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第二十三條立法防制電腦網絡犯罪活動 配合第二十三條立法防制電腦網絡犯罪活動

澳門特區檢察長何超明日昨指出,澳門的新刑法典於一九九六年開始施行,但現在已不能很好地配合社會的發展,產生了許多法律的問題。如電腦犯罪問題,是當時的立法者不可能預計到電腦的發展是這麼迅速的,使刑法典內未能訂立電腦犯罪這項罪行,頂多是資訊詐騙罪,這與社會實際有距離。因此,刑法典與其他法律一樣,一定要隨著社會的變化而作出新的調整。

實際上,近年來隨著電腦資訊與網際網絡的快速發展,利用電腦或網絡進行的不法行為也隨之產生,若干犯罪型態已不是傳統刑法所能涵蓋。而網絡使用伴隨網絡商業化的趨勢快速成長,這導致相關問題的孽生,包括網絡色情、毀謗、侵害知識財產權、洗錢、販毒、走私、詐騙、侵入他人網站、侵害隱私權等各種犯罪類型不斷出現,網絡犯罪呈現多樣化的型態。影響所及,不只是網絡使用人、網絡服務提供人、設置網站的企業或個人可能受到影響,甚至社會、國家都可能會面臨網絡犯罪的威脅。為此,各國、各地區都對網絡犯罪的問題特別關切,設法予以適當規范,包括制定專法對網絡犯罪行為加以全面性管制,鼓勵網絡業者自律,及針對網絡無國界的特性,加強國際間的相互合作,聯合防阻網絡犯罪等。

根據一些國家和地區的研究成果,網絡犯罪分為無權侵入型、電腦破壞型、網絡服務提供型,及其他類型等四大類。而在「網絡服務提供型」中,又分為網絡色情、利用網絡發表不當言論、網絡詐欺、利用網絡煽惑他人犯罪、網路賭博、垃圾郵件等多種。「其他類型」也可分為侵害著作權、網址名稱與商標權的侵害、數位簽章及其他特殊犯罪等問題。而正如何超明所說的那樣,這些不法行為在澳門刑法典中都未能得到准確的反映。

目前網絡上最熱門、最多人訪問的網站,是所謂「成人網站」也就是一般人所稱的色情網站。雖然有部份提供色情圖文的網站會在其首頁標示「未滿十八歲者不得進入」的警告標語,但由於電腦本身並無法辨識進入者是否為青少年,所以這種警告似不具任何意義。值得注意的是,澳門電訊公司網站的一個「澳門資訊」鏈接「電腦及互聯網」也有「成人區」設置,這種半官方網站帶有色情網站鏈接的情況,是較為罕見的〔近月已經刪掉〕。

而利用網絡發表不當言論的情況,澳門也已經發生過。除了是日前揭發的有公務人員利用網絡發表誹謗其上司的言論之外,最為觸目驚心的,是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下旬,當國家主席江澤民率領中央政府代表團來澳門出席澳門特區成立一周年慶典活動,發表了「四點希望」,其中有「澳門特別行政區則要切實維護中央的權威和國家的利益,決不允許少數人在澳門進行針對中央政府和分裂國家的活動」,「要求傳媒不僅要注重新聞自由,而且也要注重社會責任,在事關澳門的繁榮穩定、國家利益和民族大義的問題上,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等內容之後不到三十個小時,澳門電訊公司所設網站「時事討論區」,就有人盜用「何厚鏵」的名義,張貼一篇奇文《為什麼沒有澳門人刺殺江澤民》。文中除了惡毒攻擊國家領導人之外,還鼓吹「使澳門馬上獨立」,「建立澳門共和國」,並在文尾署名「澳門共和國總統何厚鏵」。接著,又有人盜用「董建華」的名義,張貼《共和國,像災難》,同樣是以卑鄙的語句來攻擊國家領導人,並胡說什麼「台灣沒有共產黨,二千三百萬人民享民主」。隨後,又有人再次盜用「董建華」的名義,加貼了一篇《香港全力支持台灣獨立建國》,大造「董建華代表全港六百萬市民宣佈香港全力支持台灣獨立建國,建立福爾摩沙共和國」之謠言,並再次攻擊國家領導人及國家執政黨。

當時,本欄就針對這一現象指出,澳門特區有必要頒佈有關互聯網管理的法例,規定網站不得製作、複製、發佈、傳播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煽動民族仇恨,破壞民族團結,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散佈淫穢、色情、暴力、恐怖或教唆人犯罪,侮辱及誹謗他人等內容的信息,而特區政府也應當設置一個網站管理機構,主責落實執行上述規定。進一步而言,「時事討論區」上張貼的這幾篇奇文,已是屬於「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所針對的「分裂國家」、「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的罪行。看來,既然有此行為出現,特區政府也是有必要考慮就實施「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進行立法的問題了。

也是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下旬,發生了有人違法將澳門監獄局內部電腦資料上互聯網公開發佈的泄露內部資料事件。此事令政府有關當局大為震驚,司法警察局隨即介入調查。

這些案例的發生,都使人們受到啟迪:隨著就「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也應當針對電腦犯罪的問題,制訂單行的防制電腦犯罪的法律,或是修改刑法典,增補有關打擊電腦犯罪的內容。實際上,現在已有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開始制定專門的法規和條例,對網絡進行管理控制。德國的《信息通信服務法》是世界上第一部對電子網絡空間行為實施法律規范的國家專門立法,德國政府表示不能讓互聯網成為傳播色情和宣揚新納粹思想的場所。日本等三十多個國家和地區也從不同角度制定了有關電腦及網絡的法律、法規。美國政府和一些州不久前分別通過了《統一電子交易法案》,規定電子簽名與書面簽名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這就意味著電子空間的不恰當為將受法律制裁。

在祖國大陸,國務院總理朱鎔基也於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發佈了《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方法》,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製作、複製、發佈、傳播各種違法信息,包括不准泄露國家機密。該「管理辦法」還規定對電信管理機構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如疏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疏於對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監督管理,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

既然國內外都有現成經驗參考,而且也是大勢所趨,澳門特區政府制訂頒佈有關互聯網管理的法例,及設置網站管理機構,就更是應有之義,且宜早不宜遲。