署、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就向外交部公署賦予了如下職能:一、處理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的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二、協調處理澳門特別行政區參加有關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事宜;協調處理國際組織和機構在澳門特區設立辦事機構問題;協調處理在澳門特區舉辦政府間國際會議事宜。三、承辦有關國際公約在澳門特區的適用事宜;協助辦理須由中央民政府授權澳門特區與外國談判締結的雙邊協定的有關事宜。四、協調處理外國在澳門特區設立領事機構或其他官方、半官方機構的有關事宜。五、承辦中央人民政府和外交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外交部公署成立兩年多來,在履行其職責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公署在其前任特派員原燾、前任副特派員韓肇康的率領下,高度關注和積極維護特區在國際組織中的權益,協助特區認真履行國際義務,協助特區官員作為中國代表國成員或以「中國澳門」名義出席國際會議或活動,協調處理了部分國際公約的適澳問題,協助澳門特區提交了關於國際勞工公約等多項公約的執行情況報告或資料,辦理了授權特區與意大利等國家談判民航協定的事宜,與葡國等國簽署投資保護協定和法律及司法協助協定,通過外交途徑協助特區辦理了與外國涉及民、刑事調查取証及承認與執行判決的司法協助個案。與此同時,公署協助特區政府與近四十個國家就互免簽証問題進行磋商並簽訂協議,協調處理了外國在澳門設立領事機構及其他機構、擴大領區,確認總領事和名譽領事等事宜。公署還協調解決了澳門葡籍人士多次出入內地簽証問題,並認真做好領事保護和服務工作。這些工作,不但增進了國際社會對「一國兩制」方針的理解和認同,為澳門吸引外資、振興經濟、擴大對外交往創造了有利條件,而且對維護澳門同胞的合法權益,提升特區的國際地位,方便特區居民外出旅行、經商等均具積極意義。

當然,如果以「精益求精」的要求來衡量,特派員公署還有許多工作需要加緊地努力去做。比如,與香港特區相比,向澳門特區護照提供免簽証入境優惠待遇的國家尚不算多,一些澳人常到的國家在「免簽入境」方面仍是「空白」。又如,「APEC」、國際奧委會等一些國際性組織,澳門尚未能加入,這就形成「兩岸四地獨缺澳門」的「不正常」狀態。現在就有不少人擔心,二零零八年在北京舉行的奧運,澳門可能會因此而領不到「入場券」。這些,都是需要特派員公署繼續努力工作,設法予以解決的。

吳紅波副特派員來澳前任外交部港澳台司司長,而港澳台司的其中一項職能,是在外交方面貫徹執行中央關於解決台灣問題的方針政策;研究台灣對外政策、對外關係動向;協調處理有關係灣問題的涉外案件;指導駐外使領館的對台工作。吳紅波擔任外交部駐澳門特區特派員公署副特派員後,就可以充分利用澳門的各項有利條件,就近進行台灣當局對外政策、對外關係新動向的研究工作,為中央在國際上維護「一個中國」原則的鬥爭,出好謀、獻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